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受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委托,就下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盐塘)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算金额 (万元) | 备注 |
1 |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海盐塘)河湖健康评价项目 | 海盐塘(南湖—沪昆高速段)河湖健康评价,长度约为9.36公里。 | 15 |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100%预留给中小微企业的采购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供应商可至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309号9楼910室)报名或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419092526@qq.com,报名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企业营业执照、经办人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以上资料需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报名时间:2023年6月15日至2023年6月2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时。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现金)
六、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设置投标保证金。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供应商应于2023年6月29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至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910室)。逾期送达、不按要求提交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3年6月29日14:30时在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嘉兴市南湖区由拳路309号紫御大厦9楼909室)开标,本项目不要求供应商至开标现场参加开标活动。
九、招标公告发布于: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zt.zj.gov.cn/)网站。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联系人:冉女士 联系电话:0573-83680789
代理机构: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晓丹 联系电话:0573-82062711 82062457(传真)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交通局
浙江国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