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巴楚县夏马勒国有林管理局森林保护修复-防火物资储备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48.18万元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ksbcx(cs)2024-19号
预算金额148.18万元
招标联系人-0998-6228538
招标代理机构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联系人-0998-572088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巴楚县夏马勒国有林管理局森林保护修复-防火物资储备能力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4年07月24日 18:33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巴楚县夏马勒国有林管理局森林保护修复-防火物资储备能力提升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巴楚县夏马勒国有林管理局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2024年07月24日 18: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4年07月24日至2024年07月31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1: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s://login.zcygov.cn/user-login/#/login)
预算金额¥148.182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电话0998-5720880
采购单位巴楚县夏马勒国有林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巴楚县夏马勒国有林管理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98-6228538
代理机构名称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巴楚县园区投资开发公司5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98-5720880

    项目概况                                                    

    巴楚县夏马勒国有林管理局森林保护修复-防火物资储备能力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SBCX(CS) 2024-19号 

    项目名称:巴楚县夏马勒国有林管理局森林保护修复-防火物资储备能力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1481820  

    最高限价(元):148182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巴楚县夏马勒国有林管理局森林保护修复-防火物资储备能力提升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481820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森林防火机具设备505台(套、把),包括点火器3台、发电机1台、便携森林消防水泵15台、背负式风力灭火机40台、背负式灭火水枪40台、割灌机20把、组合工具60套、防护套装60套、对讲机100台、防烟尘口罩50个、手电筒102把、涡轮式风水灭火机40台、太阳能语音播报器21台。 2、购置安装“以水灭火”储水罐2台。包括土建、运输、水泵、水管、安装费等相关内容,储水量不少于30m3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定后30 日内完成供货(具体情况由中标单位和业主在合同中约定)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4日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单位应在中标公示之日起自行将本单位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基本信息,营业执照,退还投标保证金收据扫描件,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通过邮箱发送至采购中心(电子邮箱bcxcgzx@163.com),本中心将在中标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未发送相关材料或存在其他情况,请及时联系本中心办理相关事宜。采购中心联系方式.09985720880 收据模版 今收到巴楚县行政服务中心 交来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金额(大写) 收款单位(公章)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巴楚县夏马勒国有林管理局

地 址:巴楚县夏马勒国有林管理局

联系方式:0998-622853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巴楚县园区投资开发公司5楼

联系方式:0998-57208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巴楚县政府采购中心

电 话:0998-5720880











附件信息:

  • 招标公告.pdf

    17.9K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