中标
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
连铸机道路工程招标代理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设备进退场计划材料进场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用机器具施工图纸场内道路交通设施维护新建临时道路场外交通场内交通场内外道路交通运输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超重件桥梁临时加固改造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施工用水用电接入点施工条件基础资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预付款进度款的审核工程设备临时设施的搭建参观检查现场布置卫生清洁整治取样检测取样送样安监隐蔽工程工序贵重物资施工用工器具裸露地面及土方100%覆盖施工道路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建筑物拆除施工安全保证体系主体工程照管半成品劳动保护开工报告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手续确认承包人资质设计交底施工图会审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施工质量保证体系施工机械施工机具构配件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质量监督权工序质量工序交接检查检查验收签证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进度协调会议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技术档案资料监理技术资料报告工程验收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竣工图工程进度款审核进度付款工程投资控制管理测量基准点基准线水准点测量放线地下管道钢筋棚沥青混凝土油漆材料与设备施工设备试验设备试验人员试验与检验现场工艺试验普工技工小挖机大挖机装载机小凿开机大凿开机水泥稳定碎石消防安全吊装煤气车间焊接电焊手套废钢气割场地氧气瓶乙炔瓶胶管遮盖洒水钢丝绳抓钢机电瓶三轮车能源动力介质电气设备消防器材动火作业动土作业营销采购工程建设材料设备工程分包劳务住房装修工程质量保修书屋面防水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给排水设施装修工程生产车间及配套设施用房扩建委外单材料场外二次倒运接电接水检验试验费是施工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封样大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软地基换填高炉道路定位总图建筑安装水电施工监理施工资料绘制示意图汽车吊材料堆放压力管道油品填料塑料包装物品治安保卫电气焊割木工棚刨花木屑锯末吊物起重作业室外作业灭火器材临时用电管理配电箱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配电装置电源线拆装食堂宿舍电炉子取暖手持电动工具接地保护电焊机电缆线接头防护栏杆压力容器脚手架塔吊承重基础石灰稳定土基层石灰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二灰混合料嵌丁料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质量检测与验收弯沉值中线高程路面工程接缝施工温度矿料级配沥青用量马歇尔试验压实度检测面层总厚度平整度纵断面高程横坡度上面层厚度抗滑表层构造深度沥青含量马歇尔稳定度水泥混凝土面层普通硅酸盐水泥粗集料破碎砾石钢纤维混凝土中砂机制砂淡化海砂传力杆滑动套胀缝板填缝材料改性沥青搅拌机拌合物摊铺模板振实设备做面养护路基环刀细粒土灌砂压实检测砂石路面灌水沥青路面沥青贯人式路面钻芯法马歇尔击实试验马歇尔击实试件沥青面层核子密度仪透射法测定路面的密实度和含水量时采用散射法热拌沥青混合料冷拌沥青混合料沥青贯入式冷拌沥青混台料道路及平土排水路平石路侧石水泥砂浆坐浆水沟混凝土道路砼地坪沥青道路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2/06/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询比价
询价单号:Z-14-2206-008-【B2116】
采购方式:定向
采购员:孙丹
联系电话:0512-58619766
报价截至时间:2022-06-23
物料信息
物料代码 | 物料名称 | 规格型号 | 品牌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要求交货期 | 备注 | |
无 | 道路工程 | 详见清单 | 1 | 项 | 2022-07-25 | 指导价: |
询单要求
询价条款
一、交货地址:江苏苏州市张家港市张家港市永钢集团有限公司
二、保证金额度:50000元
三、商务条款:条款名:付款方式;条款内容:按工程进度付至已完工程量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工程量造价的80%,经审计结算且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10%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一年且无质量异议后付清。单批次付款金额>10万元以银行六个月电子承兑方式支付,单批次付款金额≤10万元以现汇方式支付。承包人收到每笔工程款前均需提供等额发票,结算后提供全额发票。开票类型:9%增值税专用发票。
条款名:发包方式;条款内容:固定单价合同
四、技术条款:条款名:技术要求及说明;条款内容: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措施均由承包人负责,具体详见《技术协议》。
条款名:产品制造验收标准;条款内容:按照相关行业规范标准及《技术协议》进行验收,达合格标准。
条款名:甲供材料;条款内容:无
附件下载
9#机道路招标文件 6.22.doc9#机道路招标文件 6.22.doc
报价附件.rar报价附件.rar
更多咨询报价请点击: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
招标人: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工程地点: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区域招议标编号:Z-14-2206-008委外单编号:SW220606001(B2116)工程名称: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第一章投标人须知4目录编制日期:2022-6-22招标负责人审核:编制人:孙丹
1.5保密81.4费用承担81.3投标人资格要求71.2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71.1项目概况71.总则7
2.1招标文件的组成82.招标文件81.9分包81.8踏勘现场81.7计量单位81.6语言文字8
3.4投标保证金113.3投标有效期113.2投标报价103.1投标文件的组成93.投标文件9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9
5.开标124.1投标截止时间124.投标文件123.7投标文件的编制123.6备选投标方案123.5资格审查资料12
6.4投标文件的澄清136.3废标条款136.2评标136.1评标原则126.评标125.1开标时间和地点12
8.重新招标147.3签订合同147.2履约担保147.合同授予146.6评标过程的保密及得分更正注意事项146.5中标原则14
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15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15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15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149.纪律和监督148.1重新招标14
3.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173.评标办法及其主要内容172.清标171.评标入围17评标办法前附表16第二章评标办法16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80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62第四章报价说明及报价表59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184.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173.2综合评估法17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1.1项目概况1.总则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1.2 | 招标人 | 名称: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 |
1.1.3 | 招标科 | 联系人:徐贤 电话:0512-58619113 电子邮件:ygzb@yong-gang.com |
1.1.4 | 项目名称 | 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 |
1.1.5 | 建设地点 | 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区域 |
1.2.1 | 资金来源 | □国有资金 □非国有资金 R自筹 |
1.2.3 | 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1.3.1 | 招标范围 | 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主要包括:项目范围内道路工程的施工(不包括水沟和混凝土道路),详见图纸和技术协议。 |
1.3.3 | 招标工期 | 计划开竣工时间:具备施工条件后一个月内完工。 |
1.3.4 | 质量及文明工地要求 | 质量标准:按照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达合格标准。 创优目标______/____文明工地 满足基本文明工地标准_ 关于质量及要求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1.3.5 | 承包方式 | R包工包料 £其它形式 |
1.4.1 | 投标人资质(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 1、资质(格)条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管理人员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协议》。 |
1.4.2 | 项目经理 | 项目经理资格:市政工程专业二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项目经理必须参加参与投标及开标,中标后未经业主同意不得更换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③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
1.4.3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R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___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
1.9 | 踏勘现场 | 本项目不统一安排现场勘查,投标人如有需要,可自行联系现场踏勘联系人:伍魁伟 18962200396 商务联系人:李琴0512-58619706 |
1.10 | 分包(转包) | R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分包金额要求:___ 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___ |
1.11 | 偏离 | R不允许 □允许 偏差调整方法: |
3.2.2 | 投标报价方式 | R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固定总价报价、£可变价格报价、£其他报价 |
3.3.1 | 投标有效期 | 投标截止期结束后90天 |
3.4 | 投标保证金 | £本工程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设置投标保证金。相关信息如下: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 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单位名义电汇至以下账户(其它方式不接受) 账户: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电话:0512-58619812) 帐 号:633878683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塘桥支行 开户行号:305305626299 注:1、汇款用途中注明招标编号。 2、汇款成功后请投标人将“银行汇款凭证”发送至电子邮箱: 。 若投标人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不按投标技术方案、供货范围、价格等签订合同的; (3)与招标人、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的,向招标人或评标小组成员或相关人员行贿,以牟取中标的。 备注:投标人不按照此投标须知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将无法报价。 |
3.4.6 |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 投标保证金将在招标人在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及未中标的投标单位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
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6月23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请提前登陆欧冶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投标报价。(欧冶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ouyeelbuy.com) 招标联系人:徐贤 联系电话: 0512-58619113 传真:0512-58619899 电子邮箱:ygzb@yong-gang.com 请各投标单位于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文件(按第六章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后作为附件上传至欧冶平台上。 |
6.3 | 评标方法 | 详见第二章(①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②报价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网上报价不公开) |
7.2 | 是否实行履约担保 | £否 R是,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现汇或银行保函_,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价的10%。 履约保证金的交纳: ①若中标单位首次与我公司合作,需按照中标价的10%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银行现汇或银行保函)。 ②若中标单位曾与我公司有相关业务往来,且我公司的应付款>合同应收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则承包需提供履约担保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八“履约担保承诺书”;若我公司的应付款<合同应收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则承包人除提供“履约担保承诺书”外,不足部分需以银行现汇或银行保函方式补足,合同应付款暂不支付。 ③若中标单位已提供年度履约担保的,不需另行交纳。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无 R本工程主要材料品牌具体详见第四章报价说明。若投标人认为其他品牌的产品在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指标等方面不低于招标人建议品牌,需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前,以书面方式向招标人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招标人认为合理的,将以招标文件答疑方式告知所有投标人予以增加。 |
10.1 | 导致无效标因素 |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且无力补充的,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评标组按无效投标处理: 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未按照邀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不具备邀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邀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
10.4知识产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 ||
10.7解释权 | ||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 ||
10.8 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1.结算方式:固定单价合同,包含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风险费用。签订合同后,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不随市场的变化而调整。其中措施费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承包人必须确保达到政府及行业在安全文明方面的规定及要求,具体按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2.付款方式:按工程进度付至已完工程量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工程量造价的80%,经审计结算且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10%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一年且无质量异议后付清。单批次付款金额>10万元以银行六个月电子承兑方式支付,单批次付款金额≤10万元以现汇方式支付。承包人收到每笔工程款前均需提供等额发票,结算后提供全额发票。开票类型:9%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参与本工程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已承诺按照本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内容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责任,施工过程中属承包人的各类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4.开标后,如评委认为投标人报价中有表述不清或价格不合理的(如价格偏高等),评委有权与投标人进行清标。 5.如因未充分进行现场踏勘,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增加费用、索赔及工期延长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答疑:请各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如有疑义,请以书面形式发至邮箱:ygzb@yong-gang.com ,并联系招标人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提疑的,均视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7、本工程整体中标。 |
1.2.1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招标范围、计划工期、质量要求及承包方式1.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本工程对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1.3投标人资格要求1.2.5承包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4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3本标段的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本次招标工程特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其他要求:/其他与项目有关的资料:详见附表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质(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时: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格)条件、能力和信誉。
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本须知中“投标人”一词亦指联合体各成员。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均做无效标处理。联合体代表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所有成员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由联合体的各成员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联合体代表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办方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招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具法律约束力。1.3.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1.3.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单位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单位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4费用承担(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张家港市承接工程的;(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1.7计量单位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由此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后果的,招标人概不负责。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6语言文字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5保密
1.8.3招标人应向投标人提供工程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的相关资料,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但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8.2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8.1投标人自行对工程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1.8踏勘现场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人须知;本招标文件包括:2.1招标文件的组成2.招标文件中标后主体工程不得分包1.9分包
投标文件格式;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工程量清单;合同条款及格式;评标办法;
3.投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无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于投标截止时间2日前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同时将书面澄清文件向所有投标人发送。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2.2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投标人在取得招标文件后二天内决定放弃投标时,应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招标人。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投标有可能被拒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3、联合体协议(如有)2、投标函;1、法定代表人申明及公司信息一览表;一、附件资料3.1.1本工程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投标文件以扫描件版形式上传到欧冶采购平台,中标单位需提供纸质版标书三份):3.1投标文件的组成
9、承诺函8、项目经理简历表7、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一览表(投标时人员配置需与中标后驻场人员一致)6、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5、授权委托书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R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定额):包括投标总价封面、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投标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3.1已标价清单报价R3、固定单价£2、可调整价格(结算方式)R1、报价说明二、商务标部分
(1)施工方案及技术措施;R2、施工组织设计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针对性强,篇幅适宜(控制在40页内,正文用小四号宋体)。投标人可参考以下要点编制:R1、技术协议三、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R5、商务响应表£4、总价包干(投标总价汇总表)
(7)施工环保措施计划;(6)施工场地治安保卫管理计划;(5)文明施工措施计划;(4)施工安全措施计划;(3)施工总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包括以横道图或标明关键线路的网络进度计划、保障进度计划需要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劳动力需求计划及保证措施、材料设备进场计划及其他保证措施等);(2)质量保证措施和创优计划;
(13)任何可能的紧急情况的处理措施、预案以及抵抗风险(包括工程施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的措施;(12)成品保护和工程保修工作的管理措施和承诺;(11)承包人自行施工范围内拟分包的非主体和非关键性工作、材料计划和劳动力计划;(10)项目组织管理机构(9)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投标人应递交一份施工总平面图,绘出现场临时设施布置图表并附文字说明,说明临时设施、加工车间、现场办公、设备及仓储、供电、供水、卫生、生活、道路、消防等设施的情况和布置);(8)冬季和雨季施工方案;
