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本部个人不良贷款清收法律服务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交通银行四川省分行本部个人不良贷款清收法律服务项目:
中标人: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 其他类型中标价:/
中标人: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 其他类型中标价:/
中标人: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 其他类型中标价:/
二、其他:
本项目招标公告于2024年03月15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交通银行智采平台供应商门户(https://bocom-gys.bankcomm.com)上发出。购买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03月22日16:30。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接收了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0日上午10:00,共有22家报名单位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经评审,现将结果公示如下:第一名: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全风险代理”方式计费:与案件审理结果挂钩的风险代理费为1500元/户(含税),1415.09元/户(不含税);与执行结果挂钩的风险代理费计付标准为:与收回债权金额挂钩的抵押类清收案件按实际收回金额的3 %计付、信用类清收案件按实际收回金额的3.8%计付、我行抵押物实现以物抵债的按照法院裁定抵债金额的1.6%计付。平均得分:92.2;第二名:四川迪扬律师事务所,报价:“全风险代理”方式计费:与案件审理结果挂钩的风险代理费为1200元/户(含税),1132.08元/户(不含税);与执行结果挂钩的风险代理费计付标准为:与收回债权金额挂钩的抵押类清收案件按实际收回金额的3.5%计付、信用类清收案件按实际收回金额的4%计付、我行抵押物实现以物抵债的按照法院裁定抵债金额的2%计付。平均得分:90.60;第三名:四川明之鉴律师事务所,报价:“全风险代理 ”方式计费:与案件审理结果挂钩的风险代理费为1200元/户(含税),1132.08元/户(不含税);与执行结果挂钩的风险代理费计付标准为:与收回债权金额挂钩的抵押类清收案件按实际收回金额的3.6%计付、信用类清收案件按实际收回金额的3.6%计付、我行抵押物实现以物抵债的按照法院裁定抵债金额的2 %计付。平均得分:90.40。
公示期:3个工作日。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地址:成都市西玉龙街211号交银大厦
联系人:何女士
电话:028-8652592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通宝街99号6栋2单元909
联系人:马女士
电话:028-85597911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