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祥云县鹿鸣乡鹿鸣中学校内超市招租项目
金额
6.48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2/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q532900202400594
预算金额6.4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祥云县兴祥代理记账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CQ532900202400594
项目名称祥云县鹿鸣乡鹿鸣中学校内超市招租项目
资产类别房产
转让方名称祥云县会计核算中心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挂牌价格6.48万元 人民币
挂牌期间10
挂牌日期2024-12-03
交易方式拍卖
转让说明事项特别注意事项:
1、互联网上的数据传输可能因通信繁忙出现延迟,或因其他原因出现停顿、中断或数据不完全、数据错误等情况,从而使《网络电子竞价系统》服务出现延迟、停顿或中断。
2、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国有产权交易专业系统建设、运行单位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交易活动继续进行;若竞价程序无法按时进行,项目暂停,待导致项目暂停的情形消除后,恢复电子交易程序。
3、竞租人应尽量采用高性能、安全的网络环境,其自身计算机性能、质量、病毒、故障及其他原因,可能会影响响应时间或数据,造成的损失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4、竞租标的的公告面积是以现有资料为准,若与实际不符,不影响本次竞租成交价,不多退少补。
5、竞租成交后,承租方不得将租赁物用于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场所,一切经营活动的法律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租金由承租方交存到出租方指定账户,租金以银行转账支付方式收取,合同一签三年,租金实行一年一缴纳。成交方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4个日历天内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第一年租金,相关款项缴清后方可签订租赁合同,一年期限满前一个月内提前缴纳下一年租金。承租方如在规定时间内未支付足额价款视为违约,逾期未支付租金,除补交租金外,需向出租方支付成交总金额20%的违约金,同时承担出租方为维护权益向违约方追偿产生的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和诉讼费等一切费用。拒不缴纳的,出租方、祥云县兴祥代理记账有限公司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7.租赁房屋修缮实行“来修去丢”的原则。房屋移交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资产,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
8.承租方装修时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如须对资产进行改造,需向出租方提交申请,出租方同意后,方可进行相应改造。
9.出租方有权对承租方管理使用租赁物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发现安全隐患等可能损害租赁物安全或出租方其他合法权益情形的,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限期改正,如承租方未按期限改正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赔偿责任。
10.租赁期间,如遇政府征用、征收、处置或调整城市规划、旧城改造时,出租方应及时通知承租方,未满的租期折算成租金退还。
11.承租方要经常检查租赁房屋范围内的用火、用电情况,高度重视老化电路的检修、维修,及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房屋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2.租赁期间,由于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物出现质量问题或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管线等),所发生的维修费由承租方负责。
13.租赁期间,承租方承担期间所有费用(如:水、电、煤气、宽带、物管费、垃圾清运费等)。
14.消防安全:由承租方导致的消防安全问题由承租方自行负责。
15.本须知未尽事宜以三方签订协议内容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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