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水厂取水工程延续取水评估报告编制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9.78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4/05/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因绵阳市安州区花荄水厂取水工程延续取水评估报告编制所需,现就该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对该项目进行报价。现将该项目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花荄水厂取水工程延续取水评估报告编制
二、项目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三、项目总投资:9.789万元
四、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下属花荄水厂需进行取水工程延续取水评估报告编制,花荄水厂地下水年取水量699万m³/年,论证等级为二级。
2、服务周期:30日历天
3、技术要求: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和规定。
4、其他要求:询价人配合和支持中选单位完成服务内容,项目现场资料由中选单位自行负责收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中选单位不得以此为借口拖延履行合同。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违纪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3.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单位;
5.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9.789万元 ,各单位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包干总价模式,包含且不限于完成本次报告编制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八、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4 年5 月20 日至2024年5月22日17时00分。报价单位需携带: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
(3)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申请人递交以上资料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已获取文件的申请人仅为初步满足文件要求,最终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结果为准。
(以上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到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科领取询价文件。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询价文件获取费用100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贰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2)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违纪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6)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7)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若中选不转包和分包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9)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4年5月 24日14时 30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十一、报价单位经办人于2024 年 5月 24日 14时30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召开询价会。
十二、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三、付款方式:按照合同要求向询价人提交合法有效的取水评估报告,询价人确认合格后次月向中选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十四、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5182307962
联系地址: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 17 日
(本次询价所提到的公章、鲜章均应为真实有效的合法印章,无编码的印章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真实有效且合法合规。)
一、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花荄水厂取水工程延续取水评估报告编制
二、项目地点:绵阳市安州区
三、项目总投资:9.789万元
四、服务范围及技术要求:
1、服务范围: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下属花荄水厂需进行取水工程延续取水评估报告编制,花荄水厂地下水年取水量699万m³/年,论证等级为二级。
2、服务周期:30日历天
3、技术要求: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和规定。
4、其他要求:询价人配合和支持中选单位完成服务内容,项目现场资料由中选单位自行负责收集,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选单位自行承担,中选单位不得以此为借口拖延履行合同。
六、报价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报价单位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违纪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3.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单位;
5.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七、报价要求:
1、报价最高限价:9.789万元 ,各单位报价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报价,且报价不得超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最高限价。
2、报价采用包干总价模式,包含且不限于完成本次报告编制项目所涉及的全部费用。
八、询价文件领取时间:2024 年5 月20 日至2024年5月22日17时00分。报价单位需携带:
(1)有效的营业执照;
(2)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
(3)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申请人递交以上资料时,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对所递交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已获取文件的申请人仅为初步满足文件要求,最终以通过符合性评审的结果为准。
(以上资料收取加盖报价单位鲜章的复印件),到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采购科领取询价文件。领取询价文件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询价文件获取费用100元,询价文件获取后,询价文件获取费用一律不予退还。
九、报价文件编制要求:
1、报价单位应按照询价文件编制的要求编制报价文件,报价文件应当对询价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2、报价文件为贰份,采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报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复印,并由报价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如果是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则应在报价文件中附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报价单位(法定名称)章(鲜章)。主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注:报价文件内容应包含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单位资格要求佐证资料等。)
(1)封面;(格式自制)
(2)报价表;(格式详见附件1)
(3)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参与时)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参与时);(格式详见附件2)
(4)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水资源论证乙级及以上资质;(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报价单位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活动前三年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违法违纪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6)报价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良好的财务状况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7)中选人不允许转包和分包;(提供若中选不转包和分包的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制)
(9)报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
十、报价文件递交及密封要求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2024年5月 24日14时 30分前,将密封好的报价文件递交至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递交报价文件时须携带(1)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2)手持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时,附委托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时)、经办人身份证(以上资料验原件收加盖鲜章的复印件)。逾期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我公司有权拒收。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后,报价文件递交不足3家,将重新进行询价程序。
2、报价文件应装入密封袋密封,密封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报价单位等信息。
十一、报价单位经办人于2024 年 5月 24日 14时30分(即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准时在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召开询价会。
十二、评选原则
1、询价小组从报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审查。
2、同等标准(条件)下,有效报价单位中不含税报价最低者为本项目中选单位,如出现相同最低报价情形时,通过现场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选单位。
3、报价若出现计算错误,询价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报价单位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报价单位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报价文件作废标处理。
(1)报价文件中报价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分项合计计算出的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分项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
(4)含税报价与不含税报价不一致的,以含税报价为准修正不含税报价。
十三、付款方式:按照合同要求向询价人提交合法有效的取水评估报告,询价人确认合格后次月向中选人一次性支付全部费用。
十四、合同签订:
1、具体合同条款在合同中约定;
2、中选单位在接到询价单位发出的中选通知30日内,与询价单位签订合同。
十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询价单位: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15182307962
联系地址:海珂花郡16号楼(安发展集团)绵阳市安州区龙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5月 17 日
(本次询价所提到的公章、鲜章均应为真实有效的合法印章,无编码的印章应提供相应材料证明其真实有效且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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