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询价公告】通州湾示范区环海线大中修工程检测、S222道路亮化工程检测项目询价...
金额
2.08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4/1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08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南通海纳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工18751303792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通州湾示范区环海线大中修工程检测、S222道路亮化工程检测
二、项目规模:本项目最高限价为2.08万元(其中通州湾示范区环海线大中修工程检测控制价:0.68万;S222道路亮化工程检测控制价:1.4万),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内容:
环海线大中修工程,位于通州湾示范区境内,道路起点位于忠东一号桥桥头东侧,起点桩号K8+254.495,路线经与五近线交叉向南继续前进,终点位于团结河桥桥头南侧,终点桩号K9+440,路线全长1.2km,路面宽7m。招标内容:路面基础、增设交安设施、桥梁涵洞及照明工程等。
S222道路亮化工程,位于通州湾示范区境内,第一段起点位于三东线与S22交叉口(即海门与通州湾交界处),起点桩号 AK0+000.000,路线路向北,止于镇西桥桥头南侧,终点桩号 AK2+000.000,路线全长 2.0km。第二段起点位于老平海公路与S222交叉口,起点桩号 BK0+000.000,路线向北,止于平海公路与S222下穿通道南侧,终点桩号BK0+805.000,路线全长0.81 km。招标范围及内容为:上述全线亮化路灯等工程全部内容。
对上述施工范围内的施工材料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专项检测、备案检测等其他一切需招标人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招标人保留对工作量进行变更或增减的权利。
通州湾示范区环海线大中修工程检测与S222道路亮化工程检测项目分别签订合同。
四、检测质量要求:检测程序符合规范并对检测结果承担责任。检测作业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时间(一般2日历天内)出具真实、科学、准确、公正的检测报告(一式伍份),为招标人工程监管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咨询。检测过程及检测工作质量应符合现行实施的交通运输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下发的相关规定。
五、检测服务期限:同施工工期,自工程开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具体服务周期根据项目进度)。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布的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
2、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工程检测人员资格证书;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及询价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招标人不组织投标人对工程现场的集中踏勘和投标预备会。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按以下方式获取电子询价文件:
有意愿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请于2023年4月23日17时前,将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且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发送至以下邮箱935007491@qq.com,并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确认报名成功后,招标代理机构将询价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询价文件与纸质询价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沿海开发集团官网(ncd-group.com)”网站-“通知公告”栏目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唯一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询价文件、询价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分“正本”壹份、“副本”叁份,共肆份。投标文件应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该投标文件不予接受。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2、投标文件应统一用A4规格幅面打印。
3、投标文件应包括:
(1)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计量认证证书或资质认定证书复印件;
(2)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拟派负责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详见附件1、附件2);
(5)投标函(详见附件3);
(6)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6);
(7)招标文件格式中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1)-(3)项材料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4)-(7)项材料需提交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投标报价
报价方式:固定总价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须充分考虑现场情况和服务期内的工作量,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十二、评标办法
1、确定有效报价
有效报价是指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低于总最高限价及分项最高限价的为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总最高限价及分项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2、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按照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按有效投标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确定前三名中标候选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若投标报价相同,则采取现场随机抽签的方式确定最终的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第一中标候选人原则上为中标人,中标价为其投标报价。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本项目作招标失败处理。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十三、合同授予
中标单位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30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十四、递交资料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3年4月25日17时00分
地点:  南通市崇川区启瑞广场16楼
十五、合同主要条款(详见附件)
十六、招标代理机构:南通市技术改造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工
电话:18751303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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