3.2.1投标报价内容3.2投标报价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1.4.2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16)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15)与发包人、监理及设计人的配合;(14)对总包管理的认识以及对专业分包工程的配合、协调、管理、服务方案;
执行综合单价合同的基本规定:(一)固定综合单价报价。投标单位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投标人所报综合单价不再调整。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招标单位有权调整工作内容,变更品牌及材质等,变更的内容相应调整,但变更部分的材料价格须经招标单位认可。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一种方式。3.2.2投标报价方式投标人应到工地现场踏勘以了解相关足以影响投标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而导致的增加费用、索赔及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及为完成上述内容所必须的材料、劳务、机械设备、利润、税金及政策规定等的各项应有的全部费用。详细参见以下“投标报价编制要求”。
(三)可变价格报价。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可根据合同实施期间的市场变化按有关文件的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因素包括:②如果包干范围是指完成该项目,出现漏项承包人应当及时提出,并与发包人协商计入相应费用。①如果包干范围仅指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属于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漏项,应当由发包人负责并补充计入相应费用;(二)固定总价报价。投标单位应确认工程量清单的准确性,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和国家政策性调整风险系数,并计入总报价,今后总价不作调整。若出现清单工程量错误、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等需调整总价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应按照下列办法确定:2、投标单位投标时,必须按统一的工程量清单报价,中标后,在施工过程中,不论由于工程量清单有误或漏项,还是由于设计变更、现场变更、签证引起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清单项目工程数量的增减,均按实调整。1、详见专用合同条款部分第12.1条;
3.2.3投标报价编制依据⑤双方约定的其他因素。④发包人更改经审定批准的施工方案(修改错误除外)造成费用增加;③经批准的设计变更;②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的价格调整;①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变化影响合同价款;
投标报价;(1)报价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按照工程量清单计价格式,依据市场行情自主进行3.2.4投标报价编制要求(3)本次工程的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中规定的材料、设备品牌,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改;工程量清单中规定了材料、设备的技术要求的,投标人必须予以满足。(2)本次招标文件、招标范围内的施工图纸、招标文件的答疑;(1)现行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等9本工程量计算规范和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及(苏建价[2014]448号)、(苏建价[2014]229号)、(苏建价[2014]216号)、(张住建工[2014]50号)、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张住建工【2016】16号关于贯彻执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等相关最新文件规定;
(7)对于甲供的设备和材料,投标人负责现场卸车,投标人负责保管,费用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6)工程量清单计价成果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填入;(5)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应当包括完成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如果出现少算、漏算费用或未填单价和合价的工程项目,该部分费用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均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投标报价中,除本招标文件或合同另有约定外,结算时不得调整;(4)招标单位提供的暂列金额,该部分价格投标人不得下浮,但须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暂列金额部分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招标人结合工程具体情况,指令全部或部分使用,或者根本不予动用;(3)投标文件报价中单价、合价均采用人民币表示。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及拟定的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依据企业定额参照“计价表”及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并充分考虑风险因素,进行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成本价;(2)投标单位不得将不可竞争费用(费率)改变标准计取,计费低于或高于规定标准的将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张住建工【2016】16号关于贯彻执行(10)招标人的其它要求:本工程计价和计税根据苏建价[2016]154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同期间的市场风险,确定合理报价。(9)招标人反对盲目压价,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本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充分考虑合的各项费用,投标人应综合考虑后一并计入投标报价中;(8)招标文件中《合同主要条款》中明确的由承包人承担的或考虑的所有工作及内容所发生
3.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在途时间,确保投标保证金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负责受理投标保证金的单位帐户。3.4投标保证金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3.1在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投标有效期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等相关最新文件规定;计税方式:采用一般计税方法。
⑷、投标单位串通投标的。⑶、中标单位自收到合同文本后三工作日内未将签订的合同送至招标单位,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应当对超过部份予以赔偿;⑵、投标单位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⑴、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单位在投标后无正当理由和书面澄清即撤回投标的;3.4.3投标单位出现下列情况,招标单位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3.4.2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前附表投标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有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如果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人提交替代方案,则投标人除提交正式投标文件外,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替代方案。替代方案应包括设计计算书、技术规范、单价分析表、替代方案报价书、所建议的施工方案等满足评审需要的全部资料。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6备选投标方案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实际情况提供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满足投标资格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3.5资格审查资料
4.1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3.7.2投标文件应在投标函、已标单价的工程量清单封面、技术标封面加盖公章。投标人应根据本招标文件及本工程具体情况充分考虑风险因素,以决定是否投标,一旦决定投标,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书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视为重大偏差。投标人必须根据总工期要求编制详细施工进度计划,设备进退场计划,材料进场计划;3.7.1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5.1开标时间和地点5.开标4.3.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3.2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与投标人在原投标截止期的全部权利、义务、责任将适用于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期。4.3.1投标人须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上传至规定服务器。
6.3废标条款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二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二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6.2评标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1评标原则6.评标
(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4)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的;(3)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子签名(或电子签章)的;(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印章的;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0)投标报价低于工程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或者招标人设置的投标限价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经理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4)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3)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2)投标文件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
(2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存在明显技术方案错误、或者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
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书面答复须经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或盖印鉴,签字或盖印鉴的书面答复将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小组认为需要,在招标办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可要求投标单位对投标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澄清或提供补充说明及有关资料,投标单位应做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中不得变更价格、工期、自报质量等级等实质性内容。6.4投标文件的澄清(24)投标文件关键内容模糊、无法辨认的。
评标小组在评审过程中,评分结果一般均以保留两位小数点记取,若同一标段中中标结果出现并列或其他特殊情况难以依据得分确定中标人时,择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中标;其他情况由评标委员会讨论决定。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过程中,投标单位对招标单位和评标组织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取消其中标资格。开标后,直至宣布授予中标人合同为止,凡属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的资料和授予合同的有关信息,都不得向投标人或该过程无关的其他人员泄漏。6.6评标过程的保密及得分更正注意事项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6.5中标原则
7.3签订合同7.2.3履约担保的正本由招标人保存,办理担保所需的费用由中标人承担。7.2.2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2.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7.2.1在接到中标通知或中标通知书7天内,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联合体中标的,其履约担保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要求。7.2履约担保7.合同授予
9.纪律和监督有下列情形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8.1重新招标8.重新招标7.3.2发出中标通知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7.3.1招标人和中标人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在收到合同文本后3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至招标人,中标人延期签订合同或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1.评标入围评标办法前附表第二章评标办法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9.4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1.1评标入围条件 | 投标文件存在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未足额递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函中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 √投标函中载明的投标质量标准未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
1 | 1.2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 | 评标入围方法: 直接确定: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 |
2 | 清标 | 符合性审查,商务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
3 | 评标办法 | R3.1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2 综合评估法 本工程采用网上一次性报价。 R本工程整体中标 £本工程不排除分标段中标 □本工程不排除多家单位同时中标 |
3.1.1 | 技术标 | 是否编制施工组织设计:R是 £否 |
3.1.1 3.2.1 | 技术标 | 施工组织设计: R方法一:仅作合格性评审,不评分 □方法二: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评分,本工程为 分 具体评审要点: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分 □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 分 □3. 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 分 □4. 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 分 □5. 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 分 □6. 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 分 □7. BIM 等信息技术的使用; 分 □8. 项目经理陈述及答辩; 分 |
导入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电子文档,对各投标单位的报价文件进行初步清理,若投标文件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按废标处理;2.清标说明:评标入围结果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以及评委评审和计算存在错误情形而改变。全部入围。进入评标入围环节的投标人全部进入后续评标程序。1.2当满足评标入围条件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前附表载明的评标入围方法和数量,确定进入后续评标程序入围投标人。1.1投标文件存在评标办法前附表评标入围所列情况之一的,不再进行后续评标。
3.1.2.1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1.2商务标:3.1.1技术标:具体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本办法技术标需采用合格性评审。3.1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工程采用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评标办法:3.评标办法及其主要内容
3.2.2.1投标文件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2.2商务标:3.2.1技术标:具体见评标办法前附表。3.2综合评估法3.1.3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技术标合格的有效投标文件中,按照评标价由低至高的次序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3.1.2.2符合性审查,商务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可以个别要求投标人澄清其投标文件。有关澄清的要求与答复,应以书面形式进行,但不允许更改投标报价或投标的实质性内容。但是评标委员会在评标中发现的计算错误并进行核实的修改不在此列。4.投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正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的所扣分值不少于0.6分,每高l%的所扣分值为负偏离扣分的l.5倍;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3.2.3计算各投标人的报价得分:3.2.2.2评标基准价确定:以合理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3.2.2.2清标,商务标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Error:Referencesourcenotfound工程名称:项目编码:项目名称:(GF—2017—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签订日期:承包人:发包人:招议标编号:委外单编号:合同编号:
承包人(全称):发包人(全称):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地点:张家港市永联
Error: Reference source not found江 苏 省 建 设 厅 | 监制 | ||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
4.资金来源:自筹。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B2116。2.工程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1.工程名称: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一、工程概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是否创优:否)。三、质量标准计划开竣工时间:具备施工条件后一个月内完工。二、合同工期6.工程承包范围:项目范围内道路工程的施工(不包括水沟和混凝土道路),详见图纸和技术协议。5.工程内容:市政工程。
2.合同价格形式:增值税税额:¥元(大写:),增值税税率为%。不含增值税税额价款:¥元(大写:);其中:1.签约合同价为:¥元(大写:)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六、合同文件构成承包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发包人项目经理:(联系电话:)。五、项目经理固定单价合同,包含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风险费用。签订合同后,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不随市场的变化而调整。其中措施费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承包人必须确保达到政府及行业在安全文明方面的规定及要求,具体按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6)图纸;(5)技术标准和要求;(4)通用合同条款;(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七、承诺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8)其他合同文件。(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本合同于年月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本合同自发包人及承包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二、合同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一、补充协议本合同在张家港市永联签订。十、签订地点
1.一般约定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GF—2017—0201)略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叁份,承包人执壹份。十三、合同份数
发包人: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签章) | (签章)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章) | (签章)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82739421700Q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 | 地址: |
邮政编码:215600 | 邮政编码: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
电话:0512-58619824 | 电话: |
传真: | 传真: |
电子信箱:yg58619766@163.com | 电子信箱: |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家港南丰支行 | 开户银行: |
账号:487158213019 | 账号: |
部门负责人: | |
经办人: | |
1.1.2.5设计人:/。1.1.2.4监理人:/。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答疑文件、澄清书、投标书及其附件、双方有关工程的不违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1.1.1合同1.1词语定义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苏省工程建设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其他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和苏州市行业主管部门颁布的相关文件规定;如地方法规与国家法规相抵触,按国家法规执行。1.3法律1.1.3.10临时占地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本工程规划用地范围以内的场地。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本工程用地范围以内的场地。1.1.3工程和设备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按招标文件、设计图纸或国家标准或相关要求执行。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和江苏省现行规范和标准,若上述标准和规范做出修改时,则以修订后的新标准和规范为准,有冲突的矛盾的则以上级文件为准。1.4标准和规范
