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关于延平区规模畜禽、水产养殖场现状和环境监测评估项目询价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梁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名称
《延平区规模畜禽、水产养殖场现状和环境监测评估项目》
二、项目主要内容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 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闽环发〔2023〕8号)和南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十条措施》的通知(南政办规〔2023〕8号)要求,2024年底前,对全区生猪(74家)、牛(奶牛14家)规模养殖场进行重新评估。
本次项目主要工作内容为:
(一)开展88家规模养殖场重新评估,评估内容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过程回顾;现有项目工程分析;企业现状环保措施有效性评估;区域环境变化评价;与环评报告及十条措施符合情况评估;环境保护存在问题、补救方案和改进措施;结论及建议等。
(二)开展88家规模养殖场上下游流域、场内污水池及消纳地重要区域水质、厂界恶臭气体浓度检测等环境检测(需由具有CMA资质的单位开展)。
(三)开展88家规模养殖场消纳地实地调查核实及消纳量核算,并形成消纳地红线图。
三、成果要求
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88家规模养殖场《环境影响调查评估报告》;
(二)水质等环境检测数据;
(三)88家规模养殖场消纳地分析材料及图册;
(四)88家规模养殖场相关数字化成果,并同步至南平市“生态体检”平台。
四、技术单位资格要求
(一)询价响应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报价资格被取消、没有诉讼纠纷、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
(二)询价响应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本项目相关工作业绩1项,需提供业绩中标公告截图及网址、业绩合同复印件、通过验收的证明材料;
(三)询价响应人须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及2名以上环境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需提供报价截止时间前3个月(不含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的缴交社保材料。
五、其他要求
(一)请询价响应人按照要求报送《询价响应函》,提交资格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询价响应人单位公章),以及询价响应人认为须提交的其它文件。
(二)本报价仅作为我局预算参考,不对外公开,不与后期招投标工作产生直接关系。
(三)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2024年4月02日(星期二)17时(北京时间)。
2.询价响应人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文件寄送至:福建省南平市延平区四鹤街道中山路48号延平生态环境局,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文件将被拒绝接受。(联系人:梁莺,联系电话:15080502528)
附件:询价响应函 
 
 
南平市延平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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