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泽县医院迁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05-26 10:3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深泽县医院迁扩建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泽县医院迁扩建项目初步设计 已由深泽县行政审批局以深行审投资审字【2021】97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深泽县卫生健康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深泽县卫生健康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深泽县医院迁扩建项目初步设计;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一期工程,规划建筑面积为8104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3990㎡,建设内容主要为:门诊医技综合楼、应急救治中心、办公综合楼、高压氧舱、辅助用房、综合病房楼、制氧站、洗衣房、地埋式污水处理站等。地下建筑面积17050㎡,主要为设备房、直线加速器、人防及车库等。本期配套432个停车位。
(3)项目建设地点:深泽县西环路与振兴路交叉口,振兴路南侧;
(4)标段划分:1 个标段;
(5)服务期限:30 日历日;
(6)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并达到国家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二)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到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国内独立的法人资格,a.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b.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和高级工程师资格;项目负责人及所有项目班子其他人员须提供近三个月的养老保险清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其他人员要求:其他主要人员提供至少三个月所在单位的养老保险缴纳清单;
(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项目未中标人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5 月 27日00:00:00至2022年 6月21 日08:30:00,在“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如未从上述网站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2)招标文件售价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2年 6月 21日09时0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地点:深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厅。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特别提示: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后绑定CA数字证书,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再点击“关注项目”成功后,方可进行交易活动,否则将影响中标候选人公示结果发布,如潜在投标人未能及时关注,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石家庄市公共资源CA办理业务咨询电话:0311-82971337。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深泽县卫生健康局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晋贤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深泽县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青园街131号北二层楼201室
联系 人:张院长联 系 人:祁经理
电 话:0311-83579680电 话:17367735320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 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依据石家庄市住建局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的突出问题文件精神,要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凡出现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全部移交市扫黑除恶办公室: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 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