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雁宝能源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无水氯化钙防冻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23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7/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雁宝能源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无水氯化钙防冻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雁宝能源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无水氯化钙防冻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525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5252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马鹏军 电话:04713261826
邮箱:1370762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雁宝能源国能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度无水氯化钙防冻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305252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305252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赤峰富强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 呼伦贝尔洋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234.000000 | 244.980000 |
质量(如有) | / | / |
工期(交货期) | 合同签订后1年内分三批次交货,9月30日前交货600吨,10月30日前交货600吨,11月30日前交货600吨。 | 合同签订后1年内分三批次交货,9月30日前交货600吨,10月30日前交货600吨,11月30日前交货600吨。 |
资格能力条件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 | / |
业绩 | 1、平庄煤业蒙东矿业2024-2025年度二水氯化钙防冻粉防腐缓蚀剂等采购项目、锡林郭勒盟蒙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2024.4.4; 2、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无水氯化钙采购项目、新疆其亚铝电有限公司、2021.12.07; 3、呼伦贝尔市富勤商贸有限公司防冻粉采购项目、呼伦贝尔市富勤商贸有限公司、2023.10.13; 4、双鸭山市国瑞煤炭洗选有限公司喷雾降尘装置采购项目、双鸭山市国瑞煤炭洗选有限公司、2023.11.2; 5、阜新东升煤业有限公司无水氯化钙采购项目、阜新东升煤业有限公司、2021.10.23; 6、鸡西市国瑞煤炭洗选有限公司胶带机负压诱导除尘装置采购项目、鸡西市国瑞煤炭洗选有限公司、2021.8.3; | 1、神宝能源物资供应公司无水氯化钙防冻粉采购公开招标、神华宝日希勒能源有限公司、2020.8.24; 2、工矿产品供销合同、湖南山水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1.15; 3、工矿产品供销合同、湖南山水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12.11; 4、工矿产品供销合同、湖南山水园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1.10.13; 5、工矿产品供销合同、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2.11.2; 6、工矿产品供销合同、河南盛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3.2.23;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7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马鹏军 电话:04713261826
邮箱:13707626@ceic.com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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