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教育服务费项目-中标公告
金额
196.99万元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2/07/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2-089号
预算金额197.52万元
招标公司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润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马先生15539184080
中标公司焦作市宏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96.99万元
中标联系人范开元
公告正文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采购项目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22-35 | ||||||||||||||||||||||||||||||
2、采购项目名称: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教育服务费项目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2年06月13日 | ||||||||||||||||||||||||||||||
5、评审日期:2022年07月05日 | ||||||||||||||||||||||||||||||
二、采购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合同履行日期: | ||||||||||||||||||||||||||||||
项目概况:焦作市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位于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黄河大道699号,总占地约150亩,分为室内体验区与室外安全驾驶体验区。该基地为部省共建,由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和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具体承办, 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团体、运输企业和个人免费提供参观体验服务,并通过具体交通安全事故等案例,讲解道路运输企业相关安全政策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现根据运营需要,购买服务人员工作岗位42个,包括:室内体验区讲解员9名、设备操作员16名、室外体验区讲解员4名、设备操作员13名。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为期1年的项目运维及运行服务 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
||||||||||||||||||||||||||||||
三、中标情况 | ||||||||||||||||||||||||||||||
|
||||||||||||||||||||||||||||||
四、评审专家名单 | ||||||||||||||||||||||||||||||
范开元、孔玉娥、司敬旗、郭建忠、田红艳、毋荆州、张柯 | ||||||||||||||||||||||||||||||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 ||||||||||||||||||||||||||||||
收费标准: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 ||||||||||||||||||||||||||||||
收费金额:30,969.00元 | ||||||||||||||||||||||||||||||
六、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 ||||||||||||||||||||||||||||||
本次中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以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告知其未通过的原因;参与评审但未中标的,告知其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 ||||||||||||||||||||||||||||||
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 ||||||||||||||||||||||||||||||
地址:焦作市迎宾路南段2592号 | ||||||||||||||||||||||||||||||
联系人:许先生 | ||||||||||||||||||||||||||||||
联系方式:0391-2111380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河南润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太行西路地理信息产业园K座4楼 | ||||||||||||||||||||||||||||||
联系人:马先生 | ||||||||||||||||||||||||||||||
联系方式:15539184080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马先生 | ||||||||||||||||||||||||||||||
联系方式:15539184080 |
- 招标文件.doc招标文件.doc
- 打分情况.png打分情况.png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润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人: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22-35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2-089号招标文件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教育服务项目
1.总则1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第二章投标人须知7第一章投标公告4目录日期:二〇二二年六月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196.授予合同195.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174.投标163.投标文件142.招标文件13
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223.资格审查程序212.资格审查标准211.资格审查21资格审查前附表21第三章资格审查21
第六章服务需求37第五章合同草案283.评审程序262.评审标准261.评标办法26评标办法前附表22
五、投标报价表格44四、投标承诺函43三、投标函42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41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0第七章投标文件通用格式38
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52十、中小企业声明函51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50八、人员配备状况47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46六、服务方案45
项目概况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教育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一章招标公告十四、其他资料58十三、资格审查文件54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53
4、预算金额:1975200元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2、项目名称: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教育服务项目1、项目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2-089号一、项目基本情况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教育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7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5.5质量标准:符合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5.4服务地点:焦作市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5.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为期1年的项目运维及运行服务。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1项目概况:焦作市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位于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黄河大道699号,总占地约150亩,分为室内体验区与室外安全驾驶体验区。该基地为部省共建,由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和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具体承办,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团体、运输企业和个人免费提供参观体验服务,并通过具体交通安全事故等案例,讲解道路运输企业相关安全政策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现根据运营需要,购买服务人员工作岗位42个,包括:室内体验区讲解员9名、设备操作员16名、室外体验区讲解员4名、设备操作员13名。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二、申请人资格要求: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5.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
