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巢湖海螺2025年石英砂选矿污泥招标招标公告
获取标书剩余时间14天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2/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号:BID2024122500004
招标单位: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起始时间:2024-12-26 08: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1-01 17:30:00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25-01-07 08:00:00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1-11 17:30:00
投标起始时间:2025-01-12 08: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6 10:00:00
开标时间:2025-01-26 10:00:00
巢湖海螺石英砂选矿污泥招标公示
根据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进行2024年石英砂选矿污泥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2月-2025年8月巢湖海螺石英砂选矿污泥招标
二、招标人: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
1.招标物资名称:石英砂选矿污泥。
2.招标数量::暂定90000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质量指标:
SiO2≥95%、水分≤17%、R2O≤1.0%(K2O*0.658+Na2O)、粒度70mm筛余≤10%、不含其它影响水泥质量的杂质。
4.运输方式:汽运至巢湖海螺替代燃料堆场。
四、合同周期:2025年2月9日起至2025年8月8日止
五、交货地点:巢湖海螺指定地点。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公司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涉及石英砂选矿污泥、石英砂类、矿产品类等标的物相应销售资质。
2.投标人须拥有自有石英砂加工厂或具有相关销售经营证明材料(需提供销售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合规、合法、含13%的有效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社会信誉好,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4.具有较强的运输保供能力及高品质的资源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全部采用后翻自卸车承运进厂,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投标可供量不得低于10000吨/月。
5.投标渠道之间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如经招标单位核实投标渠道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仅允许其中一家渠道投标,将取消其他关联单位投标资格。
(4)投标单位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所有运输车辆必须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
(6)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
(7)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8)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5年1月1日17:3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5年1月1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18856235205(秦先生)
15155185585(马先生)
2.招标监督部门:李先生1897756377、张先生:0553-8398265。
2024年12月25日
招标单位: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报名起始时间:2024-12-26 08:00:00
报名截止时间:2025-01-01 17:30:00
标书发售开始时间:2025-01-07 08:00:00
标书发售截止时间:2025-01-11 17:30:00
投标起始时间:2025-01-12 08:00:00
投标截止时间:2025-01-26 10:00:00
开标时间:2025-01-26 10:00:00
巢湖海螺石英砂选矿污泥招标公示
根据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需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进行2024年石英砂选矿污泥公开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单位参加,现将招标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2月-2025年8月巢湖海螺石英砂选矿污泥招标
二、招标人:巢湖海螺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内容、质量指标:
1.招标物资名称:石英砂选矿污泥。
2.招标数量::暂定90000吨,具体数量根据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3.质量指标:
SiO2≥95%、水分≤17%、R2O≤1.0%(K2O*0.658+Na2O)、粒度70mm筛余≤10%、不含其它影响水泥质量的杂质。
4.运输方式:汽运至巢湖海螺替代燃料堆场。
四、合同周期:2025年2月9日起至2025年8月8日止
五、交货地点:巢湖海螺指定地点。
六、投标申请人须具备的条件及需提供材料
1.投标人必须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公司资质,经营范围必须包含涉及石英砂选矿污泥、石英砂类、矿产品类等标的物相应销售资质。
2.投标人须拥有自有石英砂加工厂或具有相关销售经营证明材料(需提供销售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可开具合规、合法、含13%的有效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社会信誉好,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4.具有较强的运输保供能力及高品质的资源满足招标人生产需求,全部采用后翻自卸车承运进厂,不能影响招标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投标可供量不得低于10000吨/月。
5.投标渠道之间不允许存在关联关系,如经招标单位核实投标渠道之间存在关联关系,仅允许其中一家渠道投标,将取消其他关联单位投标资格。
(4)投标单位具备良好的资信状况和财务状况。
(5)所有运输车辆必须为“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的车辆。
(6)存在股权关联的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的IP地址一致的,视为串通投标。
(7)未被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部及其所属或管理企业列入封存供应商名单的。
(8)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9)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公告发布媒介
凡符合以上条件者可在公示报名截止日(2025年1月1日17:30)前登录海螺阳光智慧采购平台(https://srm.chinaconch.com/oauth/)进行注册报名,并按照投标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八、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在2025年1月1日17:30前(逾期不予受理)登录招标公告发布媒介进行报名。
九、联系方式
1.招标单位业务联系人:18856235205(秦先生)
15155185585(马先生)
2.招标监督部门:李先生1897756377、张先生:0553-8398265。
2024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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