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基层基础设施建设等候室改造内外墙粉刷派出所维修节能环保产品环镜标志产品运行可靠开砖墙洞口封窗洞口新建隔墙肯德基钢化玻璃门墙面加固基层板墙面软包留观室灯具新风口石膏板开洞口加固空调移机充弗单向透视玻璃运输安装辅料不锈钢套阻燃多层板基层不锈钢板饰面人工辅料电路改造照明插座BV线16PVC线管运动地板指纹门禁套土方给排水设施道路供热供冷系统采暖期供冷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住房装修屋面防水卫生间房间防渗漏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婚丧嫁娶活动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新材料工程分包劳务安全管理安全生产管理系统治安保卫安全生产检查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求援预案新设备施工机具设备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驾驶潜水瓦斯检验节能产品仓储业交通运输业零售业批发业建筑业工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信息技术服务业信息传输餐饮业住宿业邮政业商务服务业物业管理工程竣工后保修服务专业施工现场维修队建筑产品保修深化设计施工详图设计施工方案设备材料现场施工工程资料管理样板制工序交接制作检验程序报验试验成品保护方案竣工图竣工资料中堆放场职工道德教育安全生产宣传教育野蜜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装饰工程
金额
90.99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2/07/0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069
预算金额6.59万元
招标公司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招标联系人刘东敏
招标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管西超0533-5207272
中标公司山东宝诚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淄博市品木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慧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6.98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海博金曼报装的工程商便公司65.95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学方华工设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七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10.76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淄博金曼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6.59万元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治博金登老装饰工程有限公
中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山东慧本物业管有限公6980.00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成交)公告
详细信息
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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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069 | ||||||||||||||||||
二、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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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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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标包A:许维功、崔长圃、张玉婷、标包B:许维功、崔长圃、张玉婷、标包C:许维功、崔长圃、张玉婷 | ||||||||||||||||||
标包A:淄博金曼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8.0、84.0、86.0)、山东慧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1.0、73.0、80.0)、淄博市品木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72.0、77.0、79.0)标包B:山东七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9.0、84.0、86.0)、山东宝诚集团有限公司(75.0、76.0、78.0)、山东纳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73.0、74.0、82.0)标包C:山东慧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76.0、83.0、87.0)、淄博金曼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2.0、76.0、82.0)、淄博鼎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74.0、75.0、80.0) |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详见附件 | ||||||||||||||||||
收费金额(单位:元):5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他补充事宜: | ||||||||||||||||||
其他补充事宜:无 | ||||||||||||||||||
九、未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未中标(成交)原因: | ||||||||||||||||||
1、山东宝诚集团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 ||||||||||||||||||
2、山东纳威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 ||||||||||||||||||
3、淄博市品木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 ||||||||||||||||||
4、山东慧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 ||||||||||||||||||
5、淄博金曼格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 ||||||||||||||||||
6、淄博鼎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评审得分较低(因设备性能(技术参数)存在负偏离项、服务方案等评审因素不占优势,导致技术部分得分偏低) | ||||||||||||||||||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 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
地 址:(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
联系方式:(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 称: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 址:山东省淄博市开发县(区)中润大道113号傅山大厦1#楼5楼 | ||||||||||||||||||
联系方式:0533-5207272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联系方式:0533-5207272 | ||||||||||||||||||
十一、附件: |
附件:
附件.zip 附件.zip
附件.zip 附件.zip
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069采购文件竞争性磋商
目录日期:2022年6月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
中杰齐晟
项目理有司管限公
第五部分附件——响应文件格式39第四部分合同文本29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24第二部分磋商须知7第一部分磋商邀请4敬告2
(4)供应商应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如有上述失信等行为,拒绝其参加本次采购活动。(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磋商文件一并进行保存。(2)信用记录截止时点:开标前、确认中标前、签订合同前。(1)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网站(www.creditsd.gov.cn)。1、本项目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敬告
(3)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承诺函。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近六个月内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2)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1)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资格审查内容:2、请各供应商准备以下资料(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参加资格审查,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5、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承认:注:全权代表是指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4、磋商报价表上必须加盖公章,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3、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7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注:若因年检等原因造成证件不全时,须持市级受理机关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材料,其资格视为有效。供应商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行政处罚的,属于《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的“重大违法记录”。