所有物资进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同时,发包人业主需将材料验审报告上传至项目管理软件。本工程材料、施工用机器具等均由承包人负责。施工现场按照文明工地“六个百分百”要求执行,相关围护措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施工产生垃圾无指定地点堆放的由承包人自行合法处理,因处理违法受到举报或查处的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承包人进场需签订安全协议,施工期间按发包人要求做好安全管理,作业人员安全措施佩戴齐全,服从考核。按照图纸及发包人要求进行文明施工,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均由承包人负责。如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先行支付的补偿、赔偿款等),发包人有权全额向承包人追偿。其他技术要求: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内提供;1.6.1图纸的提供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如有);(3)投标函及其投标函附录;(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经合同当事人双方确认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其他详见附件四技术协议。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按发包人及监理要求;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相关文件;1.6.4承包人文件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合同范围内施工图纸全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4套(工程竣工时,承包人返回2套纸质竣工图及1套电子竣工图),承包人需增加图纸套数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复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3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联络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1.6.5现场图纸准备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按通用条款执行。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文件及电子版;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总监。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项目部;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经理。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项目部;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项目经理。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现场项目部;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现有道路免费使用,负责使用期间清扫、维护;需新建临时道路的由发包人确认方案承包人负责施工(发包人另行安排施工的除外)。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发包单位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平面布置为准。1.10.3场内交通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承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发包人协助承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等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1.10交通运输
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属于发包人。1.11知识产权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2.2发包人代表2.发包人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详见10.4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职务:项目负责人、专业工程师;身份证号:;姓名:;发包人代表:
£(1)由发包人免费提供;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发包人指定施工用水和用电接入点,由承包人自行接入,水电费计量方式:2.4.2提供施工条件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1)确认承包人提出的顺延工期的签证;(2)对发生的不可抗力造成工程无法施工的处置;(3)设计变更及施工条件变更等有关签证的确认;(4)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的确认;(5)工程预付款和进度款的审核;(6)处理和协调外部施工条件;(7)执行发包人的指令、通知(由发包人派驻的代表签字后下发监理人,由监理人以书面工作通知单形式下发给承包人,承包人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生效,因指令错误发生的费用和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拖延或拒绝执行发包人指令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8)代表发包人行使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权利和义务。上述授权范围内均不包括对价格的核准。通信地址:。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按□张家港市城建档案馆/R发包人档案馆及竣工验收等相关竣工资料。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3.承包人R(4)装表计量,费用与总包结算。□(3)按定额扣除;□(2)装表计量,按实扣除。单价按:水4.5元/吨(不含税),电1元/度(不含税);
A、承包人所派的项目管理机构必须和附件三中《人员配置表》中确定的一致。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项目经理(建造师)、施工经理、总工、各专业工程师、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必须统一着装。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满足业主提出的归档要求。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发包人组织交工验收完成后30日内提交。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纸质资料1套(报建项目2套)及电子资料1套。
G、本工程如需要深化设计,则由承包人负责,设计费用列入结算中,结算不调整。F、在开始实施任何工作或订购任何材料和工程设备之前,承包人应按照有效的图纸和其它合同文件重新核实相关工作的工程量,如果发现差异,在相应调整自身工作安排的同时,应立即通知总监理工程师及发包人。在合同履约期内,协助发包人和总监理工程师避免合同文件各个部分之间的差异可能给工程带来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是承包人的义务。E、临时设施承包人自行考虑,其费用已经包含在报价中。D、施工期间交付验收合格之前为迎接发包人组织的参观检查,必需的现场布置、卫生清洁、整治工作。上述费用已经包含在报价中。C、配合检测机构进行工程质量见证取样检测工作,负责取样送样工作。B、承包人应配合好质监、安监等相关管理部门的相关工作。
M.隐蔽工程覆盖前,承包人需留好隐蔽工程的影像资料,在结算时与结算资料一并提供,如未提供,隐蔽工程部分将不予结算。L、项目建设中所涉及的贵重物资、施工用工器具,进出场时需提供物资清单及数量。K、承包人制定项目工地环保文明专项方案,严格落实项目工地环保“六个百分百”要求。即:工地周围100%封闭、裸露地面及土方100%覆盖、施工道路100%硬化、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出入车辆100%冲洗清洁、建筑物拆除100%湿法作业。J、承包人必须负责整个项目的管理和协调,即施工安全、质量与进度的总管理、总协调与总控制,为各专业工程提供各电源接驳。I、工程签证的时效性:一般工程签证办理时效30天。在发生签证后承包人需在7个工作日内报发包人项目部进行审核确认,隐蔽工程签证应在工程隐蔽前办理,拆改工程的工程量签证在拆改完成时办理,逾期未办理的签证不予认可。H、农民工工资支付:承包人应负责对自行分包企业劳动用工及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日常动态管理,避免拖欠和结算争议,如出现问题导致上访造成社会负面影响,发包人有权配合政府主管部门直接代付拖欠工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从工程款中扣除,承包人另行向发包人承担本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事态严重者,发包人有权与承包人提前终止合同。
身份证号:;姓名:;3.2.1项目经理:3.2项目经理O、如承包人欠发包人发票的,承包人有权从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合同款结算中扣除发包人的税额损失。承包人应承担的各类扣款、违约金等,发包人有权从本合同或双方的其他合同款结算中直接扣除。N、承包人知晓并愿意遵从永卓控股有限公司制定的《员工关联方营商管理办法》,承包人愿意将遵从该办法(包括但不限于自觉披露、禁止行为等)作为本合同义务之一,并接受永卓控股对关联方营商业务的监督审查。承包人如有不全面履行本条义务,同样应视为承包人重大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如计算的数额低于50000元的,按50000元)违约金,并且发包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
电子信箱:;联系电话:;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一次按照5000元/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照5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至承包人纠正为止。(承包人项目经理未及时到岗的,同样按前述约定处理)。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按照5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不少于25天。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对本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工期、成本控制等,具体见承包人的授权书(详见附件三)。通信地址:;
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一次按照2000元/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照3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至承包人纠正为止。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一次按照2000元/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照3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至承包人撤换为止。(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未及时到岗的,同样按前述约定处理)。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合同签订后7天内;当发包人认为承包人雇佣于本工程的人员有不适合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更换,其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按照5000元/人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同时按照5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直至承包人更换为止。
3.5.2分包的确定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主体工程。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3.5.1分包的一般约定3.5分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分项工程的施工员没在现场管理的,每次按照5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超过24小时没有施工员在场而继续施工的,每次按照1000元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其他人员按不足天数按照300元/天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从工程开工至取得整体项目交付为止。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如要分包,承包人须选择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方,且必须取得发包人书面同意。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按发包人要求。
②若中标单位曾与我公司有相关业务往来,且我公司的应付款>合同应收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则承包需提供履约担保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见招标文件中《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八“履约担保承诺书”;若我公司的应付款<合同应收履约保证金金额的,则承包人除提供“履约担保承诺书”外,不足部分需以银行现汇或银行保函方式补足,合同应付款暂不支付。①若中标单位首次与我公司合作,需按照中标价的10%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银行现汇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交纳: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在合同签订前,承包人需以银行现汇或履约保函形式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价的10%。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是。3.7履约担保
5.1质量要求5.工程质量具体工作内容如下:(1)审批开工报告,协助发包人办理开工手续。(2)确认承包人资质,审查施工分包单位资质。(3)参加设计交底和施工图会审,协助发包人办理设计变更等审核工作。(4)审查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和施工安全保证体系。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实施。(5)检查进场施工机械和机具规格、数量、性能和适用性。(6)监督、检查承包人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和国家工程技术规范、标准,协调发包人和承包人之间的关系。(7)审核承包人或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合同约定、国家(地方)标准规范。(8)进行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工作,行使质量监督权;监督、检查工序质量,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制度;对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签证。(9)审批承包人编制的年、月、周施工进度计划;分阶段协调施工进度计划,及时提出调整意见,督促承包人实施进度计划。(10)组织有关质量、进度协调会议。(11)参与组织有关工程质量事故处理,监督质量事故处理方案的实施,并对事故处理质量验收签证。(12)督促承包人整理合同文件和技术档案资料。按规定及时向发包人及其它有关部门提交有关监理技术资料报告、总结等。(13)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审核工程竣工图。(14)协助发包人进行工程进度款审核。(15)督促承包人回访。(16)督促承包人及时完成未完工程尾项,维修工程出现的缺陷。(17)负责及时审批项目管理系统中的进度付款、签证、合同外单价申报表等文件。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发包人委托的职权:监理单位按规定和本合同内容以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产品项目,进行监理,包括工程质量、施工进度、工程投资、施工安全、合同和信息的控制管理,对承包人通过本施工合同及投标文件确认的技术、管理、主要人员、以及投入的主要设备情况和材料的数量与质量进行监理。承包人无论何种原因以书面形式提出调整主要工程技术人员、调换主要材料、品种、规格、质量、重量或技术参数等,均须取得监理单位和发包人代表的书面许可。发包人在工程开工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的形式通知承包人。4.2监理人员③若中标单位已提供年度履约担保的,不需另行交纳。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约定,并在隐蔽工程覆盖前通知发包人共同检查。5.3隐蔽工程检查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按照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达合格标准。
6.1.5文明施工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按工程所在地相关部门及业主要求。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的治安保卫由承包人负责。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按安全生产的相关要求。6.1安全文明施工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该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承包人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上述方案未经审批或论证的不得实施。7.1施工组织设计7.工期和进度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同步支付。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按R文明施工基本要求执行/£张家港文明工地/□苏州市文明工地。
7.3开工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天内。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7.2施工进度计划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7日内。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不迟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3.2开工通知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承包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应积极与发包人联系订立施工合同,施工合同订立后应该立即办理合同备案、各种保险、服务费缴纳、项目税务登记、进市许可、安监、配合施工许可办理等相关手续,办理时间最迟不晚于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30天。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30天内未完成手续办理,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发包人办妥工程开工所需的各项审批许可手续。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不迟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7.3.1开工准备
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5工期延误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最迟不晚于《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7.4测量放线
E、如技术协议(附件四)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协议为准。D、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发包人出具的要求限时完成的工作通知单上的工期,不作为合同工期顺延的依据。C、下达开工令后由于承包人原因延迟开工,承包人应支付的违约金为延迟天数*2000元/天;延迟十五天仍不能开工的发包人有权取消承包人的中标资格,解除合同,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同时需向发包人支付工期延期损失违约金。B、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合同工期与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之和为基准,若未按期完工(含重要节点),则承包人将按照合同价每天千分之四向发包人支付违约金A、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以合同工期与发包人同意顺延的工期之和为基准,实际竣工工期如提前不予奖励;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7.9提前竣工的奖励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地勘资料未涉及的地下管道、岩层、障碍物等。7.6不利物质条件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不设上限。
合同规定的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设备等,发包人保留自行采购的权利。施工中所有钢筋采用“联峰”品牌,混凝土优先采用“永记”品牌,油漆采用“中昌牌”。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确保质量合格并符合设计及有关标准要求,在用于工程之前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如承包人擅自使用未经发包人认可的材料、设备,承包人除进行返工、拆除更换外,承包人承诺还应向发包人支付该部分材料总价款的50%作为违约金,造成发包人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因返工、拆除更换等情形下导致工期延误的不予顺延。8.1发包人提供材料或设备:/。材料与设备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
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承包人须在该材料设备订货期要求的情况下提前报送发包人确认(预留确认周期7天),如有特殊要求的具体以发包人另行要求为准。承包人报送的样品不符合发包人的要求时,发包人有权更改供应方式。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8.6样品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9.1.2试验设备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试验与检验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0.1变更的范围10.变更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按发包人或监理人的要求。9.4现场工艺试验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
(4)若修改属工程材料代用、施工质量问题等的承包人的原因,则修改后增加的费用(含返工损失等)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3)对于图纸已标识或示意,承包人根据规范及自身的经验,在施工过程中可以完善设计的,在结算中已考虑其费用或增加的施工过程中提出的此类完善设计的变更,只作为技术洽商处理,不能成为结算调整的依据。具体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2)承包人没有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不得任意更改设计内容。(1)工程变更内容包括:对本工程的设计性质或数量在图纸上作出的改变或修正,并包括任何工程单项的增减或任何物料标准的改变。工程变更的程序和表式按发包人规定的要求进行: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通用合同条款规定的5种情形;功能调整导致的拆改且不是承包人原因引起的等情形。
1.1因工程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类似项目的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资料、计量规则和计价办法、张家港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格和承包人报价浮动率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4、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项目,且张家港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指导价格缺价的,应由承包人根据变更资料、计量规则、计价办法、通过市场调查等取得有合法依据的市场价格提出变更工程项目的单价,并报发包人确认后调整。5、工程变更引起施工方案改变并使措施项目发生变化的,按下列原则调整: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投标时明确)折算成费率调整(实际施工未发生,此项费用结算时取消);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6、发包人经过相关程序确认的单价已经考虑相关下浮因素,结算时可不再让利下浮(核定时另行注明的除外)。R1.单价合同:10.4.1变更估价原则10.4变更估价(6)无论在何种情况下,承包人一旦收到发包人或授权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书面指令,则必须立即执行,而不得以价格未确定而拒绝或拖延施工。否则,工期延误由承包人负责。(5)已开工工程若因发包人引起的原因中途停建、缓建,双方对在建工程应商定一个应做到的合理截止部位,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3.其它价格合同:因工程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照结算方式调整。□2.总价合同:因工程变更等非承包人原因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双方另行协商。1.3总承包服务费:业主指定发包的本项目专业工程,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按专业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2%计取总承包服务费,计入其它项目清单,总包单位不得向分包人另行收取,专业分包单位如与土建总包单位为同一法人,不计取总承包服务费;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必须考虑整个工程的管理和协调,即包括相涉及各专业工程的施工安全、质量与进度的总管理、总协调与总控制。1.2实际发生的计日工,则除税单价:(1)普工按200元/工日、技工按300元/工日、小挖机(0.5m3)1000元/台班、大挖机(1m3)2000元/台班、3t装载机800元/台班、小凿开机(0.5m3)1300元/台班、大凿开机(1m3)2500元/台班计入其他项目清单。
R(1)无;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0.8暂列金额承发包人另行协商。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按通用合同条款。
