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江东水厂超滤膜自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260.49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11/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60.49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柴静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华颖燕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1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江东水厂超滤膜自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
3.2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9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5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 年12月10日 15 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2 月 11日14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3年12月11 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hcgcglzx.com/)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348号
联 系 人:柴静
电 话:0574-87859816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宁波研发园B区9幢301室
联 系 人:华颖燕
电 话:0574-83085320
传 真:/
电子邮件:878831589@qq.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林如满
联系方式:0574-83085320
本招标项目2023年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江东水厂超滤膜自控设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标段号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采购数量 | 合计(人民币:元) |
一 | 1 | 超滤膜自控设备 |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招标要求 | 1批 | 2604985.34 |
总价最高限价 | 2604985.34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
3.2特定资格要求:无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其他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 年 11 月 3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9 日 23:59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 元(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收),售后不退。
4.3特别说明:如遇两家(含)以上已签到供应商的IP地址、网卡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等相同,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当场拒收此类响应文件。
5. 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5000元整
5.2 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5.3 交纳要求 :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 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 年12月10日 15 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次招标采用线下开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12 月 11日14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6.2 逾期未完成线下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予以拒收。
7.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23年12月11 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水务分平台项目,地点为:宁波市鄞州区甬港南路180-2号市属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宁波水务分平台【原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市城管局旁)】。
8.公告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ggzy.zwb.ningbo.gov.cn)、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www.ningbowater.com)、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hcgcglzx.com/)上发布。
9.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水务环境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新河路348号
联 系 人:柴静
电 话:0574-87859816
传 真:/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昌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高新区扬帆路999弄宁波研发园B区9幢301室
联 系 人:华颖燕
电 话:0574-83085320
传 真:/
电子邮件:878831589@qq.com
异议受理联系人(招标代理机构):林如满
联系方式:0574-83085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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