磋商邀请8、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填写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7、供应商如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价格需扣除的,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6、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②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①《小微企业声明函》或供应商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从业人员声明函》原件及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
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33-2189124联系人:管西超地址:张店区华光路92号一、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委托,现对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洽谈。
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303000202202000069二、采购项目名称: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邮箱:zjqszb02@163.com联系方式:0533-5207272、18553360825、18553351193联系人:刘东敏、张金鹏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
2.地点: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交汇处西南创业大厦九楼906招标部)。1.时间:2022年6月21日8时30分至2022年6月27日17时00分(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三、获取磋商文件注:本项目兼投不兼中。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2.地点: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交汇处西南创业大厦九楼912室)。1.时间:2022年7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四、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4.售价:0元。3.方式: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且不得带有任何标注或说明。
(2)请各供应商人员提前3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进入开标现场,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体温检测并进行健康信息登记。(1)本项目各供应商委派授权委托人仅限1人参加开标会议。七、为切实做好抗击新型肺炎疫情的有关工作,特作出如下要求:六、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2.地点: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交汇处西南创业大厦九楼912室)。1.时间:2022年7月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因上述等原因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参加开标活动而带来的所有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7)投标供应商签到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不得离场,其他人员撤离开评标楼层。(6)请各供应商综合考虑疫情期间交通通行情况,合理做好出行规划。(5)出现感冒发烧症状、未按疫情防护要求佩戴口罩者一律不得进入开标活动现场。(4)进入开标活动现场的人员应无感冒、发烧、咳嗽等症状,并按疫情防护要求做好有效防护措施,自行戴好口罩,做好手部卫生消毒。(3)请各供应商依次进行签到,人与人之间要保持1.5米以上安全距离,减少不必要的接触。自行携带签字笔,避免现场交叉使用。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组织本次磋商活动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1“采购人”系指采购本项目的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2.定义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所叙述的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适用范围第二部分磋商须知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合格供应商的范围3.供应商的要求2.4“成交供应商”系指递交本项目响应文件、被确定成交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单位。2.3“供应商”系指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具备相应履约能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向磋商小组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1.8完全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3.1.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1.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5.费用4.1磋商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被授权代表人。4.磋商代表如不具备以上条件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理。3.1.9凡具备磋商文件要求资格,有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参加。
联系人:李女士联系电话:0533-5203321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淄博北京路分理处账号:15213901040004477收款单位: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张店分公司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开标后五个工作日内,汇至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5.2采购代理机构向每包成交供应商按一定比例收取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按定额¥4000.00元收取。
6.4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6.3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6.2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6.1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6.踏勘现场此账号为代理服务费收取账号。
(3)工程量清单(格式见附件)(2)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1)磋商函(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资格有可能被磋商小组否决。7.1响应文件的组成7.响应文件
(9)针对本项目的质量保证、维护、服务体系及各项服务制度情况(有关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服务等方面对采购人的承诺)(8)产品说明(包括但不限于产品品牌型号、制造商、技术指标、性能指标、主要技术参数说明、制造标准、国家及地方相关质量、验收标准及产品符合国家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的情况等)(7)用于政策加分的证明材料【如有,需提供】(6)供应商承接的类似项目汇总表及业绩合同原件复印件(5)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格式见附件)(4)主要材料的选型及主要技术参数说明(格式见附件)
d、供应商认为需要递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c、供应商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的承诺函复印件如被授权代表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复印件(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机关出具的证明)b、如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a、《营业执照》复印件(10)供应商简介及资质证明文件
(12)针对本项目的服务体系、服务制度、维修响应时间d、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c、施工现场的配合协调措施b、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a、整体施工方案(11)技术部分
纸质版响应文件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响应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印章。电子版响应文件另递交U盘壹份。响应文件制作,按7.1顺序组成,胶装成册。并编写“响应文件目录”,以方便阅读。7.2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14)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资料(13)针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优惠条件及承诺
报价要求磋商保证金:无7.3响应文件必须在2022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5)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上必须加盖公章和法人(被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4)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A4纸装订,胶装成册,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若响应文件页数较多,供应商可以自行分册进行装订。外封套应写明:供应商的全称、地址、邮编、项目编号及项目名称。为更好的呈现设计效果,供应商方案设计用A3大小纸张打印装订成册,其他部分单独装订成册。(3)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9.5不接受任何选择报价,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和一个方案,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和方案将不予接受。9.4供应商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位置、地质地貌、气候与水文条件、交通状况、电力、上下水、排污、热力和天然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成交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成交供应商按一定比例对采购人进行赔偿。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供应商应结合本地人工费水平、材料价格、机械台班价格、本项目的特点及风险,在充分考虑工程动态因素和企业自身实力、管理水平的基础上,按全费用综合单价方式自主报价。9.3本次报价采用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报价应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该工程项目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措施费、规费、税金等所有一切费用,并包括设计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以及各项费用和价格的涨价风险,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9.2供应商要按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全权代表(或法人)签章。9.1本项目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报价超预算作无效投标处理。
