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2026年度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车定点维修服务公告(竞争性谈判)
金额
68.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tacggc009
预算金额68.7万元
招标联系人叶工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同安承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工0592-755089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6/28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02
公告正文
2024-2026 年度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车定点维修服务公告(竞争性谈判) (招标编号:2024-TACGGC009)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 2024-2026 年度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车定点维修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68.70376 万元,招标人为厦门同安城建管护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预算价(含税):人民币68.70376 万元。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2024-2026 年度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车定点维修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2024-2026 年度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车定点维修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谈 判响应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 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谈判响应供 应商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合伙企业、 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谈判响应供应商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 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谈判响应供应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 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 2.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 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授权 书原件。 3.谈判响应供应商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 大违法记录”指谈判响应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 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查询途径不 局限于谈判文件指定的信用信息查询网站,谈判响应供应商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 4.谈判响应供应商未出现在市场监督管理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 5.公正性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 6.廉洁承诺谈判响应供应商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谈 判响应供应商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 7.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后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仅限于谈判响应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信用厦门”网站 (credit.xm.gov.cn)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 等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 (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谈判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 (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谈判当日由代理机构在评审现场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后随 谈判文件一并存档。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②因查询渠道网站原因导致查无谈判响应供应商信息的,不认定谈判响应供应商资格审查不 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谈判响应供应商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 审查错误。 ③谈判响应供应商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谈判响应供应商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 以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备注:谈判响应供应商代表参与谈判时应出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以便核对身 份,方可进入谈判程序。;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06月26日08时30分到2024年06月28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6月28日(上午08:30-11:30;下午15:00-17: 30 节假日除外)tacggc@163.com 报名购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工 0592-7550899、 18850748725.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环城东路 297号一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7月02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环城东路297号一层 七、其他 1、项目性质:本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 施条例,并结合采购人公司内部采购管理制度的要求执行。 2、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 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厦门同安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厦门同安城建管护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同安区滨海西大道2567号 联系人:叶工 电 话:0592-7030706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厦门同安承工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同安区大同街道环城东路297号一层 联系人: 刘工 电 话: 0592-7550899 电子邮件: tacggc@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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