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视频设备平台系统升级改造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金额
59.81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1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350305]zmgc[tp]2023001
预算金额59.81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潘玲玲0594-2628855
中标公司莆田市广汇电脑有限公司59.81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350305]ZMGC[TP]2023001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视频设备平台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莆田市广汇电脑有限公司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梅园西路723号506室 598,1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视频设备平台系统升级改造):
货物类(莆田市广汇电脑有限公司)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金额(元)
1-1 LED 显示屏 LED显示屏 艾比森等 KL1.5 Ⅱ等 1 598,140.0000 598,140.00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郑鹰翔
评审专家: 郭灶华 、 陈德礼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支付,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缴纳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中标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2、中标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莆田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账号—35001632433052516383。3、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由采购人支付,评审专家劳务报酬的标准按《莆田市财政局转发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规范福建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劳务报酬标准的通知》(莆财购[2017]20号)执行。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视频设备平台系统升级改造:0.897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3家供应商均通过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为合格供应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莆田市秀屿区笏石镇靖安路155号
联系方式:1379961222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秀峰路188号闽台AD创意产业园内3号楼2层
联系方式:0594-2628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玲玲
电话:0594-2628855
福建正茂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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