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xcg-202006010045
预算金额29.58万元
招标联系人-0731-85898809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TXCG-JZ-20200601004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天心区机关事务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数敏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2)项目名称:  机关九楼会议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TXCG-20200601004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LED显示屏 LED显示屏 室内全彩屏,像素点间距:≤1.25mm; 单块屏体面积:3100mm*2010mm; 单块显示面积:2880mm*1760mm; 数量:2块;(含其配套相关设备) 1 295825
 合计金额小写: 295825
 合计金额大写:贰拾玖万伍仟捌佰贰拾伍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分项价格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中小企业

单价

数量

合计

政策功能编码

备注

一、拆除部分

1

背投幕布拆除、运输

数敏

按现场要求

湖南数敏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小型

2000

1

2000.00

/

/

2

拆除及垃圾运输

数敏

按现场要求

湖南数敏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小型

5000

1

5000.00

/

/

二、显示屏主体部分

3

室内高清高刷模块LED显示屏

华夏光彩

P1.25

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

22000

2

44000.00

/

/

4

压铸合金箱体

华夏光彩

640*480

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

300

12

3600.00

/

/

三、显示屏控制部分

5

接收卡

华夏光彩

配套

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

75

40

3000.00

/

/

6

发送卡

华夏光彩

配套

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

750

3

2250.00

/

/

7

播放软件

华夏光彩

LED播放软件

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

1000

1

1000.00

/

/

8

LED专用开关电源

华夏光彩

5v-200

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

75

65

4875.00

/

/

9

视频处理器

华夏光彩

HX-04

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

5500

2

11000.00

/

/

10

高清拼接器

小鸟

DB-6000-4

北京小鸟

6000

1

6000.00

/

/

11

会标幕接口更新维修

数敏

定制

湖南数敏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小型

31000

1

31000.00

/

/

12

数字效果器

SOUNDCRAFT

NANO M08BT

哈曼(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8000

1

8000.00

/

/

13

功率放大器

音王

音王1200

音王电声股份有限公司

5200

2

10400.00

/

/

四、其他辅助部分

14

UPS电源/电池组、架

山特

山特C6K

深圳山特电源有限公司

小型

8500

1

8500.00

/

/

15

双电源自动转换开关

PLC-10KW

PLC-10KW

深圳市华夏光彩股份有限公司

3000

2

6000.00

/

/

16

机房专用气体灭火系统

七氟丙烷

QMQ

北京国泰中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小型

3500

2

7000.00

/

/

17

网络机柜

TOTEN/图腾

G1-1.8

图腾电子设备(昆山)有限公司

2950

1

2950.00

/

/

18

网络线

大唐保镖

DT2900-5

北京盛成大唐科技有限公司

小型

3

1500

4500.00

/

/

19

钢结构

数敏

定制

湖南数敏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小型

62000

2

124000.00

/

/

20

PDU插线板

电管佳

DGJ-8-16

宁波市图顶电器有限公司

小型

350

5

1750.00

/

/

21

操作处理器

HP

Z2 SFF G4

惠普(重庆)有限公司

9000

1

9000.00

/

/

包合计

/

/

/

/

/

/

295825.00

/

/

报价金额合计:大写:人民币贰拾玖万伍仟捌佰贰拾伍元整小写:人民币295825.00元整

说明:

1投标人的单价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单价限价、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项目最高限价,否者视为无效投标。

2、本表为合同包内所有货物的报价明细表。栏目7“单价”为综合单价,包含货物所有隐含的内容,如运输费、保险费、管理费和利润等。“包合计”及“报价金额合计”应与附件9-1《报价一览表》“总报价”一致。

3、栏目345610为货物的制造商信息。

4、栏目6“中小企业”是指货物制造厂商为“中型企业”或者“小型、微型企业”填写中型或小型、微型

5、栏目10“政策功能编码”是指产品的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编号、节能标志认证证书号、两型产品编号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的,只填写一种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天内安装调试合格。


3.2 履行地点:长沙市天心区机关事务中心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运输方式:汽车专运。

交货方式:成交人免费运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81033.7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的95%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4791.25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支付合同金额的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先导区支行(湖南数敏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800310189102012)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成交人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具有出厂合格证或国家鉴定合格证。

2、项目整体质保期三年。

3、质保期从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本项目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规定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3、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成交人原因造成的,由成交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

4、项目验收不合格,由成交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成交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成交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的有关规定,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7.违约责任

7.违约责任

7.1质量瑕疵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第9条或合同的其他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7.2 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2)除本合同第19条规定情况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

3)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20年8月17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建设,供应商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详细列明项目所需的设备(软件开发)及材料购置,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培训、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所有人工、管理、财务、税金等所有费用,如一旦中标,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成交人免费提供,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天心区湘府中路298号天心区政府机关食堂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洋湖街道洋湖村湖镜雅苑2栋6层608房
法定代理人: 盛春江 法定代理人: 伍桥智
委托代理人: 盛春江 委托代理人: 伍桥智
电话: 0731-85898809 电话: 15974331403
传真: 0731-85898809 传真: 15974331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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