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1.1-1.5证明材料。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时间:2022年6月14日至2022年6月20日。三、获取招标文件3.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3.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4.售价:0元。特别提醒:获取招标文件前请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首页---下载中心--下载《焦作市电子招投标系统操作手册》按要求下载招标文件。平台统一技术服务电话为:400-998-0000,服务QQ:4008503300,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00-17:30。凡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的视为无效标。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2.地点:焦作市人民路889号阳光大厦B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二号机1.时间:22022年7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员系统1.时间:2022年7月5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采购人: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1、采购人信息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其他补充事宜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太行西路地理信息产业园K座4楼代理机构:河南润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联系电话:0391-2111380联系人:许先生地址:焦作市迎宾路南段2592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发布时间:2022年6月13日发布人:河南润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539184080联系人:马先生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文件中所述的服务。适用范围总则本表关于采购服务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补充,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此表中“※”为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如不满足,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1.2.1 | 采购人 | 采购人: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地址:焦作市迎宾路南段2592号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391-2111380 |
1.2.2 | 采购代理机构 | 代理机构:河南润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焦作市解放区太行西路地理信息产业园K座4楼 联 系 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15539184080 |
1.2.3 | 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 项目名称: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教育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焦采招标采购-2022-35 |
1.2.4 | ※采购范围 (内容) | 焦作市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位于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黄河大道699号,总占地约150亩,分为室内体验区与室外安全驾驶体验区。该基地为部省共建,由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和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具体承办, 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团体、运输企业和个人免费提供参观体验服务,并通过具体交通安全事故等案例,讲解道路运输企业相关安全政策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现根据运营需要,购买服务人员工作岗位42个,包括:室内体验区讲解员9名、设备操作员16名、室外体验区讲解员4名、设备操作员13名。 |
1.2.5 | 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 |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预算金额:1975200元 |
1.2.6 | ※服务期限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为期1年的项目运维及运行服务。 |
1.2.7 | ※服务地点 | 焦作市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 |
1.2.8 | ※质量标准 | 符合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需求。 |
1.2.10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无需再提交1.1-1.5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在本公告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2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投标。 |
1.2.11 | 是否接受联合体 | √不接受 |
1.4.1 | 现场查勘 | √不组织,自行查勘。 |
1.4.5 | 答 疑 会 | √不召开 |
1.5.1 | 分包 | √不允许 |
1.6.1 | 实质性偏差 | √不允许 |
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 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5 日 |
2.2.3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 24 小时内 |
3.5.1 | 投标保证金 | 不要求,根据豫财购[2019]4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投标诺函。 |
3.6.1 | 投标有效期 |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60 日历天 |
4.1.1(B) | 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及电子投标文件加密要求 | 按照投标文件的格式要求进行签署和盖章 注:电子投标文件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电子签章;其他要求签字盖章的,与电子签章具有同等效力。 |
4.2.1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2年7月 5日 |
4.2.2(B)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及方式 | (1)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至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jztf 格式)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电脑“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2)如系统故障需上传非加密文件时,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指示将非加密文件递交给招标人。 |
5.1.1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凭制作投标文件所用的企业 CA 密匙在线签到、解密文件等,解密时间为投标截止时后30分钟内。 现场开标地点: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二号机 |
5.2.1 | 资格审查 |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人员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人员构共 1 人(含)以上单数组成 |
5.3.1 | 评标委员会组成 | 由采购人代表2人、有关技术、经济专家5人,共7人组成。 |