10.评审工作程序说明和证明材料应包含:①成本构成。包含服务内容本身成本、人工费用、运输、税收等说明;②较其他供应商能支撑自己报更低价格的优势说明等。9.10若磋商小组认定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接到通知0.5小时内向磋商小组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9.9最低报价将不作为中标的保证。9.8本项目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包括在总报价中。9.7本次磋商采用二轮(最终)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报价。
10.5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在磋商文件及程序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递交响应文件或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响应的供应商少于3家时,应终止磋商,重新组织采购,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的情况除外。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采购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磋商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10.3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10.2抽签决定供应商磋商次序10.1供应商全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
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全权代表签章。10.6各供应商进行报价:(3)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章。(2)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1)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按照抽签决定的磋商次序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
12.评审原则与评审方法11.1采购项目的价格及其他等内容。11.磋商内容10.9采购人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10.8确定成交供应商。10.7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12.2评审标准及方法(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技术指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表决确定。(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12.1评审原则
在技术评审项中,对节能、环镜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技术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镜标志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在价格评审项中,对节能、环镜标志产品分别给予加分(加分=价格评标总分值×5%×节能、环镜标志产品价格在报价中所占比例);1.2属于节能产品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供应商所报产品属于节能、环镜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并取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且为政府非强制采购节能、环镜标志产品的,在价格、技术评审中,给予一定比例的加分:1.1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供应商所投产品必须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认证证书扫描件或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节能产品认证结果信息发布平台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产品网站查询截图。1.优采强采节能环保产品(一)支持节能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的鼓励优惠政策
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进行价格评审。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2.1若供应商为小微企业,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的规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2.中、小微企业1.4未按以上规定提供证书的不给予政策优惠,若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仅是构成响应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响应产品不享受优惠政策。1.3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必须对属于节能、环境标志产品清单中的产品,单独分项报价(格式见附件)。
3.2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3.1若供应商为监狱企业,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3.监狱企业2.3供应商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2.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供应商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2%的价格扣除。计算方法是:3.3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与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响应,联合协议中约定,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涉及到政策加分项目的相关资料须一次性上传提交出示,不接受二次提交材料验证,由评标委员会检查验证。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响应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4.3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供应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扫描件附于响应文件中,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最终价格=报价×(1-价格扣除比例),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4.2给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5%的扣除;计算方法是:4.1若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二、产品说明:最高分25分其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最终报价)×10%×100(保留两位小数)。以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低的最终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10分;一、磋商报价:最高分10分具体评分办法如下: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磋商小组对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文件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评审得分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①产品技术先进,整体设计成熟、合理,实用性高、升级扩展性强、运行可靠,维护成本低、稳定性强,兼容性强、安全性高、故障率低,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得8分,每有一处不合理或不满足项目需求的减1分,减完为止。产品质量、耐用性(0-15分)③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不得分。②每有一项参数指标未满足磋商文件要求扣1分;①所提供货物的技术参数指标满足或高于磋商文件要求、符合程度高得10分;技术参数(0-10分)
③无针对性或者不合理的不得分。②每有一处不完整或者表述相对不清晰的扣1分;①供应商整体施工方案内容完整,具有科学性、先进性,表述详细得15分;(1)整体施工方案(0-15分)三、技术部分:最高分50分②根据供应商的检测报告、认证证书齐全程度进行分析、比较,供应商重要设备的技术指标检测报告完备、证书齐全、证书内容清晰得7分,若供应商重要设备的技术指标检测报告不全、证书较少、内容模糊无法判断,磋商小组根据其内容及重要程度进行评定每少一项减1分,减完为止。(注:以磋商文件中相关证书、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为准。)
①施工现场的配合协调措施齐全、人员安排得当可行的得11分;(3)施工现场的配合协调措施(0-11分)③质量管理体系与措施不完善,人员配置不合理,不满足项目管理要求不得分。②每有一处质量管理体系不够严密完整或人员配备不够合理、分工不够明确扣1分;①质量保证措施切实可行,计划体系完善,质量管理人员配置齐全合理;安全措施切实有效、可行,安全防范措施到位的得13分;(2)质量及安全管理体系与措施(0-13分)
③措施不齐全、预案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要求不得分。②每有一处措施和预案不够严密合理扣1分;①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组织与管理到位,措施齐全、得当、预案可行的得11分;(4)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措施(0-11分)③措施不齐全、不可行,不能满足项目要求不得分。②每有一处措施不够严密合理扣1分;
(2)对各供应商针对本项目合理化建议、优惠条件及承诺进行分析比较打分(0-5分)③服务体系不健全、服务制度不完善、维修响应时间不及时不得分。②每有一处服务制度不完善、维修响应不及时扣1分;①服务体系健全、服务制度完善、维修响应时间及时的得10分;(1)对各供应商服务体系、服务制度、维护情况进行分析比较打分(0-10分)四、其他条件:最高分15分
