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水源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设备采购 | 合同编号:DZYS-SY-GCBF-SB-010 | |
主 题: | 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水源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设备采购 答疑通知 | 编 号:YC-2023-ZB-0053-DY02 |
发 件 人:云南禹川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收 件 人:各投标人 | |
电 话: 0871-65190570/65111362 | 日 期:2023年12月1日 | |
电子邮箱:ynyczb@126.com | 总 页 数:共1页 |
答疑通知
现对2023年11月28日发出的“云南省滇中引水工程水源泵站计算机监控系统及继电保护系统设备采购答疑通知(编号:YC-2023-ZB-0053-DY01)”第5个问题重新澄清如下:
5、问题: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招标文件第19页1.4.1投标人为代理经销商的,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包含对制造商的资质要求,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材料见本章第3.5款的规定。
问:“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的业绩要求”,这是病句,设备是没有业绩的,只有厂家才有业绩;是不是应该调整为“对投标人的业绩要求包含对投标设备厂家的业绩要求”;理解为,代理商的业绩可以用授权厂商的业绩来证明,请给予明确答复。
原回复内容:类似项目业绩指提供本招标项目设备的生产(制造)商的供货合同,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1.4.2”及正文“1.4.1、1.4.2”、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现修改为:类似项目业绩指提供本招标项目设备系统的生产(制造)商或集成商的供货合同,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1.4.2”及正文“1.4.1、1.4.2”、第三章 评标办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商务部分评分标准”。
本答疑澄清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变更,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投标截止时间不作顺延。
云南禹川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