5.3.4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 |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按综合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 |
6.4.1 | 履约保证金 | 无 |
9.1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 | 是 |
9.2 | 其他 | 代理费用收取方式及标准:中标人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须按照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 履约验收:详见合同附件。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94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不再接收。在法定质疑期内投标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 4.投标人中标后,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单位需向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投标文件 5 份和电子版 1 份,与上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内容完全相同的投标文件纸质版和 word 版 5.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一致”,则投标无效,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平台上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 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的有关本工程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 |
本次采购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招标活动,在招标过程中负有相应责任的社会中介组织。采购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招标项目概况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投标人资格要求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未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已通过正规渠道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除应符合本章第1.2.10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若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若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投标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较低的资质等级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协议书中应明确小型、微型企业在联合体投标中所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内容提交;
为本招标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投标费用投标文件: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中标人: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在投标中弄虚作假的;
答疑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采购人在现场查勘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现场查勘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投标人现场查勘发生的费用自理。现场查勘: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现场查勘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考察项目现场。部分投标人未按时参加现场查勘的,不影响现场查勘的正常进行。现场查勘或答疑会
响应和偏差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分包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投标语言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差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差范围和幅度。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服务方案等内容以对招标文件作出响应。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采购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文件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保密除非另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服务用人民币报价。投标货币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标准单位。
资格审查投标人须知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招标的服务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招标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充分完整理解招标文件的整体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服务需求,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认定为投标无效的风险。投标文件通用格式服务需求合同草案评标办法
除非采购人认为确有必要答复,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回复投标人在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时间后的任何澄清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未提出疑问的,将被视为对招标文件完全认可。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澄清公告,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澄清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要求采购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招标文件的澄清根据本章第1.4款、第2.2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做的澄清和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文件的组成投标文件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同时在原公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4.2.1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并且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的修改
服务方案投标报价表格投标承诺函投标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3.1.1投标文件格式组成:
(11)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10)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人员配备状况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报价表格式填写投标表。投标报价3.1.3招标文件中的每个分包,是项目招标不可拆分的最小投标单元,投标人必须按此分包编制投标文件,提交相应的文件资料,拆包投标将视为漏项或非实质性响应予以认定为投标无效。3.1.2投标文件应与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次序一一对应。(13)其他资料(12)资格审查文件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而改变。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最低投标报价并不意味着一定中标。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合并所规定的分项。投标人根据上述规定所作分项报价的目的只是为了评标时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的方便,但并不限制采购人订立合同的权力。投标总报价应是指满足采购需求所需的全部费用。