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90069d5-596e-4331-bb76-41584b269d30
预算金额15807.53万元
招标联系人赵杉珊0877-2018817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翔0871-6531601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7
公告正文

2024年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高铁新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招标公告

招标概况

招标项目名称: 2024年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高铁新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
资金来源: 国资 % 自筹 100.0% 贷款 % 外资 %
建设规模: 建筑占地面积2912.95㎡,总建筑面积36776.64㎡,其中:地上部分30542.61㎡(住宅25243.79㎡、商业915.460㎡、幼儿园3270.62㎡、配套用房 1112.74㎡);地下部分6234.03㎡。
公共资源交易行业分类: 房屋建筑工程 工程类型: 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 网上获取 交易地点: 红塔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是否对外发布: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24-11-07 00:00 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玉溪市红塔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0877-2057276
备注: 详见附件:招标公告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 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经办人: 赵杉珊
办公电话: 0877-2018817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经办人: 郑翔
办公电话: 0871-65316016 移动电话: 13708675594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编号: GC530400202400299001001
标段名称: 2024年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高铁新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EPC)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2024-11-13 23:59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11-27 09:00
开标地点: 红塔区1开标室
开标方式: 网上智能开标
标段合同估算价: 15807.53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 项目概况:2024年玉溪市红塔区玉带街道高铁新城片区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项目由3栋建筑(1—2栋号(住宅)保障性租赁住房、3栋号幼儿园)及相关配套用房、地下车库等建筑组成。总规划用地14086.38㎡(21.13亩),净用地面积13531.59㎡(20.30亩)。建筑占地面积2912.95㎡,总建筑面积36776.64㎡,其中:地上部分30542.61㎡(住宅25243.79㎡、商业915.460㎡、幼儿园3270.62㎡、配套用房 1112.74㎡);地下部分6234.03㎡。建筑密度21.53%,绿地率35.02%,容积率2.26,楼层最高高度为78.85米。估算价:16000.00万元,其中施工估算价15800.00万元,设计估算价200.00万元。 招标范围:本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具体如下: (1)工程设计:包括所有本项目建设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总平面、竖向设计、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消防、暖通、智能化(常规)、配电室后端供电、室外管网综合、室外道路及铺装),通信系统、雨水收集、人防、节能、太阳能、绿色建筑、建筑主体夜景照明专项设计;以及中水系统方案设计、景观绿化方案设计、智能化方案设计等,不含专项设计及二次装饰装修设计。完成设计全套成果资料制作、施工图设计及参与专家论证并通过专家评审、配合发包人对施工图进行审查及调整、配合发包人内部审查并承诺达到相关要求、配合发包人报批报建、配合发包人向相关部门提供报批报建手续资料、报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专家咨询、资料收集、施工过程的设计跟踪服务及相关后续服务等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的全部相关设计服务工作等,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工程施工: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示范围及工程量清单范围的土石方、基坑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群(单)体建筑的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表后)、电气工程(表后)、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太阳能工程、常规智能化预埋管、消防工程、人防工程;室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道路、室外管网、景观绿化工程(含铺装)等);建筑主体夜景照明等。不包含室内二次装饰装修工程、电梯工程、永久性供电工程、永久供水工程、智能化工程(含监控、周界、楼宇可视对讲、停车场管理、电梯五方通话、智能中心机房、综合管线)、燃气工程。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 玉溪市红塔区高铁新城片区黄官营东南侧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要求: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并符合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之间均应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与招标人之间的往来信函等均通过主办人办理;联合体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2)联合体投标人资质以协议书中规定的工作内容确定资质,订立联合体投标协议后,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 注:投标人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类似的法定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施工资质和设计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其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 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应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兼任)。 拟派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专业:建筑工程),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以中标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项目经理身份的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合同金额10000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5000m²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出项目合同金额或规模、项目经理姓名等信息;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出项目施工合同金额或规模、项目经理姓名等信息,则还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附件,否则不予认可)。 拟派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须注册在本投标单位),提供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有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或者有效的劳动合同;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以中标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设计负责人的身份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单个项目设计费45万元及以上或建筑面积25000m²及以上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是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出项目设计合同金额或规模、设计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出项目规模、设计负责人姓名等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证明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附件,否则不予认可)。
业绩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施工企业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中标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应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0万元或建设规模不少于25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出合同金额或项目规模等信息;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出项目施工合同金额或规模等信息,则还需提供竣工验收证明或业主证明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附件,否则不予认可)。 设计企业业绩要求:设计企业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中标时间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应承担过1项以上(含1项)合同金额不少于45万元或建设规模不少于25000m²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业绩证明材料须体现出项目设计合同金额或规模等信息;如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无法体现出项目规模信息,则还需提供业主证明等资料作为业绩证明材料的附件,否则不予认可)。
其他: 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2021至2023年(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指的是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无需提供,此条件不作为否决条款。 信誉要求:(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2)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且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网络查询截图)。 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要求: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9款“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要求。 投标人严格执行第7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开设、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有关资料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妥善保存备查,按时足额保障农民工工资,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出具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由施工单位提供)
是否缴纳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银行转账,保函,保证保险
投标保证金金额: 40 万元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2024-11-27 09:00

附件信息

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招标公告.pdf2024-11-06 11:50:14
2招标文件公平竞争审查表.pdf2024-11-06 11:50:06

温馨提示:

  1. 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2、投标人办理以下手续后方可投标,有关服务指南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1)企业需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注册;

    (2)办理企业机构数字证书和法定代表人、造价师(如有商务标)的个人数字证书;

    (3)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需携带用于加密的数字证书在开标会上进行解密。

  3. 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需在公告规定时间,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登录【我要投标】,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4. 4、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须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保证金账户,通过企业基本账户(须与企业进行注册时填报的账户信息一致)转账缴纳投标保证金,并在转账完成后,使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投标系统,进入“确认投标保证金”菜单,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并进行确认,最后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上述操作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全部完成,请投标人充分考虑转账到款的延时,提早缴纳,以免耽误投标工作。

  5. 5、递交投标文件。

    (1)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用投标人(或联合体代表)企业机构数字证书登录【我要投标】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见平台中系统帮助;

    (2)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签名确认的,视为未递交;

  6. 6、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工程,需要重新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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