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望湖新城商业街区续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额
13200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4/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bgc24077
预算金额13200万元
招标公司淮北市盛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冯萍13385618689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0
公告正文
望湖新城商业街区续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望湖新城商业街区续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杜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淮北市杜集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1.4 招标人:淮北市盛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5 项目业主:淮北市盛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望湖新城商业街区续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HBGC24077;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GC24077;
2.5 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内;
2.6 建设规模:望湖新城商业街区续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位于淮北市杜集区龙山路与学院路交叉口,建筑面积约49479.96平方米。包含人防地库、非人防地库、公寓式办公楼、LOFT办公楼、商业广场。其中人防地库及非人防地库建筑面积合计约12648.36m2,公寓式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8061m2,LOFT办公楼建筑面积约8038.60m2,商业广场建筑面积约10732m2。总投资约13200万元;
2.7合同估算价:约13200万元;
2.8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80个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注:整个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其审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工期进度;
2.9 招标范围: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规划设 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查)及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及确定中标后即按招标人要求对局部区域进行修改、增减等设计施工全过程全部内容。以上包括相关评审费用。
2.10 项目类别:建筑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3.1.1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设计资质要求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3.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1)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同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9月(含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均可;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投标时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9 注:(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6日 17 时 30 分至 2024年5月20日9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交易服务。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20日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 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7号,市招商大厦二楼)开标一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淮北市盛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杜集区金融服务中心(杜集区光明路中段)11楼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61-5255073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淮海路金鹰商厦A座1001-1003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冯萍、郑永丽
电 话: 13385618689、13696610818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电 话:0561-3198613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850-3300。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 CA 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9.3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0.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10.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10.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0.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工商银行:1305016138000524461;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农行:6228403177010367365;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建行:6232811670000001703;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徽商银行:1331201021000146498016074;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0天4小时31分0秒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1分0秒
招标公告发布
提交人:
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4-26 16:45
提交用时:
0天4小时31分0秒
中心工程科推送公告上网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4-26 16:55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1分0秒
望湖新城商业街区续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电子招标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望湖新城商业街区续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淮北市杜集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淮北市杜集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备案表;
1.4 招标人:淮北市盛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5 项目业主:淮北市盛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
1.6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
1.8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9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望湖新城商业街区续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招标项目编号:HBGC24077;
2.3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HBGC24077;
2.5 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淮北市杜集区内;
2.6 建设规模:望湖新城商业街区续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位于淮北市杜集区龙山路与学院路交叉口,建筑面积约49479.96平方米。包含人防地库、非人防地库、公寓式办公楼、LOFT办公楼、商业广场。其中人防地库及非人防地库建筑面积合计约12648.36m2,公寓式办公楼建筑面积约18061m2,LOFT办公楼建筑面积约8038.60m2,商业广场建筑面积约10732m2。总投资约13200万元;
2.7合同估算价:约13200万元;
2.8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480个日历天(包含但不限于: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作。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中标人按照工期编制工程进度计划,报招标人批准后实施,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单位批准的开工令日期为准)。注:整个工期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施工图设计及相关评审及其审查、工程施工图预算审核、工程施工等全过程工作内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时间,投标人自行合理考虑工期进度;
2.9 招标范围:项目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深化设计、规划设 计、施工图设计及其审查)及工程施工的全部内容及确定中标后即按招标人要求对局部区域进行修改、增减等设计施工全过程全部内容。以上包括相关评审费用。
2.10 项目类别:建筑工程总承包;
2.11 其他: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质:
3.1.1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建设工程资质管理制度改革后颁发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设计资质要求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或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②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投标人业绩要求:/。
3.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3.1投标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投标时(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为准)无在建项目、无拟中标已公示项目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3.2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筑师执业资格。
注:(1)设计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项目负责人可由施工负责人兼任。同时提供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缴纳的2023年9月(含9月)以来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为一级注册建造师的,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 / 年 / 月 / 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以来,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 / 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 。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 联合体组成总数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设计单位或施工单位均可;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确定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参加投标。
3.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其他要求:信誉要求:投标时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站未被列入失信人名单。
3.9 注:(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可自主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②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成交记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证照库管理系统等接口获取政务数据。
(2)同一证明材料使用两种方式重复提供时,以传统影印件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4月26日 17 时 30 分至 2024年5月20日9时 00 分。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须登录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请于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使用CA锁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相关资料。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投标人首次登录须办理入库手续,办理入库不收取任何费用,入库办理流程请参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安徽省淮北市)交易服务。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拨打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5月20日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1 开标时间:2024年5月20日 9 时 00 分。
6.2 开标地点: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淮北市人民路197号,市招商大厦二楼)开标一厅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受理异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
招 标 人:淮北市盛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杜集区金融服务中心(杜集区光明路中段)11楼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王工
电 话:0561-5255073
8.2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汇建银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淮北市淮海路金鹰商厦A座1001-1003
邮 编:235000
联 系 人:冯萍、郑永丽
电 话: 13385618689、13696610818
8.3招标监督管理机构
招标监督管理机构: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地 址:淮北市人民路199号招商大厦7楼
电 话:0561-3198613
9.其他事项说明
9.1 本项目采用网上招投标方式,请投标人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电子招投标系统平台操作手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等相关资料,仔细阅读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操作手册,联系电话:400-850-3300。投标人须使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以免造成标书制作错误。软件启动时也将进行提示(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各投标人需注意更新,如因此导致无效投标,责任自负。
9.2 投标人须用数字证书签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必须使用企业 CA 锁。如未办理数字证书请及时咨询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400-880-4959。如加密电子标书无法被系统导入或投标人未能在规定时间内远程解密完成的,视为投标人未提交合格投标文件。
9.3 本项目招标的补遗、答疑等内容将在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请投标人及时主动关注,因未及时关注而对投标造成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4 本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以招标文件为准。
10.投标保证金收款银行账户信息
10.1是否要求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 √要求
10.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50万元
10.3投标保证金形式:
第一类:√银行转账√银行汇款√网银
第二类:√纸质银行保函
第三类:√电子保函(银行、保险、担保等)
10.4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
(1)如采用第一类形式:
①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的户名、账号、开户行:
工商银行:1305016138000524461;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工行淮北淮海路支行;
农行:6228403177010367365;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淮北分行营业部;
建行:6232811670000001703;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建行淮北西城支行;
徽商银行:1331201021000146498016074;开户名: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行:徽商银行淮北相阳支行;
②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足额转入招标公告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账户,由于投标人迟汇、错汇、误汇等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而引起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负。
(2)如采用第二类形式:
①采用纸质银行保函的,应为投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见索即付无条件银行保函;
②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影印件)(或投标企业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按格式承诺真实有效。同时将纸质银行保函复印件(或影印件)提供在投标文件中。
③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明确有效的查询途径(网址链接及查询方式),否则该纸质银行保函无效。
④中标候选人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将其开具至本项目的纸质银行保函原件提交招标人,且原件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复印件(或影印件)一致,如存在未按规定提交或提交内容不一致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发现弄虚作假的,招标人将报监管部门依法处理。
(3)如采用第三类形式: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提供与淮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对接的电子保函,否则视为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缴纳,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注:采用第二类或第三类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保函、保险、担保等有效期不得少于投标有效期。
附件: 望湖新城商业街区续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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