£(2)市政主材补差:仅钢筋、沥青混凝土、水泥稳定碎石、预拌混凝土主材价格调整,其他不调整。R(1)不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11.价格调整£(2)暂列金额/万元,暂列金额用于合同签订后发生重大设计变更及方案调整时使用。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掌握使用。发包人按照合同的规定作出支付后,如有剩余,则暂列金额余额归发包人所有。
(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合同签订后颁发的有关政策性文件调整以及其他因素引起的价格波动均不调整。(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中。包含的风险范围:无论工程量增减、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造价政策性调整文件,综合单价均不调整。R1.单价合同,工程量按实结算。12.1合同价格形式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包含的风险范围:合同履行期间,材料、机械、人工等所有因素而影响单价的涨跌幅以及承包人可预见的其他风险。□3.其他价格方式:可调价格合同。(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合同签订后颁发的有关政策性文件调整以及其他因素引起的价格波动均不调整。(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费计入相应的综合单价中。(1)包含的风险范围:无论工程量增减、市场价格波动、工程造价政策性调整文件,综合单价均不调整。£2.总价合同。
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12.2.1预付款的支付12.2预付款(3)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合同签订后颁发的有关政策性文件调整以及其他因素引起的价格波动均不调整。(2)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结算中。
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12.3计量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12.2.2预付款担保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其他工程按以下规则计量:□炉窑砌筑工程:按设计图纸净用量结算。
□2007年《江苏园林定额》。□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R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12.3.2计量周期
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在建阶段按每个月付款一次。12.4.1付款周期12.4工程进度款支付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应于(计量周期)20日之前向监理人报送上期16日至当月15日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按规定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经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承包人待监理人和造价跟踪单位审核完成,交由发包人批准。□(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应于(计量周期)20日之前向监理人报送上期16日至当月15日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按规定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经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承包人待监理人和造价跟踪单位审核完成,交由发包人批准。R(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承包人应于(计量周期)20日之前向监理人报送上期16日至当月15日已经完成的工程量报告,并按规定附具进度付款申请单、已经完成工程量报表和有关资料;承包人待监理人和造价跟踪单位审核完成,交由发包人批准。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按发包人要求编制。
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验收和工程试车发包人支付每笔款项前,承包人均应先行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税率及国家现行规定要求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承包人未提供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或国家现行规定要求的,发包人有权拒绝付款或延迟付款,且该种情形不构成发包人违约,承包人仍应履行合同义务,结算后提供全额发票。按工程进度付至已完工程量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工程量造价的80%,经审计结算且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10%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一年且无质量异议后付清。单批次付款金额>10万元以银行六个月电子承兑方式支付,单批次付款金额≤10万元以现汇方式支付。开票类型:9%增值税专用发票。(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确定及期限:进度款申请工程量为已经工序质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且相应验收资料完善,支付期限按开工前发包人工程交底为准,(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7天内完成审查。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按通用合同条款执行。13.2.2竣工验收程序13.2竣工验收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资料应当作为竣工资料的组成部分。13.1.2分部分项工程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并具备验收条件的,承包人应提前48小时通知监理人进行验收。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的,应在验收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验收,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承包人有权自行验收,监理人应认可验收结果。分部分项工程未经验收的,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13.3.1试车程序13.3工程试车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详见本合同第16.2.2条。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下道工序施工前。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13.6竣工退场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3.3投料试车(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工程试车内容:/。
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竣工会签单、工程量计算书电子版及纸质版、结算送审价电子版及纸质版、现场签证、报审表、设计变更、现场图片(如有)、竣工图纸、结算文件等。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14.1竣工结算申请14.竣工结算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按发包人要求。13.6.1竣工退场
14.4最终结清固定单价的工程:核减率在6%以内的审核费用由发包人支付,如核减率超过6%,则超额部分审核费用由承包人支付(内审的审核费用为审减额*3.5%计,外审的以咨询合同为准;审核费用在开具结算单后,支付结算款前,由承包人支付给发包人指定的咨询公司)。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4.2竣工结算审核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1份。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
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15.3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1年。15.2缺陷责任期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3)其他方式:结算价的10%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无异议后付清。(2)%的工程款;(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3种方式:
15.4.1保修责任15.4保修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3)其他扣留方式:。(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16.1发包人违约16.违约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但尚在质保期内,若出现质量问题,发包人将书面函件承包人限期整改,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书面函件后7日内无任何回复或未到现场整改,则发包人有权将该整改工程发包给其他单位施工,费用按照发包人另行发包的结算价格从承包人的质保金中扣除。如质保金不足另行支付其他单位的整改费用的,承包人应于接发包人通知之日起的10个自然日内另行支付。15.4.3修复通知工程保修期为:按照工程质量保修书。
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由于发包人支付工程款需要审批,有一个时间段,因此承包人不得因工程款支付不及时而停止施工或故意拖延施工或发生其他不利于工程顺利实施的情况出现,由此导致进度滞后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积极做好工程支付的各种审批手续。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2承包人违约(7)其他:/。(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工期顺延。(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如为关键节点工期,则工期顺延。(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承发包双方协商。
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其他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详见《承包单位管理考核细则》(附件五)。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工程质量标准按协议条款执行,一次验收/无负荷联动调试不合格者,除返工合格外,尚应按合同价的2%扣减工程款;二次验收/无负荷联动调试不合格者,除返工合格外,尚应按合同价的5%扣减工程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1)承包人提供的材料样品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承包人未按投标文件确认的材料品牌规格采购的(发包人书面允许调整的除外);(2)承包人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创优目标或标准化文明示范工地要求;(3)承包人未按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相应的人力、材料、机械设备的。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17.4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1不可抗力的确认17.不可抗力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书面开工通知后7日内未到场施工,发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应当为其施工现场的全部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支付保险费,包括其员工及为履行合同聘请的第三方的人员。18.3其他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者责任险,承包人自身规定要投保的险以及其他需要的保险。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18.1工程保险18.保险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28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2)向发包人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20.4仲裁或诉讼20.争议解决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承包人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附件二:材料品牌选型表附件一:中标价格一览表本合同附件: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施工停止,发包人另行安排施工的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造成进度滞后、生产损失的由承包人赔偿。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施工中途暂停,则按承包人实际施工工程量进行结算。21.合同中止
附件八: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协议书附件七:员工关联方营商管理办法附件六:安全环保协议书及治安协议书附件五:承包单位管理考核细则附件四:技术协议附件三:承包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及人员配置一览表
承包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承包人项目经理授权委托书及人员配置一览表承包人(盖章):附件一中标价格一览表附件十:履约担保承诺书附件九:工程质量保修书
身份证号:法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本委托不得转委托,如有变更,请以公司函件形式通知发包人。受托方必须常驻工程施工现场,按照本合同相关规定,认真履行项目经理岗位职责。法定代表人:今全面委托同志,资质等级:担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全面负责本项目施工管理及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技术经济工作,主要包括:资料及甲供设备、材料的签收、签证、进度款申请、参加技术交流会、例会、合同补充内容的价格协商、罚款单的确认、汇款审批单的接收等与发包人发生的一切业务往来资料,发包人均以项目经理签字视为接收。
附件三技术协议(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承包人(盖章):人员配置一览表身份证号:项目经理(签字):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电话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职称 | 社保编号 | 备注 |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电话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社保编号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
2 | 技术负责人 | |||||||||
3 | 施工员 | |||||||||
4 | 质检员 | |||||||||
5 | 造价员 | |||||||||
6 | 安全员 | |||||||||
7 | 材料员 |
质量管理综合管理为督促建设工程各承包单位积极履行施工过程安全、环保、现场文明、质量、进度等管理主体责任,建设单位严格落实监督管理责任,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本考核细则作为合同附件,作为工程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对承包单位的通用管理考核依据,考核标准与技术协议或合同条款偏差的以技术协议或合同条款为准。附件四承包单位管理考核细则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1 | 综合管理 | 开工前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环保专项方案、人员组织网络、总进度计划等开工报告及附件资料审批合格。 | 开工报告未审批,现场不得开工; 私自施工考核10000元。 | |
2 | 综合管理 | 对于通过门卫却没有到各业主单位指定的二道门(或虚拟二道门)进行作业前刷脸的,被安防平台门禁系统冻结的 | 由于不刷脸打卡被冻结按照500元/人次处理后解冻 | |
3 | 综合管理 | 项目主要管理人员一旦中标则不允许更改(发包人另有要求的除外);进场前提供管理人员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格证明等。 | 存在资料不符的视为违约,必须更换且考核5000元/人。 项目经理、安全、质量等现场主要管理人员未按时到岗,按500元/人*天考核。 未经批准更换主要管理人员,按照5000元/人考核;同时按照500元/人*天累计,直至承包人纠正为止。 | |
4 | 综合管理 | 项目经理、技术总工、安全负责人每月在场不少于25天(总工期少于25天的除外),缺勤请假须经发包人批准。 | 按照1000元/天*天的考核; 无故缺席发包人主持的各种会议,包括工程师主持的重要会议(如工地例会等),按照2000元/次考核。 | |
5 | 综合管理 | 承包人依法依规承包、分包工程,进场施工人员提交劳动合同备案。 | 承包单位资质资料与招标、合同要求不符的视为违约,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施工人员未提供劳动合同备案,不予办理进场手续。 | |
6 | 综合管理 | 承包单位不得拖欠施工人员工资,工资发放资料存档备查; | 有讨薪事件属实考核5000元/次,且必须当日处理完成;未及时处理的加倍考核,必要时发包单位支付从工程款中扣除。 | |
7 | 综合管理 | 建设单位项目部或监理单位下发的各项联络事宜,逾期未回复,拒不执行的。 | 逾期按500元/天考核,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考核5000元/次。 | |
8 | 综合管理 | 进场外包单位资质必须与招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相应的资质必须符合工程实际需要。 | 存在弄虚作假、蒙骗行为的立刻取消施工资格,并考核10000元。 | |
9 | 综合管理 | 有分包管理取费的总包工程,总包单位必须对分包单位履行管理职责,统筹项目整体实施。 | 未履行管理职责导致现场混乱的,视情况扣除相应比例管理费。 | |
10 | 综合管理 |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 | 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处理,并于纳入承包商年度评价中。 | |
11 | 综合管理 | 对发包人通知考核事宜存在异议,通过常规渠道申诉,不得无故拒签。 | 无正当理由拒绝各类考核确认的,按1000元/次考核, 所有考核资料依据充分的,承包人未签字同样生效。 | |
12 | 资料管理 | 工程资料齐全、分类清晰,并与工程进度同步。 | 资料分类不清、收集不及时,资料收集与工程进度不同步,发现一项扣500元/次。 | |
13 | 资料管理 | 根据项目建设要求,应提供各项原始记录及检查凭证。 | 提供原始记录及检查凭证不能及时提供,发现一项扣500元/次。 | |
14 | 资料管理 |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等工程管理文件及时提交监理或项目部审批、备案。 | 未及时编制、上报,考核1000元/次;未经审或论证通过,开始施工,考核1000元/次;未按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方案施工,考核2000元/次。 | |
15 | 资料管理 | 无调试前确认、无调试方案、无调试记录。 | 每次处以5000元考核,造成后果的赔偿损失。 | |
16 | 资料管理 | 签证的时效为1个月,从发生起计算。 | 超过时效的签证不予认可。 | |
17 | 资料管理 | 原始资料故意弄虚作假的或误差超3%。 | 每次考核1000元。 | |
18 | 资料管理 | 零星、检修工程在工程交工后1个月内,立项工程在3个月内,外包单位需按照我公司的竣工资料标准做好竣工资料,并通过监理、项目管理单位审核。 | 在规定完成时间内未做竣工资料的,扣总工程款的1%,并要求及时完成;在规定完成时间内竣工资料不全的,需及时进行完善,若不及时完善的,每超一天按照1000元考核。 | |
19 | 资料管理 | 损坏现场及施工场地周围的树木、构筑物、建筑物、地下及架空管线。 | 需自费恢复或按市价赔偿,根据造成的影响大小,处以500-100000元考核。对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 |
20 | 资料管理 | 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检查管理。 | 由于承包人原因,政府部门对发包人进行罚款,承包人不仅要缴纳罚款,发包人还要对承包人处以罚款额的1-3倍的追加考核。 |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1 | 质量 管理 | 承包人必须配置明确质量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网络;工序报验同步提供自检及报验资料。 | 未按要求配置质量管理人员考核2000元,并必须纠正; 常规报验未提供相应资料,监理及项目部不予验收;紧急特殊情况在2日内补充资料完成。滞后按500元/天考核。 | |
2 | 质量 管理 | 承包人供货设备、材料、构件进场前必须按照要求格式提供清单。 | 未提供清单不允许办理进场手续; 特殊情况放行进场,必须1日内补充提交清单。滞后按500元/天考核。 | |
3 | 质量 管理 | 承包人进场物资清单必须齐全,所有物资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 承包人清单不全导致漏报、漏验收物资的考核500元/项; 漏验物资,补充验收不合格的考核1000元/项,同时必须更换; 未报验合格及投入使用的考核500元/次,使用后验收不合格的必须返工更换,同时考核2000元/次。 | |
4 | 质量 管理 | 每次报验必须执行自检制度,且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 未自检即申请验收,每次按照1000元/次考核; 未验收合格就进入下道工序,按照5000元/次考核。 | |
5 | 质量 管理 | 原材料送检和其它自检项目的试验(如钢筋焊接试验)不及时,频率未达到规定要求。 | 不达标按3000元/次考核。 | |
6 | 质量 管理 | 材料、设备、工序报验及时且设备、材料报验,联锁试验和隐蔽工程验收必须通知业主方和监理参加。 | 报验不及时造成下道工序滞后的每次考核1000元;若没有通知到位的,每次按照2000元考核,造成影响的每次按照5000元考核,隐蔽工程有上述情况的加倍考核。未自检即申请验收每次按照1000元考核。 | |
7 | 质量 管理 | 质量问题,在未征得业主方、监理或设计部门的同意,私自对图纸或设计要求进行更改的或自行设计的图纸变更时未经过发包人设计部门审核的。 | 工程合同总价在10万元以内的按照2000—5000元考核; 工程合同总价在10—50万元的按照2000—10000元考核; 工程合同总价在50万元以上的按照10000元以上考核,并进行整改或出具设计变更。 | |
8 | 质量 管理 | 在施工过程中,对业主方、监理单位提出及职能部门验收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整改落实方案及时间计划。属于强制项的按要求时间完成。 | 未按计划落实整改的按1000元/项*天考核。若由发包人安排人员进行整改的,按市场价收取双倍的费用,由外包单位承担。 | |
9 | 质量 管理 | 发包人供货物资,承包人应合理领用材料避免损坏、浪费等 | 导致设备损坏的进行修复赔偿,同时视情况考核1000—10000元。 若领用材料与实际需要不符的,赔偿损失并按照1000—10000元考核。 | |
10 | 质量 管理 | 隐瞒或者谎报、拖延报告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或者破坏事故现场、阻碍对事故调查的。 | 按照事故等级情况按照10000-50000元考核,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按标准处理。 | |
11 | 实体质量 | 土建产品有缺陷或各种焊接构件有焊渣、飞溅、焊疤等表面缺陷的应及时处理 | 初次发现表面缺陷未及时处理的给予警告,警告后仍不处理的每次按照1000元/次考核。 | |
12 | 实体质量 | 产品或安装施工有质量缺陷时,应及时将整改方案报监理或业主,通过后才能进行整改。 | 整改方案未审批,施工单位私自整改,考核1000元;如产品需要加固处理,则加固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如返工重做,则返工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并考核10000元。 | |
13 | 实体质量 | 产品、构件或安装施工未按图纸或规范要求施工的 | 如进行返工的,则各类费用均由施工单位承担,次要产品、构件需进行返工的按照1000元—5000元考核; 主要产品、构件需进行返工的,按照5000元—30000元考核,且返工须合格。 | |
14 | 实体质量 | 按照图纸设计要求和相关规范要求,需打坡口焊接的必需打坡口焊接,且坡口需清理干净。 | 施工单位未打坡口进行焊接的,每次按照2000元考核,并责令整改合格为止。 | |
15 | 实体质量 | 构件有质量缺陷而无法进行整改的。 | 按此部分工程量合同总价的60%-80%结算,凡影响结构安全的必须予以更换。 | |
16 | 实体质量 | 油漆涂装应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当设计对涂层厚度无要求时,涂层干漆膜总厚度:室外应为150μm,室内应为125μm,其允许偏差为-25μm,每遍涂层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为-5μm。 | 第一遍油漆未干就刷第二遍油漆的,按照1000元考核; 铁锈、焊渣、飞溅、灰尘、水分、杂物等未清理干净刷油漆的,按照2000—5000元考核,并要求整改和赔偿油漆材料费用。 其他违规事项每批次处以2000-10000元考核。 | |
17 | 涂装外观质量,涂刷不均匀、流挂等现象较多的。 | 每次按照1000—5000元考核,同时需打磨整改合格。 | ||
18 | 土建工程现场浇注混凝土需按规范要求现场留置各种试块。 | 未按要求留置试块,按照2000元/次的考核; 如试块出现不合格,每次考核500元,并对不合格的实体按规范进行处理,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 ||
19 | 施工过程必须与上道工序进行交接,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工程师签认就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 未交接即进入下道工序的每次考核3000元,造成影响的考核5000元。 | ||
20 | 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需由设计单位进行补救设计时,设计费用、补救费用由承包人自理,原因和结果及时报告发包人、监理。 | 每次考核5000元。 | ||
