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S210屏山县九黄沟至真溪口段改建工程和四川屏山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等5个项目(S210屏山县九黄沟至真溪口段改建工程和四川屏山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等5个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金额
134613.4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5/19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项目所在地 | ||
S210屏山县九黄沟至真溪口段改建工程和四川屏山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等5个 项目(S210屏山县九黄沟至真溪口段改建工程和四川屏山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等5个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 | 屏山县 | ||
发包人名称 | 发包人地址 | 发包人电话 | |
屏山县兴胜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 四川省屏山县屏山镇君山大道西段449号岷江大厦10层1号 | 08315728987 | |
承包人名称 | 承包人地址 | 承包人电话 | |
四川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成都市高新区九兴大道12号 | 02885120639 | |
签约合同价(元) | 签约合同价(其他价格形式) | ||
1346134503.900000 | 1346134503.9 | ||
签订合同日期(施工、监理适用) | 计划开工日期 | 计划交工日期 | 计划竣工日期 |
2023.3.16 | / | / | / |
签订合同日期(勘察、设计、货物适用) | 计划开始日期 | 计划完成日期 | |
/ | / | / | |
承包人承担的工作 | 质量要求 | ||
本项目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 勘察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规规范验收合格要求。 | ||
承包人项目经理(施工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 | 证件及证号 |
吴洪朗 | 川151****672/ | / | / |
承包人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监理、货物适用) | 证件及证号 | ||
/ | / |
项目描述: |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总投资147764.49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146764.49万元,勘察设计费1000万元。 (1)S210屏山县九黄沟至真溪口段改建工程概算建安费用48083万元。起于屏山县九黄沟,止于屏山镇真溪口,全长 2.7 公里,全部新建,采用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27 米,岷江特大桥(岷江二桥)宽度 43.4 米,牛鞍溪大桥宽度 37 米。全线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 级,特大桥设计洪水频率为 1/300,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为 1/100,小桥、涵洞和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 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g。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 (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计划工期30个月。 (2)S311屏山县中都镇过境(笑和村至白塔基点校)段改建工程概算建安费7286万元。起于屏山县中都镇笑和村,止于黎明村,全长 3.5 公里,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 6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 10 米。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I 级,大中桥设计洪水频率为 1/100,小桥、涵洞和路基设计洪水频率为 1/50,地震动峰值加速度为 0.1g。其余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的规定执行。计划工期12个月。 (3)四川屏山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概算建安费67593万元。均位于屏山县城江北片区,共16条城市道路。 ①庄东纵七路(江北大道-北滨路):长1230.806m,红线宽16m;计划总工期5个月; ②庄东横五路(庄东纵七路 -庄东纵六路):长202.725m,红线宽16m;计划总工期5个月; ③庄东横六路(江北大道-北滨路):长998.072m,红线宽16m;计划总工期5个月; ④天之华大道(庄东纵八路—江北大道):长411.638m,红线宽38m,计划总工期5个月; ⑤茶香路(北滨路—江北大道):长851.671m,红线宽34m;计划总工期5个月; ⑥僰人路(江北大道-北滨路):长444.787m,红线宽25m;计划总工期5个月; ⑦凉坝纵六路(江北大道-北滨路):长454.787m,红线宽25m;计划总工期5个月; ⑧凉坝纵五路(越溪东路-北滨路):长737.456m,红线宽16m;计划总工期5个月; ⑨凉坝横三路(凉坝纵四路-凉坝纵五路):长为1222.8m,红线宽16m;计划总工期5个月; ⑩牛鞍溪路:长1447.587m,红线宽25m;计划总工期5个月; ?站前纵一路、纵二路:长约824.72m,红线宽12m;计划总工期5个月; ?书院路(越溪东路-北滨路):长为979m,红线宽16m;计划总工期5个月; ?北滨路(凉坝纵一路-大塔路):全长2587.388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标准路幅为25m;计划总工期5个月; ?北滨路(凉坝纵一路-茶香路):道路全长2059.265m,红线宽度25m~32m,为城市次干路;计划总工期5个月; ?凉坝纵二路:城市次干道,道路长度约426m,宽度25m,设计车速 40Km/h;计划总工期5个月; ?凉坝纵四路:全长376m,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Km/h,标准路幅为25m;计划总工期5个月; (4)屏山县经济开发区供水补水及配套项目工程。位于屏山县江北片区,江北片区由基地外西北侧规划的江北给水厂( 设计供水规模4.0万吨/日)供水,给水厂占地2.4公顷。规划区江北片区沿规划江北大道、北滨路主干道敷设给水主干管,管径为DN400-DN500,沿其他次干道及支路敷设给水支管,管径为DN150-DN300,整治锦绣湖及周边绿化,安装污水处理厂补水管道等。 (5)屏山县经开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工程项目。位于屏山县江北片区,新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座,总设计规模为日处理量20000立方米/d,分两期建设(其中第一期10000立方米/d);尾水湿地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总面积50000平方米。施工配套基础设施项目:庄东纵六路,道路长约850米,宽34米,北滨路,道路长约2000米,宽25米。凉坝纵一路,道路长约620米,宽25米。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采购,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项目实施内容以发包人下达的工作任务为准,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否则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2.4计划工期:以每个子项目确定的工期为准 (1)S210屏山县九黄沟至真溪口段改建工程勘察设计工期120日历天,施工工期900日历天。 (2)S311屏山县中都镇过境(笑和村至白塔基点校)段改建工程施工工期360日历天。 (3)四川屏山经开区城乡一体化基础设施提升项目 ?庄东纵七路(江北大道-北滨路)等16条路: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4)屏山县经济开发区供水补水及配套项目工程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5)屏山县经开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基础工程项目施工工期150日历天; 设计工期以招标人下达设计任务书时间至施工图审查批复日期为准,按日历天计算;施工工期以开工时间至上述达到交付使用条件的时间为准(或发包人下达的工作指令),按日历天计算。若因征地拆迁、杆管线搬迁及用地报批手续等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后,可按前述原则计算工期,并顺延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招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载明的日期为准。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6质量要求:勘察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设计施工要求;设计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的设计相关标准、规范的规定,并满足施工要求 ;施工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相关法规规范验收合格要求。 |
备注: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