未填入报价项目评标委员会可以认定为已包含在总报价,也可能做出对投标人不利的判断,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保证金(不要求缴纳保证金的,本项不适用,按要求提供投标承诺函即可)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在投标文件中应说明各项服务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人技术证明文件依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的要求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资格审查的一部分,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如果投标人是联合体,则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提交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以及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应标明联合体牵头人。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通用格式”、第八章“投标文件通用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开标一览表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诺。投标文件编制在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投标文件应自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从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有效期
4.1.1(B)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要求加密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和盖章投标3.7.4电报、电传和传真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3.7.3(B)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并采用单位和个人数字证书,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印章。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印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服务要求、采购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4.2.4(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4.2.3(B)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4.2.2(B)投标人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的递交4.1.2(B)未按本章第4.1.1(B)项要求加密、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开标开标、资格审查与评标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满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进行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提出的书面申请应按照本章第4.1.1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修改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并标明“修改”字样。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各投标人核对开标记录。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登录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交易平台;开标程序: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开标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参加。
评标工作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工作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并制作记录。开标结束。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情形除外。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对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或技术复杂或社会影响较大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评标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评,并按评标办法规定的方式推荐出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数量的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
在评标过程中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的;对需要专业判断的主观评审因素协商评分;违反评标纪律发表倾向性意见或者征询采购人的倾向性意见;接受投标人提出的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澄清或者说明(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除外);确定参与评标至评标结束前私自接触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四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四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本章第5.3.2项第(1)至(5)目行为之一的,其评审意见无效,并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和报销异地评审差旅费。其他不遵守评标纪律的行为。记录、复制或者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为保证评标的公正性,开标后直至授予投标人合同,评委不得与投标人私下交换意见。在开标、评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评标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评标委员会将遵照规定的评标方法,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独立进行。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指定的网站公布中标结果,并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人。中标公告授予合同评标结束后,投标文件概不退还。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凡与评标情况有接触的任何人不得擅自将评标情况扩散出评标人员之外。
中标通知书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采购任务取消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要求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代理机构将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中标投标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结果公开中标投标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5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签订合同无履约保证金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将作为进行合同谈判和签订合同的依据。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7.2解释权(2)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1)无论投标过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7.1费用承担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前附表第三章资格审查7.3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执行。
条款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资格审查标准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 |
资格审查标准 | 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
资格审查标准 | 信用记录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0项规定 |
资格审查标准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10项规定 |
