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rcg-f2021110400372
预算金额9.0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合同正文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FRCG-GK-F202111040037-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普照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2)项目名称:  市政道路交安工程后台存储设备采购   (3)采购计划编号: FRCG-F202111040037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标的名称政府采购品目型号规格数量单位数量总价(元)
1 市政道路交安工程后台存储设备采购 交通管理设备市政道路交安工程后台存储设备采购12009800
 合计金额小写: 2009800 元 合计金额大写:贰佰万零玖仟捌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汇聚交换机

S7506E

H3C

3

88,150.00

264,450.00

2

视频存储

DS-A72036R/NC1/8T

海康威视

7

78,050.00

546,350.00

3

FTP服务器

DS-VM22S-B(标配)/2619

海康威视

2

51,180.00

102,360.00

4

云存储业务交换机

S5560X-34S-EI

H3C

1

8,990.00

8,990.00

5

云存储数据交换机

S5560X-34S-EI

H3C

1

8,990.00

8,990.00

6

企业级硬盘

IoT硬盘,HK728TAH,8TB,

7200RPM,SATA

海康威视

246

1,320.00

324,720.00

7

光交换机

ONV-Leopard7000-L8GE-2GFM

ONV

100

1,781.00

178,100.00

8

光模块

ONV-2612-T-G/ONV-2613-R-G

ONV

100

2,080.00

208,000.00

9

运维

定制

湖南普照

5

54,000.00

270,000.00

10

机柜

DTT-WE-6642

大唐电信

2

2,380.00

4,760.00

11

六类数据线

DTT-A6-1208

大唐电信

2

950.00

1,900.00

12

六类水晶头

DTT-H6-1080

大唐电信

2

180.00

360.00

13

UPS

YTR33-J

科华

1

90,820.00

90,820.00

合计:人民币贰佰万玖仟捌佰元整

2009800.00

备注:具体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上述标的技术参数若与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包干合同,上述存储设备安装所需材料、配件、辅材,以及产品运输保险保管、项目指导安装调试、试运行测试通过验收、质保期免费保修维护等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均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生效后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供货、安装及调试,并达到验收标准。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运送设备至现场并安装调试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90931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所有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到合同金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10049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说明: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再无息支付合同金额的5%。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当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按照甲方的财务管理制度申请付款,否则甲方付款时间顺延,且不负延期付款责任。

4.2 收款账户: 招商银行长沙晓园支行(湖南普照智能交通技术有限公司:731905922810701)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5.1 验收程序采用一般程序验收5.2 质量要求

以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为准。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以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 为准。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6.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

6.2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责任及设备保管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义务保护乙方安装现场的治安。

6.3乙方在实施本合同约定事项时,应遵守国家、省市地区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并遵守甲方及施工工地现场的安全规定,若由于乙方不遵守相关规定或操作不当造成安全事故,乙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若造成甲方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4乙方应无偿配合甲方对本合同约定设备进行光纤接入。在未经甲方授权的情况下,乙方不得将其他单位实施的市政项目信号接入本合同约定设备。

6.5质保期内,乙方应按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要求提供售后服务,乙方未按照要求进行保修的,按甲方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发生的双倍费用进行赔偿支付,以上费用不须经乙方同意,甲方有权直接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保金不足以抵扣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造成甲方其他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违约责任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3.8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终止或逾期履行,否则视为违约,违约方需按总造价的1‰每天计算赔付给对方。甲方未按合同履行支付价款义务,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已付款项予以退还。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安装及调试,乙方每日应按合同总价的1‰支付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若造成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7.4乙方提供的设备不能满足附件《技术规格、参数与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更换,若因此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芙蓉区仲裁委员会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3) 响应文件(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 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11.1质保期:三年,自设备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11.2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以线下纸质合同为准。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合同正文结束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芙蓉区浏阳河大道588号红橡华园1栋1701房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其他长沙高新开发区麓枫路40号湖南电子信息产业集团一号办公楼108号
法定代理人: 易幸 法定代理人: 刘丹军
委托代理人: 刘城希 委托代理人: 张玲
电话: 0731-82193182 电话: 0731-84413666
传真: 0731-82193181 传真:
采购计划明细 附件下载请到网址:http://changs.ccgp-hunan.gov.cn/gp/gpcategory/showNew/23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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