21 | 要求返工的工程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返工或要求清除出施工现场材料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清除出场的。 | 每延误一天考核500元。 |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安全、环保方针。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的安全、环保责任、义务,确保施工安全,双方一致协商,签订本协议。承包人在发包人(区域)进行作业。附件五安全环保协议书承包人(盖章):进度管理
序号 | 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备注 |
1 | 进度计划管理 | 承包人进场后2日内需向业主方提供施工进度总计划(需满足发包人及合同工期要求);确定关键进度路线节点提交发包人审批。 | 每超过一天,按照1000元/天考核。 | |
2 | 进度计划管理 | 因施工组织调整,原总进度计划过程节点与实际偏差较大时,必须重新编制进度计划提交审批。 | 未按要求编制,滞后提交按1000元/天考核。 | |
3 | 进度计划管理 | 按照业主方和监理方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分进度计划(如:月度、周进度等)。 | 提交不及时每超一天,按照500元/天考核。 | |
4 | 进度执行 | 周、月进度计划滞后,影响关键工作任务开工的 | 按1000元/天考核挂账,经采取措施、后关键任务按计划免于考核,未按期完成考核生效。 | |
5 | 进度执行 | 根据关键进度工期节点计划,未按节点日期完成的。 | 没有按照施工节点时间完成的,根据节点的关键性和项目的重要性,按照5000-50000/天考核; 最终总进度计划完成的,节点计划考核返还50%。 | |
6 | 进度执行 | 根据施工总进度计划,未按期完成投产(投用)或属于让步甩项接收的。 | 逾期按照合同价的4‰元/天考核,上不封顶;合同或技术协议有约定的已约定为准。 | |
7 | 进度执行 | 根据施工进度计划,由于承包人施工组织不力造成施工进度滞后,且不能采取措施纠正的。 | 滞后考核按上述标准执行,同时发包人有权将滞后工程量重新发包,所有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 |
(六)承包人应经常性地对作业活动进行安全检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向发包人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落实整改。(五)承包人工作人员在作业前,对作业现场和周围风险因素进行辨识,制定防护措施,落实到位以后方可开展作业。(四)承包人在进入发包人生产区域作业前,必须与发包人生产区域的业主单位(分厂、部门)取得联系,在得到发包人业主单位许可后方可开始施工。(三)承包人必须在作业区域内建立健全安全环保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组建安全环保管理网络,必须设立专职安环管理人员进行管理,对其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环保知识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国家有关部门核发的作业资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熟知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作业时,使用的工具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施工单位必须同时遵守发包人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严格遵守安全环保各项制度及操作规程。(二)承包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消防安全、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主要负责人对作业活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保障安全投入有效投入。(一)发包人对承包人安全、环保统一协调管理。承包人应当具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条件和相应的资质,同时不得将工程的全部或部分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承包人应对作业人员的健康状况进行审查,严禁健康状况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行作业(比如身体不能有残疾、男性年龄不得超过60周岁、女性不得超过50周岁等)。不得雇佣精神病患者、呆傻人员、劳改、劳教、少管人员、通缉犯及缓刑、假释、监外执行、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刑事拘留等人员,进入厂区工作;承包人应对新用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每天召开班前会,每十天召开安全教育专题会。
(十二)在施工期间,承包人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发包人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承包人凡未参加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准进入发包人生产现场,同时承包人需定期加强人员教育与培训,作业人员在发包人厂区内,必需严格遵守发包人厂纪厂规。承包人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详细的向员工进行安全交底工作。发包人如在巡检中发现承包人现场管理混乱,安全规章制度不全,作业人员有“三违”现象,有权当面指出或纠正,并可根据发包人《外协单位生产安全负面清单及考核细则》进行考核。(十一)承包人工作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特别是高空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工具及物件必须安全可靠,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穿软底劳保鞋,使用的工具必须放置妥当,防止意外坠落。严禁向下扔物件或高空坠物,在作业过程中如遇交叉作业或影响其他施工单位作业人员的安全,应主动与其他施工单位联系予以避免或采取其他有效的防范措施,确保安全施工。(十)承包人的人员和施工车辆严格遵守发包人厂区有关的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规定。如违反规定将按照《外协单位治安考核细则》进行考核。需遵守厂区限速标准,工程车25Km/h,私家车25km/h,两轮车20km/h,按照发包人规定的通行线路进行厂区内通行。(九)起重和吊装作业,应在作业前编制详细可行的作业方案及安全注意事项,统一指挥和调度,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十不吊”的规定。(八)发包人对承包人作业中涉及煤气区域和煤气设施、有限空间(如深坑、罐内、长管道内等)作业加强监督管理,承包人应办理好相关作业审批手续。审批作业的权限和范围:1、煤气区域和煤气设施的作业审批由发包人动力厂煤气车间进行审批;2、需要接在发包人电箱和控制柜上的临时用电由发包人总厂(分厂)机动室或发包人项目管理部门审批;3、上述危险作业如涉及到发包人作业人员或者和发包人作业人员构成立体交叉作业的,该危险作业由发包人项目管理部门审核批准。承包人在发包人厂区的煤气区域内作业时,承包人应对作业人员进行有关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知识的宣传、培训,并配备相应数量的CO报警仪,报警仪报警后,作业人员应立即撤离现场,防止发生中毒事件。(七)承包人在施工前应保障安全设施的有效齐全,现场符合作业施工条件。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将帽带扣牢系紧,安全帽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作业时,还必须按该工种的要求进行劳动防护;焊接时要戴电焊手套,确保绝缘性能良好;气割时要戴防护眼镜,严禁戴手套操作旋转设备,严禁用沾染油脂的手去摸气瓶,瓶阀严禁有油污和其他可燃物质;承包人在气割作业时,乙炔瓶必须安装回火防止器,乙炔瓶、氧气瓶距离须大于5米,与明火作业点距离不得小于10米,气瓶与阀、胶管等连接处以及胶管固定牢靠、严禁漏气。气瓶不得放在动火作业火花溅落的下方。焊接和动火作业时,严格执行“十不烧”的有关规定。
(十八)发生灾害事故时,承包人应当及时向发包人通报,由发包人相关部门和人员统一指挥救灾,承包人要认真执行发包人抢险、救灾命令,所需抢险救灾人员、材料、设备等均无条件服从发包人调度。(十七)由承包人违章违规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致使工程设备及其它受到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十六)作业过程中,必须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严禁乱扔垃圾或杂物,产生的各类废弃物按发包人的规定进行分类收集,并由承包人及时妥善处理。承包人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必须经过沉淀、处理并由发包人事前确认,经发包人确认符合标准要求后,承包人方可排放,有危废产生的由施工单位按危废处置要求进行规范处置,不得私自倾倒、填埋或排放危废。(十五)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相关要求和规定。在居民区等噪声敏感区域内,夜间(晚22:00至次日早6:00)不得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十四)施工场地、废钢气割场地以及其它容易产生烟尘或扬尘的场地,应当采取围挡、遮盖、洒水等控制措施,防止烟、粉尘扩散。做好辖区内道路清扫,避免引起道路扬尘。不得在厂区内及厂区周边,擅自露天焚烧垃圾或杂物。(十三)承包人应参加发包人组织的应急救援演练。发生突发安全事件应服从发包人统一指挥,依照发包人应急救援预案履行自己的职责。承包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编制本单位事故应急预案,配备救援设备设施和器材,并定期组织演练。
(二十四)发包人业主单位负责监督本协议中有关要求的落实。承包人人员在施工中违反双方签定的安全管理协议及发包人有关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等,发包人有权利停止承包人施工作业权,并按照发包人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外来单位安全环保考核细则》对承包人进行经济处罚。(二十三)因甲乙双方共同责任(含责任暂未查清)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由承包人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有人员伤亡的一方处理善后,所需处理事故与善后的费用按比率共同分担,伤亡指标由承包人上报。(二十二)因承包人直接责任造成发包人或第三方人员的伤亡事故,由发包人(或第三方)处理善后,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和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及伤亡指标,由承包人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各方应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工作。(二十一)因发包人直接责任造成承包人人员伤亡事故,由承包人处理善后,发包人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并协助承包人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甲、乙双方积极配合各级调查组的调查工作,由承包人上报伤亡指标。(二十)因承包人直接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承包人人员伤亡事故,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并向属地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积极配合各级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承担处理事故与善后所需的费用和伤亡指标。(十九)发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时,承包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产或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物证。承包人应当及时、如实报告,不得瞒报、谎报、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附件1:外协单位生产安全负面清单及考核细则发包人(盖章):承包人(盖章):本协议有效期与合同施工工期一致,工程施工完毕,本协议自动失效。本协议作为合同的附件,经双方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应由发承包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承包人已认真阅读《外协单位生产安全负面清单及考核细则》、《外协单位环保考核细则》、《外协单位治安考核细则》,协议签订后,视为认同该考核细则。
类别 | 序号 | 内容 | 处理方式 |
生产安全 负面清单 | 1 | 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扣处责任人所在单位5000元/次。导致工作延误的扣5000元,造成事故的按照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
生产安全 负面清单 | 2 | 用身体任何部位接触运转的设备或工件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生产安全 负面清单 | 3 | 在坠落基准面2米或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无可靠的安全设施时不系安全带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生产安全 负面清单 | 4 | 检修作业没有执行能源介质隔离造成后果的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生产安全 负面清单 | 5 | 启动已停机挂牌的设备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生产安全 负面清单 | 6 | 未经审批擅自更改、拆除安全装置和解除安全联锁的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生产安全 负面清单 | 7 | 吊物下方站人或通行的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生产安全 负面清单 | 8 | 无作业许可进行八大危险作业的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生产安全 负面清单 | 9 | 未通过特种设备(作业)考试取证程序,私自操作的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生产安全 负面清单 | 10 |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未执行“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生产安全 负面清单 | 11 | 其他因违反作业规程、交通规则等造成重大财产损失或严重人员伤亡的严重违章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生产安全 负面清单 | 备注 | 外协单位人员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负面清单3次及以上的(周期为自首次违章违纪扣分后一年),将该单位拉入黑名单,取消所有人员厂区门禁。 | |
安全行为纪律管理 | 12 | 进入作业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穿好劳保服。规范佩带、使用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及工具 | 违反规定,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安全行为纪律管理 | 13 | 严禁酒后上岗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违反规定,扣责任单位2000元/次 |
安全行为纪律管理 | 14 | 严禁在厂区(吸烟区外)抽烟,禁止吸游烟;不得随地大小便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违反规定,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禁烟区抽烟5000元/次 |
安全行为纪律管理 | 15 | 不得在办公和施工区域追逐打闹,寻衅滋事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违反规定,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情节恶劣的,从重处理 |
安全行为纪律管理 | 16 | 必须在发包人指定的作业、生活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进入发包人其它生产区域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违反规定,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安全行为纪律管理 | 17 | 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发包人生产设备和机具材料等。擅自使用发包人物资材料视为盗窃发包人财物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盗窃公司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扣5000元/次;价值超过1000元的,扣1-3万/次;盗窃并损坏的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
安全行为纪律管理 | 18 | 严格按发包人指定部位接用水、电、气等能源介质,严禁乱接乱挂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1000-50000元/次) |
安全行为纪律管理 | 19 | 严禁在地面无人监护的情况下,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品、垃圾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违反规定,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安全行为纪律管理 | 20 | 电器设备着火时,必须使用黄沙、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灭火,严禁使用泡沫灭火器、直射水流等导电、腐蚀性物质灭火 | 违反规定,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安全行为纪律管理 | 21 | 不配合检查、调查或隐瞒事实。 | 视情节处理责任单位1000元/人次,同时视情节给予当事人退场处理,严重的报上级部门处理。 |
组织管理 | 22 | 进场前,安全环保协议、治安协议、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等各种手续齐全有效。如承包人进行二级分包,必须报建设项目部进行备案,分包商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资质。若安全协议过期,需及时到项目部进行补办手续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15000元/次 |
组织管理 | 23 |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网络,作业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时监督现场施工安全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15000元/次 |
组织管理 | 24 | 检修、安装作业制定好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合格后方可施工,施工前需报业主单位审批后才能施工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15000元/次 |
组织管理 | 25 | 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上岗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特种作业资格证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15000元/次 |
组织管理 | 26 | 进场外包单位资质必须与招投标文件承诺一致,相应的资质必须符合工程实际需要。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15000元/次 |
组织管理 | 27 | 若安全协议过期,需及时到安全环保管理部进行补办手续。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15000元/次 |
组织管理 | 28 | 建立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直观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人员未经过教育就进场施工的 | 对责任单位按1000元/人次 |
组织管理 | 29 | 确定项目重要危险源,制定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特殊工种的作业应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项) |
组织管理 | 30 | 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弄虚作假、刻意隐瞒的。 | 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情节严重的上报公司处理,并于纳入承包商年度评价中。 |
组织管理 | 31 | 未经允许不得使用发包人生产设备和机具材料等。擅自使用发包人物资材料视为盗窃发包人财物。 | 盗窃公司财物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扣所在单位5000元;价值超过1000元的,将责任人提交公安机关处理 |
组织管理 | 32 | 严格按发包人指定部位接用水、电、气等能源介质,严禁乱接乱挂。 | 扣责任单位5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组织管理 | 33 | 服从所在区域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管理,对提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 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扣责任单位3000元/次 |
组织管理 | 34 | 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或处罚有疑义的应申请上一级领导复议,不得无理取闹,更不得徇私报复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无理取闹的,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徇私报复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35 | 在使用以电能为动力源的设备、工器具时,要设置良好的接地线并安装漏电保护器等安全防护装置,并必须接专用电源(一机一闸)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36 | 电源线、二次线必须绝缘良好,接头处无裸露;铺设有序,不得铺设在潮湿有水的地方,铺设时应与各种管道保持规定安全距离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37 | 所使用的防护用品、用具必须是合格有效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38 | 压力容器本体完好,压力表、安全阀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并且定期检验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39 | 打磨或切割作业未戴眼镜的、不得在切割机片上磨钻头 | 违反规定,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40 | 电源接线处应采用插头连接或包裹连接,严禁采用导线直接插入插座的方式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5000元/次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41 | 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采用其它安全保护措施,如漏电保护电器,安全隔离变压器等。使用者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或站在绝缘垫上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5000元/次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42 | 在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上等导电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必须使用Ⅱ类或Ⅲ类手持电动工具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5000元/次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43 | 在狭窄场所如锅炉、金属容器、管道内等,应使用Ⅲ类手持电动工具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5000元/次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44 | 电源线通过马路时应采取防护措施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5000元/次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45 | 使用非在线电动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电钻、电砂轮、切割机等)时,如绝缘外壳防护等级不符合相应要求时,其外壳应装设接地线,同进电源必须配有漏电保护器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5000元/次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46 | 器具的防护装置(如防护罩、盖)等不得任意拆卸,并完好有效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5000元/次 |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 47 | 工具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切断电源,操作人员不在现场时需将该工具电源从接入处断开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5000元/次 |
切割作业 | 48 | 磨削、切割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眼镜、焊工手套等切割专用防护用品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切割作业 | 49 | 气割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保持5米以上距离气割作业点要距乙炔瓶、氧气瓶10米以上距离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切割作业 | 50 | 氧气、乙炔瓶不能在烈日下暴晒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切割作业 | 51 | 乙炔瓶必须有回火装置,氧气、乙炔皮管连接处需用专用抱箍;氧气、乙炔表必须完好有效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起重作业管理 | 52 | 吊运作业必须专人持证指挥,严格执行吊运作业“十不吊”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起重作业管理 | 53 | 使用的起重机械必须具备良好的安全性能,吊具、钢丝绳、制动器、限位器必须符合有关使用标准,起重机械不得超负荷使用,作业时要符合相关标准。吊运用钢丝绳必须根据相应载荷进行选择,磨损不得超标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起重作业管理 | 54 | 未执行《汽车吊安全检查确认表》检查验收导致带缺陷作业的。 | |
