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单元三期装饰工程Ⅵ标段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9/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深业南沙横沥岛DH0502 单元三期装饰工程
招 标单位:深业置地(广矧〉有限公司 仕日、
招标代理单位:广东粤能
程管理有限 么孙
日 期:2023够9月
深业南沙横沥岛 DH0502 单元三期装饰工程 招标公告
根据 2020-440115-70-03-097804 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深业置地(广州)有限公司现对深业南沙横沥岛 DH0502 单元三期装饰工程进行施工公开招标,选定 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深业南沙横沥岛 DH0502 单元三期装饰工程
项目代码:2020-440115-70-03-097804
标段一工程名称:深业南沙横沥岛 DH0502 单元三期装饰工程Ⅴ标段
标段二工程名称:深业南沙横沥岛 DH0502 单元三期装饰工程Ⅵ标段
二、招标单位:深业置地(广州)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学敏 联系电话:020-38285856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 7 号彩汇中心 D 栋 1304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达超 联系电话:13326499314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明旭街 1 号万科智慧商业广场 B1-2 栋 12 楼 招标备案机构: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监督电话:020-39910644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中国铁建环球中心 5 号楼 4 层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南沙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监督电话:020-39910647
联系地址:广州市南沙区凤凰大道 1 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南沙自贸区横沥岛 DH0502 单元内,大元路以北、星灿路以西地 块。
四、项目概况:深业南沙横沥岛 DH0502 单元项目用地面积 66277 平方米,三期总建筑 面积约 12 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为住宅、车库及配套设施,包含两层地下室。三期地上共 由 8 栋 44~100 米高层住宅塔楼及相应裙房组成,地下共二层地下室,功能为地下车库及设备 用房。本次招标范围为 1~8 号楼共 8 栋住宅的室内及公区精装修工程,含两层地下室的电梯 厅及车库入口的装修。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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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段划分:计划分两个标段招标: Ⅴ标段为 1、2、3、4、7、8 号楼的室内及公区 精装修(楼层高度最高为 100 米),Ⅵ标段为 5、6 号楼的室内及公区精装修(楼层高度最高 为 100 米)。
2、招标内容和招标控制价
2.1 项目编号:
2.2 招标内容:
标段一:深业南沙横沥岛 DH0502 单元三期装饰工程Ⅴ标段,招标范围为 1 号楼、2 号楼、3 号楼、4 号楼的室内及公区精装修。施工内容包括:地下负一、二层的车库出入口、电梯厅 及合用前室装饰工程;地上首层大堂及公区电梯厅室内装饰工程;标准层电梯厅及电梯轿厢 装饰工程;各户内装饰工程(包含隔墙、地面、天花等所有饰面材料及辅材采购、运输、施 工。卫浴小五金、花洒、马桶、木地板、开关插座面板、灯具、瓷砖、玻璃、石材、不锈钢、石膏板吊顶、户内门(含安全门)等的采购、制作及安装);与智能化、消防、厨柜及厨房电 器、入户门、燃气、镜柜及台盆柜等其它专业工程的协调配合。更具体的招标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合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
标段二:深业南沙横沥岛 DH0502 单元三期装饰工程Ⅵ标段,招标范围为 5 号楼、6 号楼、7 号楼、8 号楼的室内及公区精装修。施工内容包括:地下负一、二层的车库出入口、电梯厅 及合用前室装饰工程;地上首层大堂及公区电梯厅室内装饰工程;标准层电梯厅及电梯轿厢 装饰工程;各户内装饰工程(包含隔墙、地面、天花等所有饰面材料及辅材采购、运输、施 工。卫浴小五金、花洒、马桶、木地板、开关插座面板、灯具、瓷砖、玻璃、石材、不锈钢、石膏板吊顶、户内门(含安全门)等的采购、制作及安装);与智能化、消防、厨柜及厨房电 器、入户门、燃气、镜柜及台盆柜等其它专业工程的协调配合。更具体的招标内容详见招标 文件、合同、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相关文件。
2.3 招标控制价:标段一:44832196.35 元,标段二:21985020.43 元。
六、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七、公告发布日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日期(含本日):
2023 年 9 月 29 日 0 时 0 分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 10 时 0 分。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 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3 年 9 月 29 日 0 时 0 分;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23 日 10 时 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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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 U 盘)及定标辅助文件时间:
2023 年 10 月 23 日 9 时 45 分至 2023 年 10 月 23 日 10 时 0 分;
递交投标文件备用光盘(或 U 盘)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沙交易部开标室(广 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成汇街 2 号)。
3、开标开始时间:2023 年 10 月 23 日 10 时 0 分。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的信息为准。
5、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 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公 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 一经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适用于全部两个标段)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资质: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资质证 书许可范围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 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 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 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建市<2015>154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 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 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 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 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 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 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 3
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②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 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③项目负责人使用有效期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取自平台内上传件,打印建造师电子证 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再上传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平台,上传件未手写签名或 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 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起,一级建 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级建造 师电子证照申领和使用手册》。
④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进行锁定。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 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 类)。
8.投标人近 5 年来(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建筑 装修装饰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合同金额≥1400 万元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9.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10.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 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 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内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 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 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 6.html)