13.磋商小组以上内容,价格部分直接计算得分;技术部分及其他条件由磋商小组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自行打分,计算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得分为供应商评委评议得分,价格部分、评委评议得分相加之后的合计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为供应商最终得分。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得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情况,取报价最低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果价格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技术指标相同的,由磋商小组表决确定。注:(以上如有缺项不得分)③未提出建议和优惠条件及承诺不得分。②每有一条合理化建议不全面、优惠条件及承诺不可行或无实际意义扣1分;①合理化建议针对性强、优惠条件及承诺突出的得5分;
15.无效报价情况说明14.3磋商小组采用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1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14.1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14.磋商评审纪律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磋商小组主要负责人。磋商小组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规定组成,评审专家从山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15.5未经财政部门核准,提供进口产品的;15.4不具备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15.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15.2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15.1不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6.1磋商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16.对响应文件的修正15.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15.8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15.7未全部响应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15.6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8.成交通知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以及磋商小组成员。17.成交公示(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2)响应文件的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磋商时,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符的,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19.2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19.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补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19.合同授予18.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18.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供应商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18.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通知也可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22.3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22.2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则按违约处理,赔偿本次及再次采购所发生的费用。22.1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成交项目。22.签订合同21.履约保证金:无20.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60个日历天。
采购人应当在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完成后,将政府采购验收书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验收书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5.履约验收公示项目完成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24.履约验收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23.合同公示
(4)供应商向采购人或者磋商小组成员行贿或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说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谋取中标的;(3)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或不按规定签约;(2)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供应商撤回其投标;26.1处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情节严重的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26.处罚和质疑
26.4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已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公布磋商结果的日期为准),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供应商于开标后对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其质疑将被视为无效质疑。26.3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26.2投标供应商有权就招标事宜提出质疑。(7)在招标过程中,没有正当理由中止或退出投标的。(6)投标供应商其他未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行为。(5)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事实与理由。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质疑书应当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质疑将视为无有效证据支持,将被予以驳回。(3)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2)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包号;(1)质疑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26.6质疑书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26.5质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并办理签收手续,未以书面形式向提交的视为无效质疑。
(3)所有质疑事项均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2)质疑人与质疑事项不存在利害关系的;(1)质疑人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供应商的;26.7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退回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质疑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质疑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5)提出质疑的日期。
(1)质疑缺乏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的;26.9质疑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驳回质疑:26.8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人和其他有关供应商。(6)其他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5)质疑答复后,同一质疑人就同一事项再次提出质疑的;(4)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质疑期限的;
采购人: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26.12质疑函递交,请按以下方式联系:26.11质疑人对答复不满意以及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26.10供应商进行虚假和恶意质疑的,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记录名单。(1)其他应当予以驳回的情形。(1)质疑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在一定期限内多次质疑而无实据的;
联系人:刘东敏、张金鹏地址:淄博市张店区北京路与华光路西南创业大厦9楼采购代理机构:中杰齐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方式:0533-2189124联系人:管西超地址:张店区华光路92号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为淄博市公安局张店分局基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工程概况本项目共分为3个包,总预算金额243448.08元。供应商必须按磋商文件所投标包要求的全部内容做出报价响应,否则作废标处理。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邮箱:zjqszb02@163l.com联系方式:0533-5207272、18553360825、18553351193
二、工程量清单:6、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4、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工并验收合格。3、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施工技术要求。2、施工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三、技术标准及要求:包三:另附。包二:包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