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薛城区高村河(周营镇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EPC)项目SDDH-2023-ZHGC-0002-A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1/0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宋著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航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1566671543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0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01
公告正文
薛城区高村河(周营镇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EPC)项目SDDH-2023-ZHGC-0002-A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1-03 14:41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一:招标条件 项目名称:薛城区高村河(周营镇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EPC)项目已经由枣庄市·薛城区备案,招标人为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人民政府,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薛城区高村河(周营镇段)生态修复及水质改善工程(EPC)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范围: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设计资质,同时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上述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册人员(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 4.属合法投标人,必须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在以往的投标中没发生过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应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http://www.creditsd.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单位拒绝其参与投标活动; 5.投标单位禁止使用环保不达标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应依法使用排放合格的机械设备,非道路移动机械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要求;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或代理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投标物,不能在同一标包同时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对所投全部内容进行响应,不得分解后响应、报价。 四:投标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2月01日 09时:30分 2、现场投标地点: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3年01月04日 至 2023年02月01日 2、招标文件领取方式:1.获取时间:2023 年1月 4日至 2023 年1 月10日 09:00-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2.获取地点: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下载采购文件。 3.报名方式: 投标人应访问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zaozhuang.gov.cn)进行注册并网上报名。投标人在网上报名不成功的,无资格进行投标,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网上报名通过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专家小组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1.截止时间:2023年2月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本项目采取不见面方式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登录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开标会议。 ①将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到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②开标前登录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 ③投标人开标前未在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签到工作、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七:其他说明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枣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九: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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