12.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 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 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13.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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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定分离定标办法。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由定标委 员会负责定标工作。
十一、资格审查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 3 日。
十二、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3 名时为招 标失败(当 N 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或通过否决 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 N+2 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重新组织招标。
十三、投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重大变化告知义务:投标人发生可能影响其资格条件或者 招标公正性的重大变化、中标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行为的(包 括但不限于:合并、分立、破产、重大财务变化、项目负责人等主要人员变化、被责令关闭、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一定期限内被禁止参加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投标 等情形),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人。
十四、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若投标文件 中的部分内容要求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则投标人选择平台中记录的该部分 上传件将被视为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一部分,不需重复提交(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项目名 称及项目编号)。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住建行 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上传件为依据。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以上资料的评审 时点也相应延长。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登记的信息及上传件,确保各项信息及上传件在有效期内。
十五、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深业置地(广州)有限公司
电话:020-38285856
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翠瑜街 7 号彩汇中心 D 栋 13 层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 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十六、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 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5
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 易平台发布。本公告在各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七、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 GZZB2018-3 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 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 效力。
十八、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最高投标限价。本工程根 据国家和省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 20 天。
十九、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年内将 被拒绝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投标。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5.存在行贿情形的;
6.拖欠农民工工资的;
7.未按照国家、省、市有关建筑施工实名制管理和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的规定执行,被行政监管部门处罚的。
8.中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选取的专业分包单位或劳务企业或劳务班组长与投标时不 一致的(如有)。
二十、其他说明:
1.招标人同期发布本项目 2 个标段的招标公告(详见下表)。
序号 | 所属标段 | 标段项目名称 |
1 | 标段一 | 深业南沙横沥岛 DH0502 单元三期装饰工程Ⅴ标段 |
2 | 标段二 | 深业南沙横沥岛 DH0502 单元三期装饰工程Ⅵ标段 |
(1)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任意一个或多个标段的投标,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只 能中标 1 个标段。
(2)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的投标,须提交对应于各标段独立、完整的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的投标文件、定标文件,其中定标辅助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部分可针对 2 个标段中的任 意 1 个标段编制,适用于 2 个标段的评审;各标段必须采用同一套项目人员架构;否则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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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
(3)评标、定标原则
①招标公告中所有标段的评标、定标工作都独立开展,某一标段不具备评标、定标条件 不影响其他标段开展评标、定标工作。
②同时开展定标工作的各标段按照标段一、标段二的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
③同一投标人按照兼投不兼中的原则,只能中标 1 个标段,即若被确定为已定标标段的 中标人,则自动失去其他标段的中标资格。
④若任一标段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其他原因被取消中标资格的,上述情况不影响其他标 段的中标结果,招标人有权组织原定标委员重新进行投票确定中标人,也有权重新组织定标 或招标。
⑤某标段招标失败不影响其他标段的开标、评标、定标等工作。若某标段招标失败而重 新招标的,其他标段的中标人不能再成为该标段重新招标的中标人。
2.关于异议及投诉:
(1).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除中标人以外的其他投标人存在串通投标、弄虚作假、
行贿情形且在评标及定标过程中未被发现的,视为对中标结果没有造成实质性影响,招标人
可以依法继续开展招标活动。投标人的违法行为由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2).在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含中标人)被异议(投诉)且经查实异议(投诉)情
况属实的,或招标人收到异议(投诉)经查实属于无有效法律法规依据的恶意异议(投诉)
的,相关责任单位(过错方)自愿停止参与招标人后续工程招投标活动一年。同时,招标人
将提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
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严肃处理。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资料参与投标,均视为接受及认同招标合同及招标人制发的各
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如中标人不按合同履约及未遵守招标人制发的各项相关建设管理办法,
招标人有权依法依合同要求中标人承担相应责任,中标人应无条件接受。
3.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中标人
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
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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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负责,与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中标人在中标后,须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委派符合要求(相应等级及数量)的注册建
造师及专职安全人员,委派的注册建造师及专职安全员须经招标人同意。
招标人名称:深业置地(广州)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名称:广东粤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3 年 9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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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
投标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文件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如我司成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我司
