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H24-210600-01296
二、项目名称: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南区)物业服务采购
供应商名称:辽宁金海物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临江后街100号13号楼1702室
中标(成交)金额:4,000,800.19(元)
评审总得分:91.02(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南区)物业服务采购
服务类
名称: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南区)位于丹东市振安区金汤东路6号。购买服务内容:负责管理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客房和外来人员接待服务;食堂(早餐、中餐、晚餐)食品加工和制作以及就餐过程中的服务工作。
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南区)位于丹东市振安区金汤东路6号。购买服务内容:负责管理区的环境卫生;安全保卫,客房和外来人员接待服务;食堂(早餐、中餐、晚餐)食品加工和制作以及就餐过程中的服务工作。 二、服务范围及人员配置: 采购人根据实际和现有条件,免费为中标人提供办公场所、水、电资源等基本工作条件。采购人提供劳动用品用具、保洁耗材、办公设备、办公用品、日常零修零件。人员配置:本项目提供项目经理、保洁服务、保安服务、食堂服务、服务人员、司机及维修服务合计73人。 三、服务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保洁、垃圾清运和除雪、办公区的安全管理服务、食堂服务、客房及餐厅服务、司机服务、维修服务务标准。 四、项目质量保证 (一)供应商应当于每月定时进行服务质量和完成情况的定期自检,对自检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采购人可与供应商依照合同约定的后勤服务标准,对后勤服务质量和完成情况进行联合检查,及时改进服务工作。 (三)供应商要保持与采购人管理部门的密切联系,遇有重大事项要及时报告和反馈信息,充分尊重并接受采购人管理部门的意见、提议和监督指导。 五、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如有异议,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供应商,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采购方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六、其他需求: 1.项目地址距离市区较远,中标单位需自行解决员工上下班。 2.由于本项目为服务保障纪委监委办案工作,工作场所全年无休,因此法定节假日所有岗位均需要安排三分之二以上人员在岗工作,同时,中标单位员工必须参加日常值班工作,各工作岗位均采用24小时工作制。
服务时间:项目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2模式,一年合同期满,采购人如有异议,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供应商,如无异议,自然顺延合同期限两年(在服务费不变和财政允许且服务达到采购方要求情况下可以延续服务时间,但服务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一)项目经理,负责制定物业管理与物业服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积极完成采购人交办的各项工作。身体健康,责任心强,政治可靠。(二)保洁、垃圾清运和除雪。1.严格按流程开展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巡回保洁和跟踪保洁,管理区域达到“六无”标准。2.及时清倒垃圾桶和更换垃圾袋,垃圾筒无痰渍。垃圾装袋后要及时处理,要求楼内无囤积垃圾现象。3.做好“四害”的消杀工作。4.现各类设备设施损坏,立即报与维修部门进行维修。(三)办公区的安全管理。1.完成对保安人员的选用配备、业务培训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分工和工作模式,确保办公区绝对安全;2.负责办公区域内24小时公共秩序管理及安全管理工作;3.负责24小时门禁管理,礼貌接待办事人员,对持有效身份证件的外来人员进行登记;4.负责24小时巡查管理。5.负责24小时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管理及紧急事件的处置、报告工作;6.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制订针对采购人特点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7.采购人认为必要的情况。(四)食堂服务标准。1.根据用餐人数和提供的餐费数额,拟定周食谱,采购人未提出异议的,供应商负责将食谱向采购人用餐人员预告并组织实施。2.供应商应保食堂整体环境卫生及服务人员的健康、卫生,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食品、卫生等方面的相关规定。负责餐厅及工作间的消防、用电安全。3.根据气候季节变化、就餐人员工作的劳动强度,适时调整菜谱,菜谱制定荤素搭配、粗细粮搭配、营养素搭配、色香味型搭配、酸碱平衡,做到每周食谱不重样。4.食堂的主厨、面点、冷荤岗位人员,应达到采购人要求的技术水准。(五)服务员岗位标准。客房服务员标准:1、做好接待工作,合理安排客人入住;2、布置会场、反会议所需,物品合理摆放及整洁;3、统计就餐人数、入住人数,保证客房使用;4、物资领用情况记录;5、节能使用,做好日常卫生情况管控;6、值班期间不得脱岗、睡岗,保持手机畅通;7、每名员工按规定填写工作交接表;8、每日对空置房间进行查房。餐厅服务员标准:1、客人食堂用餐细致服务;2、确保餐具摆放整齐、干净;3、保证用餐卫生环境良好;4、及时有效的与厨师沟通,客人对菜品的反馈。(六)司机岗位标准。遵守公司制定公车管理制度,主要接送物业人员上下班驾驶工作,遵守国家交通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车辆管理制度。(七)维修工作标准。完成项目工作,参与值班,完成项目临时委派的工作任务。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杨锋、陈丽丹、胡博、任爽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南区)物业服务采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不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
地址:丹东市振安区金汤东路6号
联系方式:0415-37606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联系方式:0415-21723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贲晓霞 陈旭
电 话:0415-2172355
十、附件
采购文件:(更正)丹东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南区)物业服务采购项目.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