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四行系统提升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淮安段)的招标公告
金额
5052.77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6/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052.77万元
招标联系人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葛工0517-8493301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9
公告正文

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四行系统提升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淮安段)的招标公告

2023-06-21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市里运河文化长廊四行系统提升项目(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淮安段)已由淮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淮发改投资复[2021]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大运河文化带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滨河大道西延(漕城路-通甫路段)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漕城路-通甫路段。

2.1.2建设规模:对滨河大道西延(漕城路-通甫路段)长约1000米,规划红线宽13-18米,实施道路新建和维修、桥梁建设、雨污水管道、交通安全设施、路灯、挡土墙等改造工程,具体见图纸及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约50527752.19元。

2.1.4工期要求:142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12月2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报告载明的日期为准)。

2.1.5 其他:质量要求为合格,竣工验收后两年内获得省级及以上奖项。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施工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项目的全部工作。(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及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规范及技术标准等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投标人 R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含),完成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金额2400万元及以上且包含桥梁单跨22米及以上的市政业绩。

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1、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缺一不可。

2、类似工程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上没有竣工时间的不予认可。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四方盖章。

3、三项材料均不能反映类似工程的金额、桥梁指标的不予认可。

4、项目负责人业绩认定时,应核验其实名考勤时间是否达到规定要求。对项目负责人考勤时间低于本岗位应到岗时间50%的,不予认定为该人员业绩,对同一岗位人员发生变更的,业绩归属于考勤时间最长的岗位人员,且该人员考勤时间不低于本岗位应到岗时间的50%。(提供实名考勤时间证明材料)

ü自2021-6-01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金的;

ü自2022-6-01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ü自2023-01-01以来,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自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6 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有效的营业执照)

3.7投标人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单位正式员工。

3.9 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劳动合同签订及保险缴纳情况: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社保部门出具的 2023年1月 1 日以来任意连续 3个月或以上本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相关证明材料;

3.10 投标人不得在近两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投标人如实提供承诺书。时间以处罚时间为准,两年以投标截止时间向前推算为准。评标时由评委进入“信用中国”、“信用淮安”及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信用信息栏目查询“淮安市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行政处罚公示”情况。);

3.11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或“信用江苏”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注: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摄像头、话筒、麦克风等)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开标现场异议及回复、开标唱标、等交互环节。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3年6月21日17时30分至 2023年7月18时17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

4.3 投标工具使用费 100 元和 5 元手续费,共 105 元,售后不退;

5. 投标 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19日上午9时30 分。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 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市大运河文化带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淮安江益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篆香楼路6号 地 址:淮阴区中业慧谷B27-2

邮 编:223001邮 编:223001

联 系 人:邵先生联 系 人:葛工

电 话:0517-80698116电话:0517-84933011

代建人:淮安市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漕城路3号

联 系 人:王女士

电 话:0517-80699301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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