同意并授权招标人将我司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的人员、业绩、奖项等资料进行公开。
二、本公司保证在本项目投标中不与其他单位围标、串标,不出让投标资格,不向招标人或评标委
员会成员行贿。
三、本公司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一)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二)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或者与本项目设计人或提供咨询服务的机构存在附属
关系的;
(三)为本标段监理人或者与本标段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四)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五)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六)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七)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互相控股或参股的;
(八)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九)与本标段的检测机构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十)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十一)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
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中已经明确的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区域范
围不包含本标段建设地点的,不受该项规定限制)
(十二)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本项事实应当以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依法作出并已经生效的行政处罚决定为认定依据。);
(十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布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十四)在最近三年内有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严重违约”事实应当以司法机关、
仲裁机构出具的认定文件为准。“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应当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
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最近三年”是指从投标截止时间之日起逆推三年,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司法机关、仲裁机构出具的生效文件的落款时间起计算)
(十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本公司保证: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本项目
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没有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
五、本公司已经对投标时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团队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了自查,保证拟投入的所有
人员都是本单位正式人员,都在本单位缴纳社保,不存在持证人注册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不符、买卖租借
(专业)资格(注册)证书等“挂证”违法违规行为。
六、本公司承诺,中标后不转包或违法分包,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管理规定;依
法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发包劳务或使用自有劳务队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工程款给分包单位(如
有)和支付工资给劳务工人,不以工程款未到位为由克扣或拖欠工人工资。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
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
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10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
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
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
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
在经招标人认可后,部分专业工程依法分包或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专业分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实
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
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总承包招标项目)。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
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
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
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采用人脸、指纹、虹膜等生物识别技术进行电
子打卡,实施考勤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建立基本信息档案、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制度并按照工程进度将建
筑工人工资通过本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工资专用账户按时足额支付。我公司对实名制管理负总责。若本项目
实行劳务分包的,我公司对劳务分包企业实施统一管理,监督其用工企业按时足额支付作业工人工资,督
促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本公司接受招标人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施工专业承包招
标且没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
七、本公司承诺,切实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建筑工人实名管理办
法(试行)的通知》(建市〔2019〕18 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领域工人工资支付专用账户管理办法》(粤
人社规〔2018〕14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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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建规字〔2020〕18 号)、《广州市建设领域工人工资支付分账管理实施细则》(穗建规字〔2020〕37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实名制和工资支付分账平台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穗建
筑〔2018〕183 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转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用工实名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穗建筑〔2018〕981 号)等关于用工实名制和工人工
资支付分账管理的各项规定。中标后将遵守总承包企业在投标时向招标人作出的关于实名制管理的承诺,
服从总承包企业对本公司的统一管理,并对我公司施工范围的实名制管理负直接责任。我公司接受招标人
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适用于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专业承包招标项目)。
八、与本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本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包括:。(注:本
条由投标人如实填写,如有,应列出全部满足招标公告资质要求的相关单位的名称;如无,则填写“无”。)
九、本公司拟委派专职安全员兼任本工程的工地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员,严格遵守建设工程余
泥渣土运输与排放管理制度,执行“一不准进、三不准出”规定,选择合法的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及排放点。
十、如果本公司使用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取得的资质参与本项目投标,该资质经资质审批部门核查被
依法注销的,本公司承诺自动放弃投标及中标资格。如经查实该资质为以欺骗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的,将依
法接受监督部门的行政处罚。
十一、本公司违反上述保证,或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一经查实将按相关规定进行信用记录。本
公司对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已知悉。其中,本声明陈述与事实不符的,属于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将依
法接受监管部门的处罚。
特此声明
声明企业:
法定代表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技术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12
(企业公章)
注:招标人应当要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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