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1(标的物种数:1) 包合计:1.00 元
目录/需求描述 | 采购预算(元) | 数量 | 小计(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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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财务报表编制服务
需求描述
最高限价:《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计件收费参考标准(2015 年)》规定100%费率,即:1
报价要求:结算费用为按《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计件收费参考标准(2015 年)》规定费率的**%,即:0.**(需低于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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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项) | ¥1.00 |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 (5)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报价时必须上传: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提供执业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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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开始时间:2024-01-31 09:00:00(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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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价截止时间:2024-01-31 11:30:00(北京)
-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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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必须上传: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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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上传说明:
(1)线上报价时间:详见“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询价公告。
(2)线上报名要求:按本项目规定的时间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进行网上报价,未在规定时间内报价的响应将失去成交供应商资格。
(3)供应商在“行采家-电子竞采”(https://www.gec123.com/xe/)网上报价时需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件一份,作为专家评审的材料,文件内容应清晰、无涂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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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付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后半年的服务期(若因政策性因素需要延长的、合同期限延长至项目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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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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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验货方式:
达到竞采文件要求,并通过采购人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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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价要求:
(一)报价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服务费、人工费及提供服务所需的设备或货物购买(制造)费、交通食宿费、培训费、保险费及各种应纳的税费。因成交供应商自身原因造成漏报、少报皆由其自行承担责任,采购人不再补偿。
(二)本项目实行最高限价,为《重庆市会计师事务所服务计件收费参考标准(2015 年)》中规定的费率。若后期因改革方案调整,新增(减少)企业时按中标单位报价据实增加(减少)结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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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完成项目,同时提交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资料并验收合格之后,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人开具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原则上在收到正规发票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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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交原则:在符合项目要求的供应商数量不少于“3家”的前提下,按综合得分最高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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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采购异议处理:
1、供应商对采购文件中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技术质量和商务要求、评审标准及评审细则有异议的,应及时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或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预公示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3、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异议后两个工作日内,通过补遗方式对异议进行答复。
4、对于供应商弄虚作假、恶意中标或中标后不履行服务承诺等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扣除全部保证金。情节严重者,直接列入“违法失信行为名单”公开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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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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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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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2368169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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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重庆市应用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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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杨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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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13110100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