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8年各城区(园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奖励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包4)合同基本信息
金额
97.11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12/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衡财采计[2019]-010133
预算金额97.11万元
招标联系人邓建华
中标联系人刘志宏18975444478
公告正文
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18年各城区(园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奖励环卫设备采购项目(包4)合同基本信息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5日
采购合同编号:衡财采计[2019]-010133-4
采购人(全称):衡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甲方)
供应商(全称):衡阳市蒸湘区润汇物业设施销售服务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1.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各城区(园区)城市管理工作考核奖励环卫设备采购项目
(2)采购计划编号:衡财采计[2019]-010133
(3)项目内容:路面流动保洁车及路面垃圾清运车
(工程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
2.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971100
大写: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品目 供应商 商品名称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参数/技术说明 品牌 数量 单位 成交金额
4 A02030799-其他专用汽车 衡阳市蒸湘区润汇物业设施销售服务中心 路面流动保洁车及垃圾清运车 详见招标文件 金彭 1 971100.00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
3.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19年11月28日,履行期限:30天。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采购人指定方式
4.付款
1、供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地点经验收合格一个月后付至90%,余款10%在一年到期,如无质量问题到期3个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5.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6.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7.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2019-11-28生效。
8.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五份,采购人执二份,供应商执三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9.合同具体条款详见附件
合同订立时间:2019年11月28日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邓建华 委托代理人:刘志宏
电话:0734-8809308 电话:18975444478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衡阳市分行营业部
帐号:18249901040002768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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