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清丰县2017—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新增耕地储备社会资本投资开发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200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4/05/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4-14
预算金额1200万元
招标公司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招标联系人刘晓鹏
招标代理机构清丰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理联系人张团杰0393-721910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1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6/11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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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清丰县2017—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新增耕地储备社会资本投资开发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清采公开-2024-14 | ||||||||||||||||
2、项目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清丰县2017—2022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新增耕地储备社会资本投资开发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预算金额:12,000,000.00元 | ||||||||||||||||
最高限价:1200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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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详见招标文件 | ||||||||||||||||
6、合同履行期限:5个月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2.1、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六条”、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的规定,给予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的,投标报价给予 2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参与评审,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投标人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附件)。 2.2、监狱企业视同中小型企业,享受中小型企业同等政策待遇。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3、没有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供应商将被视为不接受投标总价的扣除,用原投标总价参与评审。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2.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是河南省财政厅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针对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推出的一项融资政策。贵公司若成为本次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持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无需抵押、担保,融资机构将根据《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工作实施方案》(豫财购〔2017〕10 号),按照双方自愿的原则提供便捷、优惠的贷款服务。贷款渠道和提供贷款的金融机构,可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平台”查询联系。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人施工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设计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或水利水电行业乙级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揽本项目设计的能力,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3 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1、2022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 2024 年度近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能够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文件)。 3.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自行作出承诺,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3.6 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及使用有关问题:对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认定其资格审查不合格,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6.1 信用查询主体: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或邀请),项目开标后资格审查时,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通过互联网对供应商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负责保留查询信息。 3.6.2 信用记录查询渠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6.3 信用查询时间点: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的查询记录为准。 | ||||||||||||||||
三、获取招标文件 | ||||||||||||||||
1.时间:2024年05月21日 至 2024年06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59,下午12:59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 ||||||||||||||||
3.方式: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下载招标文件 | ||||||||||||||||
4.售价:0元 | ||||||||||||||||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 ||||||||||||||||
1.时间:2024年06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 ||||||||||||||||
2.地点: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www.pyggzy.com )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投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2024年5月31日。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清丰县农业农村局 | ||||||||||||||||
地址:河南省清丰县文化路西段路南 | ||||||||||||||||
联系人:刘晓鹏 | ||||||||||||||||
联系方式:1863935566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清丰县县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 ||||||||||||||||
地址:清丰县乡村振兴局二楼 | ||||||||||||||||
联系人:张团杰 | ||||||||||||||||
联系方式:0393-7219107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刘晓鹏 | ||||||||||||||||
联系方式:186393556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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