评标办法前附表第四章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资格审查人员依据本章资格审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资格审查人员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资格审查程序资格审查标准:见资格审查前附表。资格审查标准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文件签署、盖章 |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承诺函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承诺函的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报价 | 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4项规定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6项规定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服务地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7项规定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质量标准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2.8项规定 | |
2.1 | 符合性审查标准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6.1项规定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报价得分:10分 技术部分:40分 商务部分:50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
2.2.2(1) | 报价得分(10分)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 价格扣除: (1)投标人所提供的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投标的小微企业,应当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评标报价=投标报价-投标报价×6%(适用于小型、微型企业) 同一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小微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投标价格扣除优惠只享受一次,不得重复享受。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评标报价最低的评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报价)×10 | |
2.2.2(2) | 技术部分(40分) | 服务内容理解分析(8分) | 分析本服务项目的服务特点,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通过对本项目服务面积、配套设施、周边环境等方面进行分析,综合其布局、功能上的特点,列出服务上的难点、重点提出相应的服务措施。(服务措施详细的得8分,较详细的得5分,一般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40分) | 服务内容及标准(8分) | 入驻后实质运作的服务内容和服务标准,内容力求周详,具有可操作性。(对各岗位服务内容和标准要求详细到位的得8分;标准与要求较详细的,得5分;标准与要求一般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40分) | 应急措施(8分) | 投标人应急方案及措施是否得当,是否能够保障提供24小时全员应急服务,提供应对突发情况的工作方案、人员和设备调集方案等。(对治安、消防、公共安全等方面的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切实可行,制定各类应急措施齐全、队员及时到位、实施及时的,得8分;制定各类应急措施较齐全,实施较及时的,得5分;制定各类应急措施一般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40分) | 管理规章制度(8 分) | 制定包括管理本单位员工内部制度和约束双方的公共契约。注:各项制度均要以法律为准绳,以地方政府相关法律为依据,结合实际而定,使之具有合法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必须产生约束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齐备、详细、合理、可行,有详细的各岗位工作规程和检查控制规程的,得8分;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较齐备,各岗位工作规程和检查控制规程较详细的,得5分;各项规章制度建设较齐备,各岗位工作规程和检查控制规程一般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 |
2.2.2(2) | 技术部分(40分) | 服务质量保证措施(8分) | 结合项目需求及自身情况提供详细的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在0-8 分之间分档次打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合理、详细的,得8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比较合理、详细的,得5分;服务质量保证措施一般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 |
2.2.2(3) | 商务部分(50分) | 企业实力(10) | 企业具有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培训资格的得10分 | |
2.2.2(3) | 商务部分(50分) | 拟投入人员配备状况22分 | 1拟投入本项目团队的人员中,具有道理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的,每有一人得0.5分,最高得5分。(提供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2.拟投入本项目团队数量达到42人的得满分12分,每少一人扣0.3分,扣完为止。(提供人员需为投标供应商人员,提供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3. 拟投入本项目团队的人员中,具有道路运输安全培训教师岗位证书的,每有一人的1分,最高的3分;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员证书的,每有一人的0.5分,最高的2分。一人同时拥有两种证书的,只能算一个。(提供投标供应商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连续6个月以上为本人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 | |
2.2.2(3) | 商务部分(50分) | 企业业绩(2分) | 供应商提供自2019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案例的每提供1项得2分,最高得2分。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够体现业绩合同、中标截图等证明的文件。 | |
2.2.2(3) | 商务部分(50分) | 服务承诺及合理化建议(16分) | 1、帮助委托人做好各项协调工作,减轻委托人工作负担,保证工作顺利进行的承诺和措施。保证措施合理、详细的,得6分;保证措施比较合理、详细的,得4分;保证措施一般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2、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能按要求整改到位的承诺及措施。措施合理、详细的,得6分;措施比较合理、详细的,得4分;措施一般的,得2分;缺项不得分 3、承诺在采购人遇到紧急情况时无偿增加人员投入,积极配合采购人完成日常工作(提供承诺得4分,未提供不得分) |
符合性审查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符合性评审评审标准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的评审方法。评标办法说明: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各类证书、证件,投标文件中须附相关证件的扫描件。
2.2.2评分标准商务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部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1分值构成2.2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评标办法前附表规定的标准,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3.1符合性审查评审程序商务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技术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3.1.1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及其他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
3.2.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按本章第2.2.2(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商务部分计算出得分C。按本章第2.2.2(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技术部分计算出得分B;按本章第2.2.2(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A;3.2.1评标委员会按本章评标方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得分。3.2详细评审
