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2023年度总体规划模型秀展项内容更新和声光电融合项目
金额
14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0/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cz2134-202301-01f2
预算金额14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黄蕾0717-6213220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11/13
公告正文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2023年度总体规划模型秀展项内容更新和声光电融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30 18:31发布单位: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11-13项目监管地:宜昌市本级|阅读次数:

【项目概况】

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2023年度总体规划模型秀展项内容更新和声光电融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1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CZ2134-202301-01F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0500-2023-01978

3、项目名称: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2023年度总体规划模型秀展项内容更新和声光电融合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40(万元)

6、最高限价:140(万元)

7、采购需求:

现拟为宜昌规划馆总规大模型展厅拍摄制作一部讲述宜昌城市规划和建设成就的影片,运用实拍影像、数字技术、3D动画等表现手法,内容结合宜昌“十四五”、国土空间规划、七届五次全会精神、长江大保护典范城市相关内容和要求,展示宜昌城市精神、规划成果、发展布局、建设成就等,展现宜昌构建联通世界、面向全球的枢纽型网络城市的美好愿景。(具体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13、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无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宜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

本项目实行网上下载竞争性磋商文件。供应商须注册成为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后,方可登录至网员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的,其磋商响应将被拒绝。(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投标人)操作指南》。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CA锁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11月1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磋商方式,各供应商无需到现场进行解密及磋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电子评标室操作系统。解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时,进入“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使用加密其响应文件的电子营业执照或CA数字证书或手机CA证书(标证通),登录“宜昌不见面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包)按系统提示进行在线解密。 磋商:登录“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员专区—政府采购—“谈判/磋商报价”栏目,在对应项目中,关注评审小组通知并及时回复消息。相应操作说明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操作手册栏目中《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不见面谈判操作手册(供应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2.发布公告的媒介: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和宜昌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本磋商公告有关中小微企业规定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宜昌市城市规划展览馆

地   址:宜昌市伍家岗区柏临河共谊二路

联系方式:0717-698603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楚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高新区兰台横路8-1号天臣科技港D栋

联系方式:0717-62132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蕾

电   话:0717-621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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