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该项目【观澜圆梦快捷酒店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协议-主体变更补充协议】符合《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5种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 因此,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该站址必须按网络规划的位置与相关的业主或物业管理单位进行物业租赁:【
1、观澜圆梦快捷酒店通信基站,为保证通信设施运行正常,配合对方进行主体变更手续,建议采用定向谈判方式采购,推荐供应商:中港星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该物业位于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办桂月路中港星工业园A栋6层,面积为20平方米。原供应商:钟伟生,原合同编号:GDSZC2311618BGN00,原租金:42000元/年(不含税),原电费(设备服务费):0.1元/度,原合同期限2023年8月20日起至2028年8月19日止,共5年。
2、谈判过程:对方物业管理权发生变更,向我方提出将基站原合同进行主体变更签约,中港星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向我方提供历史遗留回执+营业执照等材料,我方审核材料并配合。我方趁此机会提出金租金降价要求,经友好协商,对方同意租金从42000元/年降至39800元/年,降幅5%。我方上报,请审批。
3、谈判结果:经谈判,新供应商:中港星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租金:39800元/年(含税),涨幅:-5%,电费:供电所直供,设备服务费:0.1元/度,合同总金额人民币201200元(大写:贰拾万壹仟贰佰元整,含税),拟签署期限自2024年8月20日起至2028年8月19日止,共4年。
4、其它:超标管理费或付款等其他特殊条款无。租金中已含税,甲方需提交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5%。】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说明:根据《广东公司采购管理办法2018》三十九条第五款情形规定,本项目【观澜圆梦快捷酒店通信基站站址租赁协议-主体变更补充协议】。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供应商为【中港星电子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四、公示媒体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公示期自发布日期起,至少3天。(法定休息日、节假日不计。)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联系人:陈晋强
电话:075527913939
邮箱:szchenjq2.gd@chinatelecom.cn
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观澜大道172号
邮编:518110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章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龙华分公司
日期: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