3.3.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3.3.2澄清、说明或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且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构成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3.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澄清、说明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3.3投标文件的澄清3.2.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3.2.3投标人得分=A+B+C。
乙方(全称):甲方(全称):第五章合同草案3.4.2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和中标候选人名单。3.4.1除采购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各评委综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3.4评标结果
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2.投标文件1.(××号)招标采购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服务名称:详见合同附件中《服务明细一览表》第二条合同内容7.相关附件、图纸及电子版资料6.保密协议或条款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4.(××号)中标通知书
4.本合同执行期内因工作量变化而引起的服务费用的变动,在双方事先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补充合同,但因此而增加的服务费用不得超过原中标金额的10%。3.本合同总价款包括服务期间必须的日常物料、易耗品、工具、调试费、培训费等相关费用。2.分项价款在《服务一览表》中有明确规定。大写:元。1.本合同服务总价款:¥元。第三条合同总价款
(2)向乙方提供保证履行合同顺利完成的条件: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水、电、场地等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如乙方有需要,还应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有关图纸、数据、资料等。没有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内。(1)向乙方提供保证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资料的时间: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1.2甲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下列工作:1.1委托工作的具体范围和内容:;1.甲方的义务第四条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为甲方提供的为保证履行合同的相关咨询服务:。(1)保证履行合同的内容和时间:。2.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全下列工作:2.乙方的义务1.3甲方有义务保守履约合同过程中有关的商业秘密。(3)需要与第三方协调的工作:无。
2.6乙方要坚决服从甲方的领导,按照甲方的意愿开展工作,工作中不得出现对甲方工作有影响的失误。2.5乙方要有专业的设备、水电维修技术人员,做到小问题不出基地,大问题不出焦作,24小时之内完成故障排除任务。2.4乙方要定期对设备进行免费的简单维护保养,不得出现体验设备因为没有维护保养,造成无法使用现象发生。2.3乙方提供工作人员需为本单位正式人员,每月15号向甲方提供工作人员社保缴纳凭证。合同履约期间,甲方定期将对乙方提供的人员数量、履约情况进行考核。若乙方不能保质保量提供在岗人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按照中标金额的100%提供赔偿。2.2乙方有义务保守履约合同过程中有关的商业秘密。(3)应尽的其他义务:。
3.5甲方有权利对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的行为进行监督。3.4本合同履行期间,由于乙方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给甲方造成损失或影响工作正常进行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依法向乙方追索经济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3.3与乙方协商,建议更换其不称职的工作人员;乙方如需更换工作人员,需经甲方同意。3.2向乙方询问履行合同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内容或提出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建议;3.1按合同约定,接收项目成果;3.甲方的权利
4.4拒绝甲方提出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要求,并向甲方作出解释。4.3当甲方提供的资料不足或不明确时,有权要求甲方补足资料或作出明确的答复;4.2对履行合同中应由甲方做出的决定,乙方有权提出建议;4.1按合同约定收取报酬;4.乙方的权利3.6如因乙方原因在工作中出现对甲方工作有影响的失误(甲方认定),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1)经甲方确认的发票;2.乙方向甲方提交下列文件材料,经甲方审核无误后支付采购价款: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第六条付款方式乙方保证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规、法令、法律以及行业规范所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
1.服务期限:至。第七条验收签订合同后,甲方按照合同金额的30%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服务期过三个月后,经甲方考核完毕后,依据考核结果,按照合同金额的40%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服务期满后,经考核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30%合同金额。3.款项的支付进度以招标采购文件的有关规定为准。如招标采购文件未作特别规定,则付款进度按如下约定履行:(3)其他材料。(2)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报告》(或按项目进度阶段性《验收报告》);
4.甲方可以视项目规模或复杂情况聘请专业人员参与验收,大型或复杂项目,以及涉及专业服务内容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第三方质量检测机构参与验收。3.验收时,甲乙双方必须同时在场,乙方所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内容规定的,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乙方应及时按本合同内容规定和甲方要求免费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按本合同规定完成服务。验收合格的,由双方共同签署《验收报告》。在经过两次限期整改后,服务仍达不到合同文件规定内容的,甲方有权拒收,并可以解除合同;由此引起甲方损失及赔偿责任由乙方承担。2.乙方应对提供的服务成果作出全面自查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服务条件依据,清单应随提供的服务成果交给甲方。验收地点:。验收时间:。服务地点:。
第九条售后服务项目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乙方要指定不少于一人全权全程负责本项目服务的落实,包括服务的咨询、执行和后续工作。第八条项目管理服务6.如果合同双方对《验收报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分歧后天内给对方书面声明,以陈述己方的理由及要求,并附有关证据。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5.如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需要分阶段验收,则双方分阶段签署《验收报告》。
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除招标采购文件事先说明、且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分包、转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条分包和转包3.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对于乙方违规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2.服务期内,乙方应提供相关服务支持。对甲方所反映的任何服务问题在××日(小时)之内做出及时响应,在日(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若问题在工作日(小时)后仍无法解决,乙方应在日(小时)内免费提供服务的补偿、替换方案,直至服务恢复正常。1.乙方提供服务的质量保证期为自服务通过最终验收之日起个月。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