交通管理 | 55 | 车辆在道路上行驶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定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交通管理 | 56 | 在作业现场行驶时,时速不得超过5km/h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交通管理 | 57 | 使用车辆灯光、喇叭、反光镜等安全装置齐全有效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交通管理 | 58 | 操作前要确认设备周围是否无人员及其它设备或障碍物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交通管理 | 59 | 抓钢机、挖掘机等大型车辆旋转范围半径(包括工作装置的伸缩范围)内不得有人员停留或通过,抓斗不得从人员、汽车驾驶室上方移过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交通管理 | 60 | 汽车进行装卸料时,汽车司机必须下车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交通管理 | 61 | 在进行各种操作时,严禁接打电话、听耳机等影响操作的行为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交通管理 | 62 | 作业结束,拔掉钥匙,确认安全,关好门后方可离开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交通管理 | 63 | 电瓶三轮车不得用作载人载物工具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交通管理 | 64 | 车辆运输货物前,必须确认运输的货物被有效固定,方可进行运输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交通管理 | 65 | 在厂区附近运输超限设备,应提前 1 个作业班次提出护送申请。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元/次 |
交通管理 | 66 | 厂内违反交通规则、乱停乱放 | 无关车辆擅自进入施工现场扣责任单位500元/次;车辆未按指定地点停放扣200元/辆;超速50%以内扣除100元,50%以上扣除200元;车辆闯红灯扣除200元,行人闯红灯扣除100元;车辆不按规定路线通行扣除200元,行人不按规定路线通行扣除100元;车辆超载扣除200元,三轮车载人扣除500元;抛洒扣除2000元;套用牌照或通行证扣除5000元 |
“三源”切断安全管理 | 67 | 同一作业检修点上有多个作业进行检修的,有多少种作业就挂放多少操作牌。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三源”切断安全管理 | 68 | 必须有效地切断主电源或隔断其他动力传输能源(包括电源、气源、液压源、皮带传动的皮带、齿轮传动的齿轮、联轴传动的联轴器等)。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三源”切断安全管理 | 69 | 在机旁箱上放置操作牌,必须将转换开关打到“0”位、“机旁”、“手动”等位置,有急停开关的应按下急停开关。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三源”切断安全管理 | 70 | 检修为液压、气动等设备的,除在电气控制点按本规定挂放操作牌之外,还应当有防止液压、气动设备动作的安全措施。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三源”切断安全管理 | 671 | 检修完毕,检修人员应立即将操作牌取回。检修操作牌的取回应遵循“谁挂谁取”的原则。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72 | 新上工前需到业主方进行安全教育后施工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73 | 对检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施工项目安全交底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74 | 确认使用的能源动力介质,并与检修单位相关部门或主管人员办理使用手续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75 | 在煤气区域作业,需遵守煤气安全相关规定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76 | 交叉作业,需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77 | 对危及人身安全的区域、部位等,应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围栏或信号标志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78 | 因检修、按照需要拉挂的飞丝每隔1米应设置醒目的标志(如悬挂彩旗)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79 | 检修区域内的易燃易爆物、障碍物,以及高处的易落物,坍塌悬浮物,应提前清理干净,人行通道保证畅通无阻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80 | 有限空间作业发生以下违章情形的:(1)未经风险辨识不准作业;(2)未经有限空间作业培训和演练不准作业;(3)未经审批不准作业;(4)没有专人监护不准作业;(5)没有有限空间作业方案不准作业;(6)电气设备不符合防爆要求不准作业;(7)未穿戴齐全有限空间作业个人防护用品不准作业。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81 | 检修可运转设备前,需办理停电挂牌手续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82 | 在煤气区域作业,需办理煤气区域相关手续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83 | 行车在轨道检修时,要断电并采取可靠的固定措施,当有其他行车在同一轨道时,须设挡铁和醒目安全标志(彩旗或信号灯),并设警戒线和监护人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84 | 进入窑内、坑、高低压变配电室、栈桥、斜桥等危险部位检修时要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要有专人监护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85 | 检修电气设备时,严格执行《电业安全操作规程》,设专人停、送电,切断电源并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的警示牌。任何时候都不准代替专人停、送电和约定停、送电,停送电之前必须经过现场确认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86 | 在检修中需动火作业的,要按规定提前办理动火手续,动火现场配备消防器材,并派专人进行监护,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防火措施,方可动火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87 | 分段试车时,应在已通过试车作业,处于可运行状态的设备设施前设置告知标志或指定专人监护,防止其他作业人员误入该随时可能运转的设备设施危险范围内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88 | 上下危险作业点不走规定的通道(已办理相关手续的作业除外)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89 | 管道、容器等设备封闭前,须指定专人检查,确认内部无人或遗留物后方可封闭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90 | 手持照明电源要使用36v以下的安全电压,严禁使用220V电压供电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91 | 占用公路进行作业必须办理相关占道(封道)手续,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志、信号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92 | 保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通道畅通,各种施工材料备件要定置摆放,稳妥可靠,防止倒塌伤人和丢失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93 | 皮带机检修作业消防水管带必须拉至皮带机作业点处,检修前需测试出水正常(消防水带出水口水流可喷至离水口10米远处)。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94 | 检修用的材料要分类存放,对于油类和易燃物品要加强管理,并配备消防器材,严格落实防火制度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检修安全管理 | 95 | 检修完成后,恢复检修前拆除的一切安全装置与设施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5000元/次 |
消防安全管理 | 96 | 各火灾危险部位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且有效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消防安全管理 | 97 | 消防通道无堵塞 | 有一项不合格,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消防安全管理 | 98 |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消防车通道的 | 有一项视情节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消防安全管理 | 99 | 单位收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整改 | 有一项视情节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消防安全管理 | 100 | 在厂区内及周围区域焚烧垃圾的 | 有一项视情节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消防安全管理 | 101 | 阻报火警者、谎报火警、阻碍消防车通行、阻碍人员灭火者、阻碍消防器材使用 | 有一项视情节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 |
消防安全管理 | 102 | 损坏消防器材设施的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除了照价赔偿外另扣1000元/次 |
消防安全管理 | 103 | 过失引起起火事件的 | 涉及人员拉入黑名单,取消厂区门禁 视情节扣款5000元/次;造成人员伤害的,根据事故管理进行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移交公安机关 |
动火作业 | 104 | 气割时,乙炔瓶、氧气瓶必须保持5米以上距离气割作业点要距乙炔瓶、氧气瓶10米以上距离。 | 违反规定按照1000元/次(条)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责任单位负责 |
动火作业 | 105 | 一张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表只限一处动火点,实行一点(一个动火点)、一证(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表)、一人(动火监护人)。不得用一张动用明火作业审批表进行多点动火。 | 违反规定按照1000元/次(条)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责任单位负责 |
动火作业 | 106 | 动火作业间断、下班等动火作业结束后,作业负责人必须对作业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 违反规定按照1000元/次(条)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责任单位负责 |
动火作业 | 107 | 磨削、切割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好防护眼镜、焊工手套等切割专用防护用品;对作业现场和作业点下方易燃易爆物品的清理,以及动火作业的监护和警戒 | 违反规定按照1000元/次(条)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责任单位负责 |
动土作业 | 108 | 未进行隐蔽工程确认就施工的。 | 违反按5000元/次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责任单位负责 |
动土作业 | 109 | 野蛮施工导致隐蔽介质管线被损坏、造成事故的。 | 违反按5000元/次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责任单位负责 |
动土作业 | 110 | 在作业前需执行《高压电力管线设施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 违反按5000元/次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责任单位负责 |
动土作业 | 111 | 本动土作业含一切动土、断路、拆除等开挖作业。 | 违反按5000元/次处理,造成后果的由责任单位负责 |
临时用电管理 | 112 | 新建项目临时施工用电施工单位必须进行规划方案报业主项目部审核,由业主项目部协调办理审批。 | 违反规定,扣责任单位20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临时用电管理 | 113 | 项目施工用电私接电源未经计量。 | 责令拆除、扣处责任单位5000元,并赔偿损失。 |
临时用电管理 | 114 | A私自动用公共电器开关、乱拉接电源;B不设电箱、漏电开关、接地不规范;C施工现场未设安全警示牌。 | 违反规定,扣责任单位5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临时用电管理 | 115 | 工具使用完毕后需及时切断电源,操作人员不在现场时需将该工具电源从接入处断开。 | 违反规定,扣责任单位500元/次.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临时用电管理 | 116 | 具体按照公司《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规划建设部《安全、文明、环境》、《能源使用申请和过(销)户管理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 违反规定,扣责任单位1000元/次(明确处理条款除外).造成后果的,视情节另行处理 |
外协单位对象 | 微伤事故 | 轻伤事故 (第一次) | 轻伤事故 (第二次) | 重伤事故 | 工亡事故 |
主要责任人 | 教育、培训 | 约谈 | 拉黑 | 拉黑 | 拉黑 |
现场负责人 | -- | 约谈 | 拉黑 | 拉黑 | 拉黑 |
主要负责人 | -- | -- | 约谈或拉黑 | 约谈或拉黑 | |
外协单位 | 罚1-5万 | 罚 5 万 | 罚 5 万停标3-6个月 | 罚10-30万停标6-12个月 | 罚50万停标或拉黑 |
备注:1.外协单位发生各类人身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调查及审计结论,外协单位履职总体比较到位的,原则上按照下限对标,履职基本不到位的,原则上按照上限对标;2.外协单位或事故情况特殊的,如资源紧缺同类型稀少的外协单位,由公司单独讨论决定。 |
⑶重伤事故,指造成人员严重伤害,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时间大于等于105天,或伤残等级达到一级至六级的事故。⑵轻伤事故,指骨折(骨裂)或造成人员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时间大于等于5天小于105天,或伤残等级在七级(含七级)至十级的事故。⑴微伤事故,指仅有轻微的划伤、擦伤、挤伤等未造成骨折(骨裂),且造成人员失能伤害的损失工作时间小于5天的事故。事故定义:备注:外协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标准
4、外协单位资质评定以最终评定结果为准。3、外协单位迟报、瞒报事故者,对外协单位责任提级处理,对主管部门责任(主要)领导按照迟报、瞒报责任落实处罚,同时对事故挂钩考核人员提档对标处罚(如:发生轻伤瞒报事故,则按照重伤事故对标处罚),给予举报人员5000元的奖励;对举报不实或者带有目的性乱举报的,参照公司《员工奖惩处理办法》给予一定的处罚。外协单位发生重伤或工亡事故的,由公司会同业务主管部门、用工部门对外协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2、外协单位发生轻伤事故的,由所在分厂对外协单位现场负责人进行约谈。1、上述处罚标准是指1人微伤、轻伤、重伤或工亡事故情况;若发生2人及以上事故,则视情况上升对标处罚:2人(含2人)以上的重伤事故称为多人重伤事故,多人重伤事故按照上一级事故落实责任追究;3人(含3人)以上的轻伤事故称为多人轻伤事故,多人轻伤事故按照上一级事故落实责任追究。⑷工亡事故,指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的定义,造成人员死亡的事故。
附件六员工关联方营商管理办法承包人(盖章):附件3:外协单位治安考核细则附件2:外协单位环保考核细则
类别 | 序号 | 内容 | 处理方式 |
环保管理 | 1 | 加强现场施工环境管理,避免出现道路不畅通、施工现场积水、摩托车及电瓶车乱停乱放、施工扬尘、道路抛洒等不文明现象。 | 不文明现象每发现一次按照1000元扣款。 |
环保管理 | 2 | 出入口、材料堆放场、加工场、仓库地面、工地内外通道地面硬地化处理。 | 通道地面未硬化处理按照2000元以上/处扣款。 |
环保管理 | 3 | 特殊作业时有防粉尘、防噪音措施。 | 现场特殊作业未采取防粉尘、防噪音措施按照2000元以上/次扣款。 |
环保管理 | 4 | 出入口设洗车槽、沉淀池、高压冲洗水枪等冲洗运输设备,确保无施工区域内土方带到路面。 | 运输设备未冲洗并将土方带到路面按照2000元以上/次扣款。 |
环保管理 | 5 | 保持主干道至出口路面整洁干净,每天清扫不少于3次,洒水不少于2次。 | 主干道至出口路面有积灰或扬尘按照2000元以上/次扣款。 |
环保管理 | 6 | 余泥排放办许可手续、雇请有准运证车辆运输、施工车辆禁止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 无余泥排放手续、运输车辆无准运证处于5000元以上扣款,车辆出现跑冒滴漏现象按照3000元以上/次扣款。 |
环保管理 | 7 | 泥浆、污水、废水不外溢、经处理排入下水道或河道。 | 泥浆、污水、废水未经处理直接外排处于10000元以上扣款。 |
环保管理 | 8 | 项目物资运输途中严禁抛洒、滴漏等污染道路,一旦抛洒、滴漏应立即停车布置清理、清扫事宜。 | 抛洒、滴漏未及时停车安排清理的按照1000元/次扣款,造成环保影响的按照5000元/次扣款。 |
8 | 损坏现场及施工场地周围的树木、构筑物、建筑物、地下及架空管线。 | 抛洒、滴漏未及时停车安排清理的按照2000元/次考核,造成环保影响的按照5000元/次考核。 | |
9 | 未按照规定执行“六个百分百”作业。 | 未执行按照1000-5000元/次,造成后果的由责任单位负责 |
类别 | 序号 | 内容 | 处理方式 |
治安管理 | 1 | 健全的治安保卫制度,责任分解到人,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工地内治安秩序良好,无刑事治安案件发生。 | 无治安保卫制度按照1000元以上扣款,工作人员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按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
治安管理 | 2 | 如经发包人或公安机关查证,承包人员工发生侵占行为 | 被侵占物资核价在1000元以下的,对承包人处5000元的罚(赔)款;被侵占物资核价在1000元以上的,对承包人处10000元的罚(赔)款,并将当事人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如承包人要求对当事人以10倍的损失给予发包人赔偿的,发包人可以将当事人移交承包人处理 |
治安管理 | 3 | 承包人员工在施工区域或在永联辖区内发生打架斗殴、聚众闹事、伤害他人等行为,承包人须承担由此产生的医药费及损失 | 对承包人处2000元-5000元罚款,构成违法行为的将违法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
治安管理 | 4 | 承包人员工有门卫、交通违章行为的 | 由承包人安排当事人1周内到保安公司接受处理,逾期未配合保安公司处理完毕的,按照500元扣款。 |
治安管理 | 5 | 如未按正常程序携带承包人物资出厂的 | 处200元-500元扣款 |
治安管理 | 6 | 未按正常程序携带非承包人物资出厂的(不属于偷窃行为) | 处500元-1000元扣款 |
治安管理 | 7 | 因承包人管理责任造成群体性事件,扰乱正常生产秩序的 | 处1-10万元罚(扣)款 |
治安管理 | 8 | 承包人在施工期间包含下班期间,做出有损发包人形象的事情 | 根据情节及覆盖面处1-50万元的扣款 |
第三条员工关联方在永卓控股营商应主动报备情况,做到公平公开透明,遵守市场化法则,自觉执行永卓控股相关制度。员工亲属是指员工的直系、旁系及宗族亲属。直系、旁系亲属指员工本人三代以内的直系、旁系的血亲及姻亲,宗族亲属指除前述三代以外的同宗同族的亲属。关联方是指员工本人、亲属所投资(含参股)、实际控制或可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含个体户)。本办法所指的员工是指永卓控股在职的干部及骨干人员。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员工关联方的营商行为。第一条为规范员工关联方在永卓控股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永卓控股”)的营商行为,促进永卓控股稳健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五条营销、采购、工程等业务部门的职员在办理业务时,应告知营商客户《永卓控股员工关联方营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员工关联方情况询问。遇有员工关联方情况的,应办理报备手续,在营商合同或协议中签署有关条款。对属于禁止在永卓控股营商的客户,应及时拒绝或断绝营商业务。(四)多名员工之间有亲属关系,且有共同关联方在永卓控股营商,可由其中一名员工负责报备,报备时列全有亲属关系的员工姓名。原则上由与关联方亲属关系最近的员工报备;属同等亲属关系的,由职位级别高的员工负责报备。(三)已经报备,但员工关联方在永卓控股的营商业务范围发生变化的,应予补充报备。(二)员工关联方在永卓控股营商但员工本人不知情的,当员工知情后,应按本条第一款及时履行报备手续。(一)员工有关联方在永卓控股营商的,最迟在签订合同后一周内,由员工本人填写备案表,并签字后报董事局办公室备案。第四条员工有关联方在永卓控股营商的应主动申报情况。
第十一条本办法由董事局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21年8月1日起执行。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行为进行实名举报,并经查属实的,给予5000元及以上的奖励。第九条员工关联方违反以上规定的,按合同约定处理。第八条员工违反以上规定的,一经查实,给予警告、降薪、察看、降职、免职、开除,以及经济赔偿等处理。第七条集团公司对员工关联方的营商业务进行定期与不定期、定项与定向的监督审查,员工及其关联方应积极配合,任何人不得阻碍、干扰。第六条严禁员工本人在永卓控股从事营商业务;禁止员工为本人关联方在永卓控股营商通融关系、提供便利;员工关联方不得在员工本人直接职务行为范围开展营商业务;永卓控股的离职员工不得在永卓控股从事营商活动。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单位和他人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二)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的合同文件,自觉履行合同内容。(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第一条发承包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高效优质和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防范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腐败现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经发、承包双方商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条款,共同遵照执行。附件七工程建设项目廉政协议书
(二)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接受承包人安排的可能影响公正或工作地住宿、宴请和娱乐活动;不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一)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索要或接受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的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物品等),不在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第二条发包人作如下承诺:(六)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应向相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五)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四)实行工程建设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活动,自觉遵守廉政规定。
(二)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一)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其他名义(礼金、奖金、补贴、劳务费)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物品等)。第三条承包人作如下承诺:(五)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推荐工程分包单位和材料、设备的采购单位,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一旦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及损失。(四)发包人工作人员不从事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并不得为亲友从事上述活动提供方便。(三)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的方便和支付的费用。
