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土(2024)14号挂牌出让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北省
发布时间
2024/11/2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昌黎县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 |||||
经昌黎县人民政府批准,决定以 挂牌出让 方式出让 2(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挂牌出让方式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
宗地编号: | 昌土(2024)14号 | 宗地总面积: | 53426.3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规划东山路以西、甲山以南 |
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1< 并且 <1.1 | 建筑密度(%): | ≤35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15 | ||
主要土地用途: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
用途明细: | |||||
用途名称 | 面积 | ||||
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二类) | 53426.36 | ||||
投资强度: | 保证金: | 784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1305224BA0033 | |
起始价: | 13062.745万元 | 加价幅度: | 80.14万元 | ||
挂牌开始时间: | 2024年12月17日 08时30分 | 挂牌结束时间: | 2024年12月26日 15时00分 | ||
备注: 1.本宗地挂牌起始单价为163万元/亩,报价增幅为1万元/亩的正整数倍; 2. 承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3.竞买人报名时,需提供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 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时,自然人申请的应持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的持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公章及法人章;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 |||||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9日至 2024年12月24日 到 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获取 挂牌出让文件。 | |||||
五、申请人可于 2024年12月09日至2024年12月24日到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7时00分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在 2024年12月24日17时00分 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 |||||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昌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三开标室(昌黎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南端) 进行。各地块挂牌时间分别为: | |||||
昌土(2024)14号地块:2024年12月17日 08时30分至2024年12月26日15时00分; | |||||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 |||||
1.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报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确定竞得人。 | |||||
2.申请人将竞买保证金汇到指定银行账户,交纳保证金的到帐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24日17时。 | |||||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 |||||
联系地址:昌黎镇碣阳大街东段17号 | |||||
联 系 人:吕莉 | |||||
联系电话:0335-2861836 | |||||
开户单位:昌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开户银行:秦皇岛银行昌黎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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