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宁中州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专项审核服务机构选聘项目采购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11/06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为规范公司账务处理及规避税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中介机构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开展南宁中州投资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专项审核服务机构选聘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人:
南宁中州投资有限公司。
二、招标目的:
审核2011年-2023年税务及账务等资料并出具审核报告及处理意见。
三、时间要求:
2023年12月31日前出具正式报告及处理意见。
四、项目费用:由中介机构根据相关情况进行报价,投标报价≤55,000元。
五、工作步骤 :
(一)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1月6日至2023年11月1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持相关的报名材料到南宁中州投资有限公司进行报名,逾期恕不受理。
联系人:劳伟恒,联系电话:0771-4898018,地址:南宁市平乐大道98号城投集团3号楼301室。
(二)招标人对报名中介机构进行资格初步审查,按规定确定最少三家具备相应资质的审核服务中介机构,向其发出进入选聘书。如经审查后,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数量大于5家的,招标人将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5家报名单位作为报价人,向其发出选聘书;未入围中介机构将不会单独通知;如报名或经初步审查符合要求的报名单位不足三家的,本项目废标重招。
(三)通过资格初步审查的报价人根据收到选聘书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提交书面申请材料。
(四)招标人组织召开评选会,按本项目《评选办法及评分细则》对中介机构的申报材料进行详细评审,并确定中标中介机构,在结果公示后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招标人与中标中介机构在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委托协议,开展审核工作并出具审核报告。
六、参加选聘的中介机构基本要求:
七、中介机构报名提供的材料:
中介机构报名时应提交一份选聘报名表(见公告附件)书面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同类税务审核项目合同、中介机构近三年无违规记录报告。
南宁中州投资有限公司
202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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