第五条本合同由所给别人招投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和监督。举报电话:0512-58619766。(二)发、承包及其双方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规定,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一)任何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和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均属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要求违约方限期纠正其违约行为,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并赔偿损失。第四条违约责任:(四)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为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一旦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工程全称)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八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盖章):第七条协议有效期:与合同工期一致。第六条本合同年度签订,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承包人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对双方违反廉政规定行为的处理,不免除该项目施工合同中双方约定的责任和义务。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五年;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二、质量保修期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在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发包人书面通知保修事项,承包人需在8小时内做出响应,24小时内至现场检查,24小时内答复处理意见,及时按意见落实维修。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三、缺陷责任期7、双方约定的其它工程质量保修事项: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一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二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二年;3、装修工程为二年;
五、保修费用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2、发生紧急事故抢修的,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1、属于保修范围内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1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四、质量保修责任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
附件九履约担保承诺书承包人(盖章):2、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1、若承包人不及时保修,发包人可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在承包人质量保证金中直接扣除。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一)报价说明第四章报价说明及报价表年月日承包人(盖章):我司承诺,以我司与永卓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如: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江苏联峰实业有限公司、江苏联峰能源装备有限公司等】之间的所有合同的可结算工程款等债权作为合同编号为的****合同(下称“主合同”)的履约保证。如我司在主合同履行期间出现任何违约并需承担违约责任,贵公司可根据本承诺书,从上述债权中直接扣除相关款项用于支付我司需承担违约责任及对贵司或业主所受损失的赔偿。本承诺书不可撤销。(发包人):
招标范围1.4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6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7月15日,绝对工期为30天。1.3建设内容:新建道路面积约5705m2,人行道面积约885m2等(不包括水沟和混凝土道路)。1.2建设地址:张家港市南丰镇永联村。1.1项目名称: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B2116)。工程概况
3.3费用定额:☑2016年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年《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014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7年《江苏园林定额》。3.2清单规范:☑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3.1招标人提供:☑施工图、☑技术协议;工程量清单及计价编制依据2.2具体内容详见:委外单SW2206060012.1招标范围:炼钢三分厂新增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范围内道路工程的施工(不包括水沟和混凝土道路)。
4.4投标人要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地勘资料等,现场踏勘以充分了解现场条件,主要指道路、土源情况、储存空间、装卸限制等,在报价中综合考虑。4.3本工程工期、质量、文明施工的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4.2除非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修改,否则投标人应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和合价,工程量不得调整。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或未补充的清单子目的,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以支付,并视为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他有价款的单价或合价内。4.1本投标报价为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支付金额的总和;各投标人需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相应条款,对可能发生的费用均需考虑在相应的项目中。投标报价说明3.4其他依据:人工:苏建函价(2022)62号文,营改增文件:苏建价(2016)154号文,措施费文件:苏住建价(2021)3号文等相关现行计价文件规定,材料价格:按张住建工2022〕26号文(2022年5月),无指导价的按市场价考虑,同时考虑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际情况等。
4.10临时道路的铺筑、施工围挡、工程转移、机械进退场费等措施费用在措施费项目清单中自行综合考虑,结算时不调整。4.9工程量计算规则: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2.3.1条。4.8总承包服务费:本项目由业主委托发包的专业工程,可以计取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按专业工程结算审定造价的2%计取总承包服务费,计入其它项目清单。具体详见专用合同条款10.4.1条。4.7投标报价方式:主要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其中:工程其他费用为总价包干);全费用综合单价含人工费、材料费(含损耗)、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及风险费(含材料涨价、政策性文件调整等风险)等一切费用。4.6本工程施工期间涉及的新冠疫情(防控、延期、窝工、降效、赶工等)、节假日加班、材料场外二次倒运等费用,由投标人考虑在综合单价中,结算时不调整。4.5工程接电接水情况详见技术协议,从接驳点到施工现场的接线由承包人自行考虑,综合考虑报价。
工程审核费详见合同专用条款。结算方式4.12检验试验费是施工企业按规定进行建筑材料、构配件等试样的制作、封样、送达和其它为保证工程质量进行的材料检验试验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第三方检测费用,对此类检测发生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但对施工企业提供的具有合格证明的材料进行检测不合格的,该检测费用由施工企业支付。4.11不可竞争费投标时不得下浮,具体费率详见下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大型土石方工程 | 市政工程 |
1 | 社会保障费 | 1.30% | 2% |
2 | 住房公积金 | 0.24% | 0.34% |
3 | 税金 | 9% | 9% |
4 |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基本费 | 1.55% | 1.55% |
5 | 扬尘污染防治增加费 | 0.42% | 0.31% |
8.2承包人必须在主要钢结构件进场前提供深化设计图,否则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8.1承包人必须在申报进度款前提供工程预算书,否则不予支付工程进度款。其他说明☑1.工程结算书,☑2.工程量计算书,□3.算量模型(广联达软件),☑4.图纸会审纪要、隐蔽工程资料(验槽纪录、隐蔽纪录等,附影像资料),☑5.经济签证,技术核定单,☑6.设计变更资料,☑7.招标文件,☑8.投标文件,☑9.中标通知书,☑10.施工合同、协议,☑11.施工竣工图,□12.钢筋料单,☑13.开竣工报告,☑14.发包人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15.其他影响工程造价的有关资料。结算资料要求详见合同专用条款14.2。
2、报价表投标单位(盖章):8.5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详见技术协议,承包人采购的所有主要材料在用于工程之前必须征得发包人同意,否则发包人有权拒绝。8.4若承包人拒绝施工或者由于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顺利进行时,发包人可以委托第三方施工,并按第三方施工价格从承包人结算款中全额扣除。8.3软地基换填:不论图纸是否设计为换填土,均需提供现场签证,否则不予结算。
序号 | 工程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工程量 | 报价合计(元) | 备注 |
1 | 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 | 详见技术协议 | 项 | 1 | ||
2 | 含税报价合计 | 元 | ||||
备注:开票类型:9%增值税专用发票。 |
(1)2#1320高炉道路定位总图1、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提供给投标人的图纸等参考资料如下: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投标单位(盖章):我方承诺,已详细阅读招标文件,全部认可其约定的条款,投标疑问已获得回复确认,在此基础上作出上述报价。附件:(1、双击打开;2、投标时请附报价清单明细。)
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技术协议(2)道路做法
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
炼钢三分厂新增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
道路工程
发
包
技
术
文
件
日期:2022年6月4日
目录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签章)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
1.5、授权委托书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3、联合体协议(如有)1.2、投标函;1.1、法定代表人申明及公司信息一览表;一、附件资料
R1、报价说明二、商务标部分1.9、承诺函1.8、项目经理简历表1.7、主要项目管理人员配置一览表(投标时人员配置需与中标后驻场人员一致)1.6、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R5、商务响应表£4、总价包干(投标总价汇总表)R3.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定额):包括投标总价封面、总说明、建设项目投标报价汇总表、单项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单位工程投标报价汇总表、分部分项工程和单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综合单价分析表、总价措施项目清单与计价表、其他项目清单与计价汇总表、暂列金额明细表、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专业工程暂估价及结算价表、计日工表、总承包服务费计价表、规费、税金项目计价表、总价项目进度款支付分解表、发包人提供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投标人提供主要材料和工程设备一览表£3.1已标价清单报价R3、固定单价□2、可调整价格(结算方式)
本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郑重声明:本企业此次投标文件及附件材料的全部数据、内容均是真实的,同样我在此所做的声明也是真实有效的。我知道虚假的声明与资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此次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料如有虚假,本企业愿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的处罚。1.1法定代表人申明及公司信息一览表一、附件资料R2、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须附施工组织设计)☑1、技术协议及技术响应表(投标单位需技术协议签字盖章)三、技术标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单位(盖章):公司信息一览表年月日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公章:(盖章)
公司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地 址 | |
邮政编码 | |
法定代表人 |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电话 | |
传真(非必填) | |
电子邮箱 |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开始本工程的施工,并保证在天(日历日)内竣工。我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我方同意本投标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且随时准备接受你方发出的中标通知书。RMB¥:元的投标价格和按合同约定有权得到的其它金额,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竣工和交付本工程并维修其中的任何缺陷。人民币(大写):元在考察现场并充分研究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后,我方兹以:致: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1.2投标函
日期:年月日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章):投标人(盖章):在签署协议书之前,你方的中标通知书连同本投标函,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级,证号。项目经理主要业绩及信誉状况。我单位拟派项目经理:(姓名),专业、等级:
经营期限:………………………………………..成立时间:………………………………………地址:单位性质:…………………………………………投标人名称: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签章):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年龄:职务:姓名:性别: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委托期限:自年月日--年月日止。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姓名)身份证号系(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身份证号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的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工程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承认。1.5授权委托书请后附法人身份证扫描件。年月日
注意: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单位:(盖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
投标单位(盖章):1.7人员配置一览表投标单位(盖章):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的在职职工),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或其社保盖章的缴费清单原件(近三个月),否则不接受标书。
1.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一览表 | ||||||
序号 | 发包人名称 | 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项目经理 | 合同金额(万元) | 开竣工日期 |
序号 | 发包人名称 | 工程名称及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项目经理 | 合同金额(万元) | 开竣工日期 |
备注: 类似工程业绩为近三年类似工程业绩,如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 请同时提供工程业绩的扫描件。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联系方式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职称 | 社保编号 | 备注 | |||
序号 | 职务 | 姓名 | 联系方式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社保编号 | 备注 |
1 | 项目经理 | |||||||||
2 | 技术负责人 | |||||||||
3 | 施工员 | |||||||||
4 | 质检员 | |||||||||
5 | 造价员 | |||||||||
6 | 安全员 | |||||||||
7 | 材料员 | |||||||||
8 | ||||||||||
备注: 1、以上表格请按照技术协议中承包人人员配置要求填写项目五大员配置情况,如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 2、请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及证书的扫描件。 |
1.8 项目经理简历表 | ||||||||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
职务 | 职称 | 学历 | ||||||
职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名称及等级、证书号 | 专业 | |||||||
参加工作时间 | 从事项目经理年限 | |||||||
工作简历 | ||||||||
类似工程业绩 | ||||||||
序号 | 发包人 | 工程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规模 | 合同金额(万元) | 开竣工日期 | ||
(一)我方及其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其他名义(礼金、奖金、补贴、劳务费)馈赠钱物(现金、有价证券、信用卡、物品等)。为保证工程建设项目高效优质和建设资金的安全、有效使用,防范违法违规行为,杜绝腐败现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精神,经甲、乙双方商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作以下承诺:致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发包人)1.9承诺函投标单位(盖章):备注:1、类似工程业绩为近五年类似工程业绩,如行数不够,可自行增加
二、商务标部分投标单位(盖章):(五)如果我方中标,我方保证本次的其他投标单位不作我方的专业分包单位,如发现此现象,发包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且列入供应商不诚信记录。(四)我方及其工作人员不为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一旦发生违反上述承诺的情况,我方及其工作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三)我方及其工作人员不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参加宴请及娱乐活动。(二)我方及其工作人员不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监理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签字: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此表统一汇总说明;无差异也要将投标文件上的描述填上。2.2商务响应表2.1报价说明及报价表(签章版):详见第四章《报价说明及报价表》
内容 | 招标文件的描述 | 投标文件上的描述 | 与招标文件偏离 | 备注 |
付款方式 | 按工程进度付至已完工程量造价的7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已完工程量造价的80%,经审计结算且承包人提供全额发票后付至结算价的90%,余10%为质保金,缺陷责任期满一年且无质量异议后付清。单批次付款金额>10万元以银行六个月电子承兑方式支付,单批次付款金额≤10万元以现汇方式支付。承包人收到每笔工程款前均需提供等额发票,结算后提供全额发票。开票类型:9%增值税专用发票。 | |||
结算方式 | 固定单价合同,包含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机械费、措施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税金以及风险费用。签订合同后,材料、人工、机械等价格不随市场的变化而调整。其中措施费包含安全文明措施费,承包人必须确保达到政府及行业在安全文明方面的规定及要求,具体按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 |||
其他 | 承包人知晓并愿意遵从永卓控股有限公司制定的《员工关联方营商管理办法》,承包人愿意将遵从该办法(包括但不限于自觉披露、禁止行为等)作为本合同义务之一,并接受永卓控股对关联方营商业务的监督审查。承包人如有不全面履行本条义务,同样应视为承包人重大违约,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0%(如计算的数额低于50000元的,按50000元)违约金,并且发包人可以解除本合同并要求承包人赔偿损失。 其他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和《第四章报价说明》。 |
3.1.2技术响应表3.1.1技术协议(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三、技术标部分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
内容 | 招标文件的描述 | 投标文件上的描述 | 与招标文件偏离 | 备注 |
技术要求及说明 | 本工程材料、施工用机器具等均由承包人负责。 本工程整体中标。 其他详见技术协议(请投标单位仔细阅读)。 | |||
要求范围(含特殊供货要求) | 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主要包括:项目范围内道路工程的施工(不包括水沟和混凝土道路),详见图纸和技术协议。 | |||
验收的技术质量标准 | 按照发包人要求、《技术协议》及国家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达合格标准。 | |||
质保期 | 1年 | |||
工期 | 具备施工条件后一个月内完工。 | |||
其他 | 1、投标人参与本工程投标,即视为投标人已承诺按照本招标文件中合同条款内容履行合同义务,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环保责任,施工过程中属承包人的各类风险均由投标人承担。 2、承包单位管理考核细则: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附件五。 |
3.2施工组织设计(投标文件须附施工组织设计)日期:投标人名称(公章):联系电话:投标人代表签字:注: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有差异之处,无论多么微小,均应按此表统一汇总说明;无差异也要将投标文件上的描述填上。
联峰钢铁(张家港)有限公司
炼钢三分厂新增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
道路工程
发
包
技
术
文
件
日期:2022年6月4日
目录
第一章工程概况
第二章主要工程范围和具体内容
第三章供货范围界定
第四章供货范围界定
第五章工程管理及施工要求
第六章施工验收标准及其它要求
第七章其它事宜
第一章工程概况
1.1工程基本情况
1.1.1项目名称:炼钢三分厂新增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
1.1.2项目编号:B2116
1.1.3工程名称:道路工程
1.1.4工程地点:江苏永钢集团有限公司4#门卫内
1.1.5工程主要概况:
为了充分释放炼钢产能,并实现连铸机功能精度的进一步提升,公司决定
在炼钢三分厂新增9#连铸机及新建、改建配套设施。此次发包为炼钢三分厂新
增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中的道路工程(不包括水沟和混凝土道路)。
1.2工程发包总体要求
1.2.1发包标段划分,是否允许分标段中标
本工程实行一个标段中标。
1.2.2承包方资质要求:
承包人具有不低于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
1.2.3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时间:2022年6月15日,计划完工时间:2022年7月15日,绝对
工期为30天;具体进场时间以项目部通知为准。
1.2.4踏勘现场及技术咨询项目部联络人:
姓名:施康尔联系电话:13913601619
第二章主要工程范围和具体内容
2.1发包工程范围
集团公司拟在4#门卫内新建炼钢三分厂新增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本
次发包涉及是项目范围内道路工程的施工,施工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内容。
具体施工要求和工程量详见设计图纸,最终以现场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2.2工程量清单
工程量以施工技术图纸为准,最终以现场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
2.3双方工程接口
发包人负责:①现场的施工协调工作,使其具备道路施工条件;
②根据项目需要现场提供施工过程用电源的接口位置;
承包人负责:①工程中所涉及的施工机具全部由承包单位提供;
②施工过程涉及用电电源点之后的所有电缆、电箱,装表计量;
③因施工现场影响拆除、损坏设施的恢复或修复。
第三章供货范围界定
3.1炼钢三分厂新增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中施工范围和工程
量由发包人确认,具体工程量详见设计施工图纸,最终以现场实际工程量进行
结算。
第四章设备材料供货要求
4.1炼钢三分厂9#连铸机及配套设施项目道路工程中所涉及的所有材料、
施工机具均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4.2、承包方采购用于工程项目的所有物资必须是具有省级以上生产许可证
的生产厂家生产的优质合格产品。并附有该产品的说明、检测报告、质量合格
证书等质量保证资料。
4.3、承包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经发包方组织经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
