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90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2/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s-zc-20240223-01-012
预算金额190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孙艳丽0538-62205183
标书截止时间2024/03/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03/12
公告正文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031209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DGP370902000202402000009

公共资源项目编号:TS-ZC-20240223-01-01

2.项目名称: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本项目总预算金额为190万元(支付服务费的最高限额);投标报价根据审核确认形成地方收入的查补入库税款(不含已确认的欠税)实际缴入国库(或退税核减)的区县级留成部分为基数,按照最高2.5%的比率提取费用

5.采购需求: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采购一家具备本项目相关业务能力的中介机构作为服务单位,参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清算审核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0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14】68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等相关法规,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税务师事务所登记证书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0227日至20240304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开评标,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务必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注册,并且信息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单位信息保持一致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网址:www.taggzyjy.com.cn)供应商无需通过系统报名,只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平台领取采购文件即可参与采购活动(必须通过系统领取采购文件)

3.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评标,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企业(供应商)须办理并取得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后,方可加密生成及上传电子响应文件。请各投标企业(供应商)仔细阅读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右侧CA办理模块中《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供应商)》并按要求办理及续期。相关事宜请与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办理窗口联系,联系电话:0538-6288116,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省内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现已实现CA数字证书跨平台互认,请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办理数字证书(点击山东省多CA统一认证平台办理注意事项),相关事宜与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综合窗口服务电话:0538-6288136

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还须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招标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项目网上报名单位不足三家,代理机构将发布澄清(变更)公告,并发布二次招标公告。如因报名单位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报名单位自行承担。

4.售价:0元。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加密电子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0312日0900分(北京时间)

2.本次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响应文件。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书面投诉书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及时答复

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部门:泰安市泰山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0538-8512904  

4、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5、本项目执行远程异地评审方式。    

    七、公告发布的媒体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人民政府

   址:泰安市泰山区省庄镇

联系方式:0538-854105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东立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东岳大街68号盘古天地1号楼1405室

联系方式:0538-62205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艳丽

电   话:0538-6220518

附件: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一册:招标文件一册204725942
A包对应的采购文件二册:招标文件二册204725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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