3.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交付服务的,每逾期1天,乙方向甲方偿付合同总额的‰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达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通知自到达乙方时生效。在此情况下,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服务,甲方应向乙方偿付拒付服务费用%的违约金。1.乙方所交付服务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在得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个工作日内采取补救措施,逾期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或扣留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第十二条违约责任2.生效后,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结算服务费用。未履行的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第十三条不可抗力6.其它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5.因乙方原因导致违约、本合同无法履行等情形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应支付甲方一切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律师费、交通费。4.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合同款的,每逾期1天甲方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的‰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欠款总额的%。
4.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②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①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3.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双方可选择以下第种方式解决:2.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地址:地址:名称:(盖章)名称:(盖章)甲方:乙方: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49条规定的,经双方协商,办理政府采购手续后,可签订补充合同,所签订的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五条其他
附件:时间:年月日银行帐号:银行帐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验收(考核)工作小组根据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在服务结束前,制定验收(考核)方案,明确验收(考核)内容,规定验收(考核)纪律,做好组织接收和验收(考核)的准备。制定验收(考核)方案验收(考核)工作小组设置1名负责人,负责整个采购项目验收(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直接参与该采购项目方案制定、评审的人员不得作为负责人。采购人负责组织履约验收(考核),并确定验收(考核)结果。采购人组织成立由相关专家以及资产管理部门参加的5人及其以上单数人员组成的验收(考核)工作小组。组建验收(考核)工作小组履约验收
验收(考核)合格后,服务商应当出具符合国家规定的税务发票,按照合同约定,向采购人提出资金支付申请。服务商出现违约情形,及时纠正或补偿的,经验收(考核)工作小组同意,可免于追究责任;造成损失的,按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并报政府监督管理部门和采购代理机构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采购人在验收(考核)或使用中发现供应商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履约的;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等情况的,验收(考核)工作小组应在相关验收事项后注明违约情形,并立即通知服务商。服务商履约结束后,验收(考核)工作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照政府采购合同中验收(考核)有关事项和标准核对每项验收(考核)事项,并按照验收(考核)方案应及时组织验收(考核)。服务商应当严格按合同约定的内容提供货物或服务。服务商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应当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测试,并对相关资料进行认真整理,做好验收(考核)准备。验收(考核)开始之前,由服务商项目负责人介绍项目运营进度、工作重点、完成情况等。组织验收(考核)
考核方案验收(考核)报告中须有验收(考核)工作小组负责人及成员同意验收(考核)合格意见的署名签字和用户、资产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采购人根据验收(考核)工作小组验收(考核)合格的意见,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并出具验收(考核)报告且加盖公章。出具验收(考核)报告验收(考核)工作中,采购人的监察、审计、财务部门应当履行监督职责。服务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违约、违纪、违法行为的,采购人的监察、审计、财务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和相关资料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评价内容 | 1、运维服务(权重50%) | |||
评价内容 | 2、运行保障服务(权重50%) | |||
运维服务 | 指标分类 | 指标名称 | 标准要求 | 分值 |
运维服务 | 人员 | 人员数量 | 提供服务人数应与提报人数一致。 | 10 |
运维服务 | 人员 | 人员在岗率 | 每日对人员在岗情况进行考勤,人员在岗率不得低于80%。 | 20 |
运维服务 | 人员 | 日常巡检 | 每日对关键设备、卫生进行检查,并进行检查结果记录,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 10 |
运维服务 | 人员 | 政企接待 | 政企接待与技术讲解 | 10 |
运维服务 | 人员 | 季度巡检 | 每季度对基地关键设备进行巡检,并对巡检情况进行记录 | 10 |
运维服务 | 人员 | 现场保障 | 接待过程中,负责人全程进行现场保障 | 10 |
运维服务 | 重大事故 | 严重设备故障 | 设备未出现故障、损坏 | 10 |
运维服务 | 重大事故 | 重大接待失误 | 未出现人员缺少、讲解错误等现象 | 10 |
运维服务 | 重大事故 | 其它失误 | 甲方认定对其有影响的其他事件 | 10 |
运维服务 | 小计 | 100 | ||
运行保障服务 | 指标名称 | 标准要求 | 分值 | |
运行保障服务 | 保洁、绿化 | 基地内地面、墙面、天花板定期打扫,做到表面无灰尘、印迹、污垢、污渍;基地卫生间无异味、配备厕纸、抽纸,洗手台配备洗手液,护手霜;基地停车场、主干道等外围场所做到无污迹、水迹、杂物;基地内绿植及景观要求盆内无杂物,定期养护,及时更换;室外绿化做到树木、绿篱等无杂物、无蜘蛛网、无藤蔓缠绕,及时进行病虫害防治;草坪、乔、灌木等及时补种,满足整体绿化效果。 | 25 | |
运行保障服务 | 会议、讲解接待服务 | 承担基地内会议、活动的接待服务工作,根据活动要求配备人员,服务人员要求形象气质好并精通相关道路运输安全政策法规。 | 25 | |
运行保障服务 | 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值班 | 对服务区内的建筑主体、外墙、顶面、内墙、地面、强弱电、门窗、扶手、灯具、插座、上下水管道、高低压配电、空调、消防等设施设备进行保养维护,发现故障及时维修处理。其中水电、消防监控要求365天24小时有专业人员值班。 | 25 | |
运行保障服务 | 秩序管理 | 秩序员着装整洁、礼义大方、语言礼貌;对进出入基地内的人员严格进行检查、登记,杜绝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大楼;保证基地内消防设施器材的完好、无损坏、丢失;负责检查基地乱用电及使用明火的现象;对基地内重点部位重点进行巡查;坚决制止打架、斗殴的现象在基地发生;各岗位人员需认真填写相关记录表。 | 25 | |
运行保障服务 | 小计 | 100 |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为期1年的项目运维及运行服务焦作市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位于河南省焦作市示范区黄河大道699号,总占地约150亩,分为室内体验区与室外安全驾驶体验区。该基地为部省共建,由焦作市交通运输局和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具体承办,面向政府机关、企事业团体、运输企业和个人免费提供参观体验服务,并通过具体交通安全事故等案例,讲解道路运输企业相关安全政策法规及安全知识,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法规及交通安全知识。现根据运营需要,购买服务人员工作岗位42个,包括:室内体验区讲解员9名、设备操作员16名、室外体验区讲解员4名、设备操作员13名。第六章服务需求甲方每季度进行一次抽查考核,按考核指标进行评分,根据评分划档,直接与服务款项支付挂钩,如考核不合格,服务方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合格,甲方可提前终止服务,乙方按照中标金额的100%提供赔偿。考核制度
级别 | 分值 | 服务费支付比例 |
一档 | ≥90 | 100% |
二档 | ≥80 | 80% |
三档 | ≥70 | 70% |
四档 | ≥60 | 60% |
五档 | <60 | 50%,责令整改 |
投标人:(盖单位章)(封面)采购编号:投标文件项目第七章投标文件通用格式