项目,验收不合格的一般要求退货更换;特殊情况需要整改处理或降级使用的,
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考核扣款。
4.4、由于承包方材料质量问题或供货不能按时到货,影响现场施工进度及
施工安排的,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4.5、承包方供货的材料、物资进场,须提供材料清单至项目部,由项目部
报物资验审科,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4.6、对主要物资如钢筋、混凝土试块等承包方必须按照设计及建筑安装工
程有关规范要求,到具有相应资质的质量检测部门复检、检测并出具报告。
4.7、根据合同计价、结算要求,用于项目的物资需要过程确认品牌、价格
的所有物资,承包方必须根据项目进度物资需求计划,提前提交认价清单;待
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采购供货,供货周期必须满足现场施工要求。
第五章工程管理及施工要求
5.1项目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见附件1)
5.2项目安全、环保管理要求(见附件2)
5.3项目质量管理要求
1、所有工程均按江苏省监理管理规范要求进行报验、验收,监理资料按照
江苏省最新版监理用表执行,委托第三方监理的项目由发包人项目部履行监理
职责。
2、承包人在项目开工前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报监理单位及发包人审批后执
行,项目开工前根据工程内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划分,确定关键工序、隐蔽
工程工序等重点控制报验工序。
3、各专业施工或各系统施工前,承包人必须制定相应专项施工方案报监理
单位或发包人项目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4、承包人必须设置专职质量管理员,严格落实各承包人落实“三检”制度;
按照现场施工实际情况及时落实工序报验及质量验收资料申报等工作,工序报
验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工序报验必须做到现场实体与工程资料同步。
5、承包方选择的现场施工分包队伍等必须具有相应专业施工资质,分包队
伍的选择确定必须得到发包方的书面认可。
5.4项目进度管理要求
1、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制定提交项目实施总进度计划,根据项目总
进度要求科学合理的规划物资到货时间。
2、承包人在项目现场开工前制定详细的现场施工总进度计划,经发包人审
核同意后实施;在施工过程中分解至月度、周进度计划,严格按照总进度计划
组织推进;出现进度偏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纠正弥补。
3、施工过程中的关键进度节点,按照发包人《项目进度控制管理办法》进
行考核挂账处理;最终进度节点按时完成的过程考核挂账取消,最终进度节点
未能按时完成的考核挂账生效,考核挂账金额将从合同款中直接扣除。
5.5项目投资管理要求
1、超合同范围之外所有施工需有发包人指定人员确认后组织实施,未经同
意私自施工的内容不予结算。
2、由进度款的合同进度款申报工作内容为上月20日至本月20日,进度款
申报手续必须在当月22日前报至甲方项目部,25日前提交至造价部门。
3、工程签证必须按时规范提交,需要签证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一般工程
在工程完成后14天内提交项目部并确认完成。
4、水电从总包单位电箱接取,装表计量,费用与总包结算。
5.6工程施工要求(见附件3)
5.7资料文档要求
5.7.1施工资料等所有竣工资料在1个月内完成整理归档工作,竣工资料整
理符合永钢档案馆和城建档案馆管理规范要求。
5.8项目防疫要求(根据政府和公司最新要求)
第六章施工验收标准及其它要求
6.1主要验收依据
施工图、合同、技术协议、通用标准规范等
6.2通用标准规范
《钢铁企业总图运输设计规范》GB50603-2010;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2017;
《城市道路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执行;
永钢集团内部其它相关标准。
第七章其它事宜
7.1承包人需遵循发包人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制度、规定要求和安全管理规
定,对于违章、违规行为,发包人项目管理人员有权依据发包人项目管理的规
章、制度等进行考核处理,承包人应主动配合、服从管理。对于无理拒不服从
管理的人员,发包人有权作出清退处理。
7.2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对施工中出现的问题,双方应本着“实事
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及“先处理问题、后分清责任”的原则,通过协商及
时加以解决,以保证工程质量及进度。
7.3本发包文件与商务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发包人(签章):,承包人(签章):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件1
1、项目部管理人员配置要求
2、人员要求
2.1承包人需要根据本项目涉及的专业、内容组建一支项目管理经验丰富、业务精干、
专业技术水平较高的项目管理团队,团队专业技术人员配置、管理岗位人员配置齐全满足项
目各阶段管理要求。最终按合同约定人员考勤考核(申报管理人员为专职本项目管理,附资质
证书,业绩证明含合同扫描件,且人员不得与其他项目重复)。
2.2承包人项目部必须设置专职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其余各专业技
术人员配置必须满足现场需求,不能一人身兼数职。
2.3承包人项目部项目经理须持有二级建造师以上执业资格,技术负责人必须持有国家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类似规模项目的业绩经验;能独立完成项目施工过程中各专业
技术问题的统筹处理。
2.4承包人项目部安全负责人具有符合国家规范要求的相应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具备类
似项目施工安全管理经验,能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所有施工人员“三级安全教育”;
能组织项目部、分包单位安全员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
2.5承包人项目部质量负责人熟悉项目建设的质量控制流程,掌握项目的重点、关键工
序节点,熟悉项目施工监理质量控制流程、资料要求,能严格按照监理验收程序组织工序验
收及施工资料的同步提交。
2.6承包人现场技术人员具备一定设计出图能力,对根据现场实际确定方案的内容及时
绘制示意图经发包人确认后实施;对现场实际发生工程量进行计量确认。
附件2
项目安全、环保管理要求
一、必须履行的安全文明责任
1、安全专项资金足额投入到位,不得用在其他地方;
2、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
3、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5、根据工程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确保实施;
6、对本单位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上岗作业,施工
生产过程中,要督促作业人员遵章施工;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8、统一配备合格的劳保用品。
9、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如实书面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以及
事故应急措施并履行签字手续,同时督促作业人员遵照执行;
10、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标准或规范、做好防护措施;
11、及时发现和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12、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13、执行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其他要求;
14、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发包人关于现场施工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
二、现场施工安全管理要求
1、安全环保责任区划分:施工区以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内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业
面、材料存放场地以及承包人人员进出工作面所必经的施工区域等为承包人安全责任区域,
办公区和生活区以承包人人员办公、生活的区间为责任区域;承包人不得私自进入发包人其
他区域和分厂。
2、劳保用品配备和穿戴的安全管理要求:承包人负责为本单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
帽、安全带、护目镜、手套等各类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不能以货币等非实物的
方式代替,同时承包人相关管理人员必须督促施工工人自觉穿戴好防护用品。劳保用品配备
和穿戴详见《关于规范外包单位劳保用品配备和穿戴的安全规定》
3、进场人员的管理要求:承包人应保证本单位工人身体条件符合所从事工作的要求,不
前发包人项目部办理隐蔽工程确认,开挖前做好交底。对于不确定隐蔽物的地下开挖,承包
人应安排专人指挥开挖,如遇有情况,应及时和发包人项目部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20、安全标识设置和维护要求:承包人负责根据安全规范和发包人得要求,在较大危险
因素的场所、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对双方验收合格移交的甲供物资、安全设施,
承包人负责对其进行日常安全维护。对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各类安全防护措施设置安全标志
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移位。
21、高空作业安全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操作规程,凡在距地2m以上的高空作业
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严禁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
和物体打击。禁止高处作业不系挂安全带和虽挂安全带但在移动作业时摘除,高空作业人员
应首先检查脚手板、平台栏杆、架子扣件等是否牢固方可操作,如发现隐患,应立即停止施
工,直至加固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
22、吊装作业安全要求:汽车吊进场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汽车吊进场备案和检查制度,
在运行前,严格按照建设事业部编制的《关于汽车吊进场使用前检查的通知》和《汽车吊安
全检查确认表》,对超高限位、吊钩保险装置、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汽车吊的本质安全性
进行检查并签字,并对司机持特种作业证、汽车吊行驶证、年检报告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合
格后方可使用。
三、特种作业要求
特种作业必须执行《国家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经省、市、区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无证操作,严禁不懂电气、机械设
备的人,擅自操作使用电气、机械设备。
四、安全隐患和事故处罚
发包人对承包人落实法律法规规章要求、落实合同情况有权进行监督,对承包人违反安
全管理的行为有权及时制止,同时,因承包人违法或违反安全对发包人造成名誉、财产损失
或人身伤害,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按照《外来单位和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和《外包单位考核
细则》进行扣款处罚。
五、现场施工文明管理要求
1、施工现场文明的管理详见建设事业部编制的《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手册》。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要安全合理,并经过发包人项目经理的审核后方可开展临时设施
的搭建。
3、设备与材料堆放:施工现场所有设备和材料进场必须按规定摆放整齐、达到文明工地
要求。施工过程中必须注意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设备要防止雨淋、保证通风良好,
压力管道材料要二头封口防雨防尘堆放整齐,油品、填料、油漆、塑料、包装物品等易燃易
爆类物品应单独存放,防止电焊火花引起着火。
4、严格按照垃圾分类进行投放:施工现场内(包括生活区)严禁乱倒垃圾,严禁随地大
小便。
5、宿舍要随时保持干净、整洁、卫生,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无异味,排好值日表专人负
责清扫室内。
六、治安保卫
1、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国家、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江苏永钢的《外来单位和人员安全管理
制度》。
2、禁止发生打架斗殴事件。
七、消防要求
1、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便动用明火,施工用火必须办理动火证。
2、电气焊割作业必须符合国家禁火区域划分和分级动火审查手续动火。
3、木工棚、钢筋棚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刨花、木屑、锯末应及时清理,做到工完场清。
4、易燃易爆及危险品进入现场必须登记,存放和使用符合安全规范,并有专人看管。
5、教育施工人员必须具备灭火常识,会使用灭火器材,下班前对电气设备、闸、锁等认
真检查并关闭。
八、吊装作业手续的办理
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吊装安全作业证》审批手续(吊物虽不足10吨重,但
长度大于9米或宽度大于4米或高度大于5米的也应办理审批手续)。
九、作业安全要求
拒绝违章作业指令,严格遵守起重作业“十不吊”规定,即:①指挥信号不明不吊;②
超负荷或物体质量不明不吊;③斜拉吊物不吊;④光线不足、看不清吊物不吊;⑤吊物下站
人不吊;⑥吊物埋在地下不吊;⑦吊物捆绑不牢不吊;⑧棱刃物体没有衬垫措施;⑨安全装
置失灵不吊;⑩室外作业遇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或大雪、大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不吊。
十、动火作业安全要求
1、必须严格执行各类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吸烟、动用明火、电气焊,动
火作业现场必须合理配置灭火器材,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一旦发生小型起火事故立即进
行扑救,避免事态扩大。电焊、气焊割等动火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按规定提前办理动火审批
手续,严格遵守“十不烧”规定。
2、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划分作业区。特别是明火作业区、可燃材料堆放区、危险物品仓库
等,并设置明显的防火警示标志。施工现场设置固定废弃物堆放点,所有可燃废弃物与不可
燃废弃物应分开堆放,并定期清理,避免过量存放。
3、严格控制明火作业,氧气、乙炔两者不能混放,动火作业时要设专人监护,配备
必要的消防器材,并在动火点附件采用非燃材料做遮挡隔离板,防止焊珠四处迸溅而造成火
灾隐患。
4、用电安全要求:规范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承包人必须从发包人指定的电箱,并有
专业电工接用电源,严禁私自乱拉乱接。
5、用电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配电箱设置、
线路敷设、接零保护、接地装置、电气联接、漏电保护等各种配电装置应符合有关标准和规
范的要求。施工电源线的拆装必须统一由专业电工操作,杜绝乱扯乱挂的现象;员工食堂、
宿舍等场所严禁用电炉子做饭、取暖,不得用“热得快”烧水,人员离开时必须关闭电源。
6、施工现场使用的所有电气设备、手持电动工具在使用前必须加强检查,检查现场电气
设备的接零、接地保护措施是否牢靠,各种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配电箱、电焊机要有防雨
水措施,确保触电保护装置正常,加强对电缆线及接头的绝缘性能进行检查,如发现破损现
象应及时进行绝缘处理,人员必须使用符合要求的绝缘用品,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7、所有电气设备的检维修必须在确保断电后方可执行,严禁带电作业。
十一、洞口、临边安全要求
1、认真贯彻执行“五临边”安全防护措施,未安装栏杆的楼梯边、洞口、平台、屋面周
边、框架楼层周边、基坑周边等临边部位,应搭设牢固的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度1.2m,设
两道水平杆,外挂密目网封闭。
2、无外脚手架的高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或安全绳。在无防护栏杆的周边不得违章冒险
作业;
3、临边防护因运输材料或施工时进行临时拆除后,运输完材料后必须立即进行恢复;
十二、气瓶等压力容器安全要求
1、现场的氧气和乙炔瓶需有遮阳与防倾倒措施,避免钢瓶在烈日下曝晒,气瓶储存地点
应选择阴凉通风处,并用围栏围起来做好防护。
2、现场各类气瓶在使用、储存时应区分性质保持安全距离分开储存,储存时应区分满瓶
与空瓶,并有明显的标示和防倾倒措施。
十三、脚手架、塔吊安全要求
1、脚手架在搭设、安装完毕并按规定验收后方可使用,严禁在未检验或检验不合格情况
下投入使用。
2、脚手架、塔吊一定要注意做好基础排水工作,保证基础排水畅通,无积水。
3、及时检查脚手架、塔吊、承重基础是否有下沉趋势,一旦发现变形应立即停止施工并
采取措施整改。
附件3
一、道路技术要求
(一)石灰稳定土基层
1、控制虚铺厚度,确保基层厚度和高程,其路拱横坡应与面层要求一致。
2、碾压时压实厚度与碾压机具相适应,含水量宜在最佳含水量的±2%范围内,以满足压
实度的要求。
3、严禁用薄层贴补的办法找平。
4、石灰土应湿养,养生期不宜少于7d。养生期应封闭交通。
(二)水泥稳定土基层
1、宜采用摊铺机械摊铺,施工前应通过试验确定压实系数。
2、自拌合至摊铺完成,不得超过3h。分层摊铺时,应在下层养护7d后,方可摊铺上层
材料。
3、宜在水泥初凝时间到达前碾压成活。
4、宜采用洒水养护,保持湿润。常温下成活后应经7d养护,方可在其上铺路面层。
5、摊铺、碾压要求与石灰稳定土相同。
(三)石灰工业废渣(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碎石)基层(也可称二灰混合料)
1、混合料在摊铺前其含水量宜为最佳含水量±2%。摊铺中发生粗、细集料离析时,应及
时翻拌。
2、摊铺、碾压要求同石灰稳定土。
3、应在潮湿状态下养护,养护期视季节而定,常温下不宜少于7d。采用洒水养护时,
应及时洒水,保持混合料湿润。
4、采用喷洒沥青乳液养护时,应及时在乳液面撒嵌丁料。(嵌丁料:吸收水分、促进乳
破速度)
5、养护期间宜封闭交通。需通行的机动车辆应限速,严禁履带车辆通行。
(四)质量检验
石灰稳定土、水泥稳定土、石灰粉煤灰稳定砂砾等无机结合料稳定基层质量检验项目主
要有:集料级配,混合料配合比、含水量、拌合均匀性,基层压实度、7d无侧限抗压强度等。
(五)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1、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外观质量要求:表面应平整、坚实,不得有脱落、掉渣、裂缝、
推挤、烂边、粗细料集中等现象;用10t以上压路机碾压后,不得有明显轮迹;接缝应紧密、
平顺,烫缝不应枯焦;面层与路缘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表面、压后、
接缝、面构——表平实脱掉、裂挤烂集迹、缝密顺烫焦、面顺不积水——表面裂缝)
2、施工质量检测与验收项目:压实度、厚度、弯沉值、平整度、宽度、中线高程、横坡、
井框与路面的高差等八项。(压厚弯平、宽中横差)
3、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质量验收主控项目包括原材料、混合料配比、压实度、面层厚度、
弯沉值。
(1)沥青混合料面层压实度,对城市快速路、主干路不应小于96%;对次干路及以下道
路不应小于95%。检查数量:每1000m2测1点。检验方法:查试验记录(马歇尔击实试件密
度,试验室标准密度)。
(2)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5~+10mm。检查数量:每1000m2测1点。
检验方法:钻孔或刨挖,用钢尺量。
(3)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检查数量:设计规定时每车道、每20m测1点。检验
方法:弯沉仪检测。
4、沥青混合料路面施工过程质量检查项目:外观、接缝、施工温度、矿料级配、沥青用
量、马歇尔试验指标、压实度等;同时还应检查厚度、平整度、宽度、纵断面高程、横坡度
等外形尺寸。
5、城镇道路沥青混合料路面竣工验收应检查项目:面层总厚度、上面层厚度、平整度(标
准差σ值)、宽度、纵断面高程,横坡度、沥青用量、矿料级配、压实度、弯沉值等;抗滑
表层还应检查构造深度、摩擦系数(摆值)等。
6、沥青混合料面层施工过程应做检查项目:沥青混合料的矿料级配、沥青含量、马歇尔
稳定度等试验,合格率应≥90%。
7、压实度为关键实测项目,各等级公路均应达到试验室马歇尔密度的96%,或试验段密
度的98%,或最大理论密度的92%。其合格率≥90%。(马6试8理2合90)
8、平整度也是关键实测项目,高速公路、一级公路(相当于城市主干路、快速路)σ应
达到1.2mm,其他公路(相当于城市一般道路)a应达到2.5mm。
9、质量控制要点
(1)城镇道路施工质量验收必须满足设计要求和合同指定的规范标准要求,还应满足发
包方对工程项目的特定要求。
(2)检查验收时,应注意压实度测定中标准密度的确定,是沥青混合料拌合厂试验室马
歇尔试验密度还是试验路钻孔芯样密度。标准密度不同,压实度要求也不同,比较而言后者
要求更高。如对城市主干路、快速路的沥青混合料面层,交工检查验收阶段的压实度代表值
应达到试验室马歇尔试验密度的96%或试验路钻孔芯样密度的98%。
(3)除压实度外,城镇道路施工质量主控项目还有弯沉值和面层厚度;工程实践表明面
层厚度准确度控制直接反映出施工项目部和企业的施工技术质量管理水平。
(六)水泥混凝土面层施工质量检查与验收
1、原材料控制
(1)重交通以上等级道路、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应采用42.5级以上的道路硅酸盐水泥
或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中、轻等级道路可采用矿渣水泥,其强度等级宜不低于32.5
级。水泥应有出厂合格证(含化学成分、物理指标),并经复验合格,方可使用。不同等级、
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存、混用。出厂期超过三个月或受潮的水泥,必须经过
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考点)
(2)粗集料应采用质地坚硬、耐久、洁净的碎石、砾石、破碎砾石,技术指标应符合规
范要求;宜使用人工级配,粗集料的最大公称粒径,碎石不得大于31.5mm,碎砾石不得大于
26.5mm,砾石不宜大于19.0mm;钢纤维混凝土粗集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19.0mm。
(3)宜采用质地坚硬、细度模数在2.5以上、符合级配规定的洁净粗砂、中砂,技术指
标应符合规范要求。使用机制砂时,还应检验砂浆磨光值,其值宜大于35,不宜使用抗磨性
较差的水成岩类机制砂。海砂不得直接用于混凝土面层。淡化海砂不得用于城市快速路、主
干路、次干路,可用于支路。
(4)外加剂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2008的有关规定,并有合格证。
使用外加剂应经掺配试验,确认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50119—2013
的有关规定方可使用。
(5)钢筋的品种、规格、成分,应符合设计和国家标准规定,具有生产厂的牌号、炉号,
检验报告和合格证,并经复验(含见证取样)合格。钢筋不得有锈蚀、裂纹、断伤和刻痕等
缺陷。
(6)传力杆(拉杆)、滑动套材质、规格应符合规定。胀缝板宜用厚20mm,水稳定性
好,具有一定柔性的板材制作,且经防腐处理。填缝材料宜用树脂类、橡胶类、聚氯乙烯胶
泥类、改性沥青类填缝材料,并宜加入耐老化剂。
2、混凝土配合比
(1)混凝土配合比在兼顾经济性的同时应满足抗弯强度、工作性、耐久性三项技术要求。
(2)配合比设计应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3、拌合
(1)应提前标定混凝土的搅拌设备,以保证计量准确。
(2)每盘的搅拌时间应根据搅拌机的性能和拌合物的和易性(黏聚性、流动性、保水性)、
均质性、强度稳定性确定。(每盘拌合时间:强吻和服军妓最佳拌合时间:黏均强)
(3)严格控制总拌合时间和纯拌合时间,最长总拌合时间不应超过最高限值的两倍。
4、运输
(1)配备足够的运输车辆,总运力应比总拌合能力略有富余,以确保混凝土在规定时间
到场。混凝土拌合物从搅拌机出料到铺筑完成的时间不能超过规范规定。
(2)城市道路施工中,一般采用混凝土罐车运送。
(3)运输车辆要防止漏浆、漏料和离析,夏季烈日、大风、雨天和低温天气远距离运输
时,应遮盖混凝土,冬季要保温。
5、摊铺
(1)模板选择应与摊铺施工方式相匹配,模板的强度、刚度、断面尺寸、直顺度、板间
错台等制作偏差与安装偏差不能超过规范要求。
(2)摊铺前应全面检查模板的间隔、高度、润滑、支撑稳定情况和基层的平整、润湿情
况及钢筋位置、传力杆装置等。
(3)铺筑时卸料、布料、摊铺速度控制、摊铺厚度、振实等应符合不同施工方式的相关
要求,摊铺厚度应根据松铺系数确定。
6、振实
(1)宜采用专业振实设备。
(2)控制混凝土振捣时间,防止过振。
7、做面与养护
(1)混凝土面层做面前,应做好清边整缝、清除粘浆、修补掉边、缺角。
(2)做面宜分两次进行,做面时严禁洒水、撒水泥粉。(后果:洒水改变水胶比、引起
表面起粉起砂,撒水泥粉表面易脱落)
(3)抹平后沿横坡向拉毛或压槽,深度应为1~2mm。
七、压实度的检测方法与评定标准
(一)路基、基层
1、环刀法(基层)
适用于细粒土及无机结合料稳定细粒土的密度和压实度。
2、灌砂法
在所测层位挖坑,利用灌砂测定体积,计算密度。适用于土路基压实度检测;不宜用于
填石路堤等大空隙材料的压实检测。在路面工程中也适用于基层、砂石路面、沥青路面表面
处置及沥青贯入式路面的压实度检测。
3、灌水法
在所测层位挖坑,利用薄塑料袋灌水测定体积,计算密度。亦可适用于沥青路面表面处
置及沥青贯人式路面的压实度检测。
(二)沥青路面
1、钻芯法检测
现场钻芯取样送试验室试验。试验室进行马歇尔击实试验。计算出马歇尔击实试件密度
和试验室标准密度,以评定沥青面层的压实度。
2、核子密度仪检测
检测各种土基的密实度和含水量,采用透射法测定;检测路面的密实度和含水量时采用
散射法。适用于施工质量的现场快速评定,不宜用作仲裁试验或评定验收试验。
(三)压实质量标准
1、土基与路基
按照土路基填挖类型(填方、挖方、半填半挖路段)、填筑深度及道路类型(快速路及
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对照表1K420095-1(摘自《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
—2008表6.3.9-2),判断是否达到质量要求。
路基压实度标准,表1K420095-1
注:表中数字为重型击实标准压实度,以相应的标准击实试验法求得最大干密度为100%。
2、沥青路面
按照路面类型:热拌沥青混合料(快速路及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冷拌沥青混合料、
沥青贯入式对照表1K420095-2(摘自《城镇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1—2008),判
断是否达到质量要求。
路面压实度标准,表1K420095-2
3、压实质量的评定
(1)通过重型或轻型标准击实试验,求得现场干密度和室内最大干密度的比值。
(2)求实测干(质量)密度与最大干(质量)密度的比值,一般以百分率表示。
(3)由湿(质量)密度和含水量计算出干(质量)密度后,计算压实度。
(4)土基、路基、沥青路面工程施工质量检验项目中,压实度均为主控必项目,须达到
100%合格;检验结果达不到要求值时,应采取措施加强。
图纸审核意见表
共1页第1页
工程施工外委申请单
编号:SW220606001,时间:2022-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