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安沙镇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服务外包合同公告
金额
172.94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1/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72.94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长沙翰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172.94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安沙镇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服务外包合同公告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2023年01月30日
服务类合同预览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XSCG-CS-202212140045-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县安沙镇人民政府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长沙翰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安沙镇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服务外包   
(3)采购计划编号: XSCG-202212140045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折扣率(%)
1 安沙镇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维护服务外包 其他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 1 98.8
 合计金额小写: 1729481.49 元
 合计金额大写:壹佰柒拾贰万玖仟肆佰捌拾壹元肆角玖分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合同标的名称:安沙镇2023年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服务外包
金额明细:
1、费用结算根据案卷单,甲方编制的服务清单、甲、乙双方共同核查的人员、设备、实际工程量如实结算。
2、每次实施的项目及工程量确认:参照流程,乙方按照甲方下达的派单表如实实施,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量若与派单表不符的,乙方应通知甲方现场重新确认后方可施工,否则按照甲方下达的派单表中数量计价。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3-01-19 —— 2023-12-31
3.2 履行地点:长沙县安沙镇区域内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现场服务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本项目无预付款,采取派单制,按实结算即单价上限价*实际工程量*中标折扣率=最终结算金额,每个月汇总,根据考核标准(合同签定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商讨确定)凭每月派遣验收资料按实结算(结算时扣除扣发款项)。
4.2 收款账户: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长沙翰辰建筑劳务有限公司:78730188000173703)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符合质量规范文明施工。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根据长沙县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工作的通知》(长县财发[2022]3号)的规定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另有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检测机构检测,如为中标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检测费用;否则,由采购人承担。(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中标人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中标人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依据甲方大考核标准考核乙方。
2、负责协调相关施工单位配合施工,避免交叉作业引起纠纷,为工程创造良好的维修环境。
3、提供维修现场条件:具体为提供水源点和电源连接点,费用自理。
4、提供承包施工范围内必要的材料堆放和施工场地。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时完成甲方下达的案卷,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
2、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及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实施,确保维修质量。
3、在处置过程中严格执行甲方的工作指令、接受甲方对维修、维护的管理和质量、进度、安全、费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4、对属乙方责任的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无偿修复,并承担全部费用。
5、加强现场管理,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为参与维修、维护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确保安全,并承担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6、处理好同其他施工单位的关系,避免发生纠纷,承担破坏其他单位设施的损失。
7、按照维修、维护的要求,做好临时设施的摆放以及材料的堆放,施工完毕后做到工完料清,否则甲方将从结算款中扣除相关场地清理费用。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0.0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7.3 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乙方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1、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规定服务内容或直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相应补偿,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2、因乙方原因,直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及其它不良影响的,乙方应给予甲方相应赔偿并消除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并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如不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和支付方式如期支付,每逾期一天,应支付逾期部分总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4、乙方如因自身原因不能按照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每次派单任务,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款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 生效
11.其他条款 1、乙方必须遵守当地的治安管理,预防和及时制止打架斗殴以及偷盗行为发生。
2、甲方认可的一切资料都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率。
3、乙方在施工中遇到困难或出现矛盾时,应及时与甲方沟通并协商解决。
4、乙方吃、住自理,乙方自备维修、维护工具。
5、争议的解决: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未果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行地人民法院依法起诉。
6、合同中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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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理人: 龙江 法定代理人: 黄远超

委托代理人: 罗金 委托代理人: 黄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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