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恒丰银行烟台分行2024年化解清收个人消费贷款及个人经营贷款逾期贷款外聘律所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金额
25.5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7/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fytfhfscg202403005-2
预算金额25.5万元
招标联系人钟经理0535-3382826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晓菁0535-665599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恒丰银行烟台分行2024年化解清收个人消费贷款及个人经营贷款逾期贷款外聘律所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的委托,就烟台分行2024年化解清收个人消费贷款及个人经营贷款逾期贷款外聘律所采购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的单位前来参与磋商。
一、项目名称:烟台分行2024年化解清收个人消费贷款及个人经营贷款逾期贷款外聘律所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HFYTFHFSCG202403005-2
三、项目说明:
1.项目概况:烟台分行2024年化解清收个人消费贷款及个人经营贷款逾期贷款外聘律所采购项目,本项目划分为一个包,拟选定一家已入围总行、烟台分行律所库内的律所为本项目提供服务,采购预算为¥255000.00元。
2.采购数量:选定一家律所。
3.服务周期:对个人消费贷款及个人经营贷款逾期贷款外聘诉讼清收工作以及相关衍生案件全过程,直至完成所有清收化解工作。
4.报价形式:单价及费率。
5.包号划分:一个包。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2.已入围恒丰银行总行、烟台分行律所库;
3.拟派律师须具有专职律师执业资格证;
4.律师事务所可以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7月23日至2024年7月30日08: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
3.磋商文件费用: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出不退。
4.报名方式:凡有意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在采购文件领取截止时间前进行邮箱/现场备案,同时须将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及汇款凭证电子版发至thzhaobiao@126.com邮箱中,注明所报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邮箱,完成以上程序后及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进行确认,按以上规定备案成功后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登记备案并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购买磋商文件导致无法参与评审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
开户名称: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管理分公司;
开户行:恒丰银行烟台上夼西路支行;
帐号:37250101401200000020;
财务联系人:衣会计
联系方式:0535-6628978
注:供应商在报名期间须进行采购人网站注册并审核通过后(https://pms.hfbank.com.cn/pms/eps/gys/gyszc/RegGys.html)报名才有效。网站注册审核单位选择恒丰银行烟台分行,具体操作流程见《供应商操作手册》。若已注册,可忽略本要求。
六、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时间:2024年8月5日13时30分至14时00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8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磋商时间:2024年8月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
八、公告发布媒介
本项目公告在恒丰银行官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山东省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297号南山世纪大厦A座
联系人:钟经理
联系方式:0535-3382826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港城东大街1295号百伟国际大厦22楼
联系人:张晓菁、鲁政君
联系方式:0535-6655998
电子邮箱:thzhaobiao@126.com
 
山东泰和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7月23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