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锦江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叉车、随车吊租赁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0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租赁条件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锦江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承接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锦江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结合现场情况,本工程需租赁用3台叉车、1台随车吊

该工程所需用的3台叉车、1台随车吊已具备租赁条件,根据中交一航局装备租赁管理规定,决定对该项目所需3台叉车、1台随车吊进行询价租赁,并采用线下报价方式。

2.项目概况与租赁范围

2.1项目概况:

工程施工地点位于印尼西加里曼丹省西南部,西临卡里马塔海峡,属于坤甸省吉打邦县,北距Ketapang市约 56km。本项目本项目包含新建210000t通用泊位,18000t袋装氧化铝出口/液碱进口泊位,28000t铝土矿进口/焦炭出口泊位,五座泊位岸线总长778m,码头与岸之间836m长北引堤,航道长度1216.8m,港池面积154622,港池及航道疏浚至-6.5m,疏浚总量约73万方。

2.2租赁编号:YNJJ-2024003

2.3租赁内容:

序号

设备

名称

规格

数量

租赁日期

交货地点

使用单位

分部分项工程

1

叉车

3T

3

2024.9.15-

2024.12.14

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省坤甸市吉打邦县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锦江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联锁块预制、倒运施工

2

随车吊

10T

1

2024.9.15-

2025.2.14

印度尼西亚西加里曼丹省坤甸市吉打邦县

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锦江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钢筋半成品倒运

租赁设备具体要求见询价文件第二章。

3.报价人资格要求

3.1报价单位应具有从事招标设备租赁的资质。                                                          

3.2所供机械性能参数应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并能满足本工程施工需要。

3.3机械完全符合工程建设技术规范和质量要求,具有可靠的供货保障能力,报价人业绩突出、信誉可靠。

3.4报价人应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批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3.6本次询价设备租赁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报价人应能开具合规的发票。

4.报价文件的递交

5.1报价单位请于2024年9月10日15时30分前将电子报价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项目部机务员处(1561426335@qq.com)(上传的投标文件必须命名为投标人全称+招标编号+投标设备+投标包件号)。

5.2逾期送达的电子版投标文件,项目部将予以拒收。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为线下询价,报价人通过与项目部机务员联系(+62 089216183747)进行报名参与、标书获取、投标。

6.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印尼-中国综合产业园(锦江园区)一期项目码头工程项目经理部

       址:印度尼西亚印尼西加里曼丹省坤甸省吉打邦县

     人:(印尼锦江)吴晓东              

 电话:081216183747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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