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jgl-2023-gk00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先生1564505902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06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桦川县新城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第六标段

发布时间:2023-02-27 14:15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实施方案由桦川县水务局以桦水发【2022】61号文件批准建设监理费(含平行检测费)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计划补助资金及地方县级财政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桦川县水务局中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鑫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桦川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编号XJGL-2023-GK001,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桦川县新城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工程地点:桦川县。

2.4服务周期:计划工期366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为 20233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 2024330日(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5主要建设内容:渠道工程8条,总长21.64千米;衬砌渠道8条,总长13.33千米;矩形槽3段,总长4.42千米;配套建筑物共50座;完善灌区信息化系统,建设水情监测站14处,频监视站11处,闸门远程控制系统12处,灌区自建光缆9.5公里;以及设宣传牌1个,警示牌12个

2.6本次招标划分为6个标段。本标段招标内容:对桦川县新城灌区2023年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项目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含平行检测监理服务期366日历(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招标控制价为批复监理费的1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要求潜在投标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总监理工程师具有全国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并在投入该工程的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不存在违规、违纪现象。

3.2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3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可兼投不可兼中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2302月27日1700分202303月06日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注:投标人购买文件后立即选择保证金缴纳银行,否则无法交保证金。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关于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户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的说明》。  

4.2潜在投标人使用数字证书通过“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在线支付。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开标时间为202303229 时00分

5.2 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勘察现场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本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 桦川县水务局

联系电话:0454-3823107

招标人:桦川县水务局中型灌区工程建设管理处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454-3822943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鑫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先生
联系电话:15645059029

*投标保证金

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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