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65.8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宁乡市玉潭街道办事处玉潭街道2019年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合同公告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XCG-CS-201909230113-1

采购人(全称):  宁乡市玉潭街道办事处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星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玉潭街道2019年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   
(3)采购计划编号: NXCG-201909230113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玉潭街道2019年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见附件 1 658000
 合计金额小写: 658000
 合计金额大写:陆拾伍万捌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

分类

计量

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01

生产

安全

技术

服务

风险辨识、风险管控

/

/

1380

100

138000

/

02

隐患排查与复查

/

/

550

480

264000

/

03

人员培训

/

/

1200

100

120000

/

04

应急演练

/

/

4000

1

4000

/

05

文档管理

/

/

20000

1

20000

/

06

食品安全技术服务

食品安全检查

/

/

500

100

50000

/

07

文档管理

/

/

12000

1

12000

/

08

消防安全技术服务

文档管理、按照上级文件完成消防安全检查

/

/

20000

1

20000

/

09

校车安全技术服务

校车安全检查

/

/

5000

2

10000

/

10

交通安全技术服务

文档管理、按上级文件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

/

20000

1

20000

/

合计

658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19-10-31 —— 2020-10-30

3.2 履行地点:宁乡市玉潭街道范围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服务期限:1年

主要是对宁乡市玉潭街道生产安全管理、食品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校车安全管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性服务。

服务要求

1、乙方提供本单位营业执照,服务范围需包含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2、乙方在提供服务期间必须保证2名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驻扎在甲方单位,按照甲方单位作息时间严格遵守作息制度。

3、乙方根据宁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业、现代服务业注册登记及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宁政办函(2016)73号)文件精神要求缴纳相关税费。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7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签订合同60个工作日内付30%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74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30,说明:半年内付30%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263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00,说明:甲方验收合格后付40%,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建设银行长沙格林支行(湖南星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43050178463600000039)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5.1、风险辨识、风险管控:

5.1.1、供应商每年对辖区内100家企业开展1次风险辨识;

5.1.2、供应商绘制企业风险分布四色图;

5.1.3、供应商编制企业岗位风险告知卡。

5.1.4、供应商针对查出的企业风险点提出对应的管控措施,管控措施主要包含:硬件措施(物防)、技术措施(技防)、管理措施(人防)三个方面。

5.2、隐患排查与复查:

5.2.1、供应商对辖区内10家危化企业按月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复查,并提供检查和复查报告;

5.2.2、供应商对辖区内90家生产经营企业按季度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检查和复查,并提供检查和复查报告;

5.2.3、隐患排查包含体系资料检查、特种作业人员取证检查、生产作业现场检查淘汰工艺设备有限空间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隐患

5.2.4、供应商针对检查情况指导企业进行整改并完成复查工作任务。

5.3、人员培训:

5.3.1、供应商需针对100家企业如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如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在风险分析辨识与隐患排查结束后,汇总数据,进行分析;

5.3.2、供应商必须根据数据信息,编制针对性的培训课件;

5.3.3、供应商每年必须为每家提供一次针对性的上门安全教育培训,提升一线员工的安全意识和企业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5.4、应急演练:

5.4.1、供应商必须根据本单位各行业安全管理现状,编制综合应急演练方案、脚本;

5.4.2、供应商必须组织参演人员培训;

5.4.3、配合组织开展综合性应急演练,为综合性应急演练提供技术指导。

5.5、安全生产文档管理:

5.5.1、供应商需提供全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文档的归总与技术处理;

5.5.2、根据上级下发的工作要求,起草本单位的行动方案;

5.5.3、根据各级检查方案和考核标准完成迎检工作。

5.6、食品安全检查:

供应商每年完成对100家食品餐饮门店的安全检查。

5.7、食品安全文档管理:

5.7.1、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起草本单位的工作方案;

5.7.2、根据考核细则完成迎检工作任务。

5.8、消防安全技术服务: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起草本单位消防安全检查方案,并指导各社区、各社区警务室完成消防安全检查任务,根据考核细则,完成迎检任务。

5.9、校车安全检查:

每年完成两次校车安全检查工作,并提供检查报告与整改方案,完成每年迎检工作任务。

5.10、交通安全技术服务:

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完成工作任务,按照考核细则,完成迎检任务。

5.10配合完成上级应急管理部门交办的临时性阶段性任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由玉潭街道财贸办、玉潭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根据服务合同内容,及全年工作总量完成情况进行联合验收,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2、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返工完成时间不得超过3个自然月,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 甲方有权督促乙方提供约定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

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开展技术服务的进展和效果随时抽查乙方开展技术服务的质量。

3、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在本合同的服务范围内,合理调整技术服务计划。

4、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给乙方本合同服务费用,享受乙方提供的技术指导服务。

5、甲方应当支持、配合乙方工作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工作,向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工作便利,根据乙方提出的档案和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及时提供有关的文件、图纸、数据、记录和档案等资料,确保服务的顺利进行。

6.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有权拒绝明显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2、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工作便利和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

3、乙方工作人员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时,应恪守职业道德,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泄露甲方的技术和商业秘密,不得提供违反事实和法律的服务。

4、乙方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期间,应与甲方充分合作,在服务过程中认真听取甲方的意见,对甲方提出的合理的、不违反法律、法规的意见应予以接受。

5、乙方对在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及时向甲方汇报乙方应积极提高专业技术力量和服务水平,制定有利于规范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生产技术服务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6、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约定的时间、方式和金额支付本合同服务费用

7.违约责任

7.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逾期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逾期付款利息。

7.2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并达到质量要求和标准。

7.2.1乙方如怠于履行义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根据实际情况追偿已支付的服务费。

7.2.2乙方如履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全年服务费的百分之二十,且有权追偿已支付的服务费。

7.3乙方在提供服务的初期阶段如辖区内发生追责性事故,经事故调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界定为乙方承担主要责任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全年服务费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7.4因乙方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要求导致甲方损害和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2019年11月13日 生效

11.其他条款

甲乙双方已签订纸质合同,网签合同与纸质合同内容一致。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玉潭街道办事处 地址: 望岳街道金星北路一段恒晟湘江中心C座842号
法定代理人: 朱文祥 法定代理人: 赵群慧
委托代理人: 王志远 委托代理人: 邹政权
电话: 0731-88980188 电话: 0731-84130996
传真: 0731-88980188 传真: 0731-84130996

附件列表
  1. 玉潭街道2019年安全生产综合技术服务中标通知书.pdf


竞价报名或更多资讯请点击: 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html/2/placard/municipal/after/contract/1792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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