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山西公司王曲电厂2×600MW机组2024-2027年输煤系统维护检修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1437万元
项目地址
山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5/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山西公司王曲电厂2×600MW机组2024-2027年输煤系统维护检修服务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王曲电厂2×600MW机组2024-2027年输煤系统维护检修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387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3879001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 电话:010-57337290
邮箱:20063008@chnenergy.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项目名称:山西公司王曲电厂2×600MW机组2024-2027年输煤系统维护检修服务公开招标
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40003879001
一、中标候选人情况
标段(包)编号:CEZB240003879001
载明内容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山西特瑞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 山西国信信誉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人民币万元) | 1437.000000 | 1764.000000 |
质量(如有)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工期(交货期) | 满足要求 | 满足要求 |
资格能力条件 | 1、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叁级、D314118551、2026年06月23日 2、安全生产许可证、/、(晋)JZ安许证字【2023 010254】、2026年04月16日 | 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214025115、2024年12月31日 |
项目负责人/证书名称/编号(如有) | 王仕野 | 武文嘉 |
业绩 | 1、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2021-2022年度输煤系统检修维护(1年)合同、云南华电镇雄发电有限公司、2021年8月17日 2、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燃料输煤系统及附属系统检修、维护合同、大唐贵州发耳发电有限公司、2022年5月10日 | 1、2*600MW机组输煤系统检修维护(2019年度)、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07.01 2、2*600MW机组输煤系统检修维护(2020年度)、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0.07.01 3、2*600MW机组输煤系统检修维护(2021年度)、山西鲁晋王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21.07.01 4、店塔电厂660MW机组全厂输煤及除灰除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店塔电厂、2019.10.17 5、店塔电厂135MW机组输煤及除渣系统设备检修维护项目、神华神东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店塔电厂、2019.10.17 6、辅控运行维护、山西国峰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019.07.12 |
二、评标情况
评标委员会共 9 名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本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天,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如需询问不中标原因请联系项目经理:
姓名:熊思帆 电话:010-57337290
邮箱:20063008@chnenergy.om.cn
(2)如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提出异议:
异议时限及程序: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登入国家能源招标网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在“用户登录”→“投标人”→“投标业务”→“招标异议”中提出招标异议。在提出异议时,应明确提出异议内容及异议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诉求,以便我们尽快核实处理。
异议咨询电话:010-58132372
(3)为规范招投标环境,维护正常招投标秩序,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国家能源投资集团供应商失信行为管理的相关规定,投标人存在以下行为属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以非正常渠道干扰正常采购的失信行为,将给予“取消资格”处置,期限为1-3年。
1) 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
2) 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 恶意诽谤,诬告或陷害竞争对手
4) 投诉前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对未处理完毕的异议提交投诉
5) 多渠道异议、举报、投诉、上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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