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拟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本部钇-90 微球治疗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本部钇-90微球治疗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厅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02月04日至2023年02月1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厅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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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厅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院本部钇-90 微球治疗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广东广州海珠区 |
建设单位 |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 |
项目概况 |
医院拟新增使用钇-90树脂微球项目开展肝脏肿瘤放射治疗。在3号楼一层核医学科新增使用放射核素钇-90树脂微球,并增加原有许可的放射性核素锝-99m使用量,使用原有许可的SPECT/CT(属III类射线装置)对在介入手术室进行锝-99m和钇-90树脂微球介入注射后的患者进行核素显像诊断,增项后该工作场所仍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在3号楼一层介入治疗中心5号手术室新增使用射性核素钇-90树脂微球和锝-99m,利用原有许可的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属II类射线装置)开展介入注射治疗,该介入手术室增项后属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将5号楼十二层5号、6号病房设置为本项目留观病房用于术后留观。 |
环评机构 |
广州达盛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
公众参与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