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有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适用于无委托代理人的情况)投标文件目录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八、人员配备状况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服务方案五、投标报价表格投标承诺函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十四、其他资料十三、资格审查文件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特此证明。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姓名:性别:年龄:职务:投标人名称:
委托期限: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确认、递交、撤回、修改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年月日投标人:(盖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如果我方中标,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签订并严格履行合同中的责任和义务,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内容。我方已仔细研究了(项目名称)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服务期限:,按合同约定完成全部工作。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三、投标函年月日身份证号:
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投标人:(盖章)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其他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将合同授予最低报价的投标人的行为。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2.11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60日历天。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四、投标承诺函电话:日期:年月日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拒绝履行合同义务;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未能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合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单位章)我单位自愿接受被处以中标无效,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并赔偿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损失,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在履约过程中未按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生效的政府采购合同等约定,提供货物、工程和服务;
投标人:(盖章)开标一览表五、投标报价表格年月日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投标报价 | 小写:¥ | |
投标报价 | 大写: | |
服务期限 | ||
质量标准 | ||
投标有效期 | ||
其他 | ||
说明: | 1. 本表投标报价应与投标文件中分项报价一览表的总报价一致。 |
序号:七、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格式自拟)六、服务方案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名称 | |
项目所在地 | |
发包人名称 | |
发包人地址 | |
发包人电话 | |
合同价格 | |
服务期限 | |
项目负责人 | |
项目描述 | |
备注 |
主要人员简历表拟派主要人员汇总表八、人员配备状况备注:本表后附【提供合同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包括合同的封面、金额页、双方签字盖章页等关键页)】。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备注 | ||
序号 | 本项目任职 | 姓名 | 职称 | 专业 | 证书名称 | 级别 | 证号 | |
姓名 | 年龄 | 执业资格证书(或上岗 证书)名称 | ||||||
职称 | 学历 | 拟在本项目任职 | ||||||
工作年限 | 从事本行业工作年限 | |||||||
毕业学校 | 年毕业于学校专业 | |||||||
主要工作经历 | ||||||||
时间 |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 担任职务 | 委托人及联系电话 | |||||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在(采购项目名称)采购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我公司承诺:九、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人员安排及管理制度注:人员应附身份证、社保缴费证明扫描件,管理过的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扫描件等相关证明材料。
日期:年月日法人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人:(盖章)3.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日期:年月日投标人:(盖章)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单位的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十一、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才能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1.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否则,因此导致虚假投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提醒:如果投标人不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则不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十二、监狱企业证明材料(如有)2.中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供应商名称:致(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十三、资格审查文件(提醒:如果投标人不是监狱企业,则不需要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材料)
3.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记录的良好记录。2.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的财务状况报告。1.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我单位自愿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诚信经营、无条件遵守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各项规定。我单位郑重承诺,本单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規定的条件:供应商地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签章):承诺供应商(全称并加盖公章):若我单位承诺不实,自愿承担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法律责任。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我单位具有符合采购文件资格要求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中小企业声明函信用记录查询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应真实、有效,如由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注1.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按此模板提供承诺函,未提供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按无效投标处理。
企业名称(盖章):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十四、其他资料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才能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日期:
评审结果汇总表
分包编号:焦公资采购F2022-089号-1
分包: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教育服务费项目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
地安全教育服务项目
序号 | 投标单位名称 | 范开元 | 郭建中 | 田红艳 | 孔玉娥 | 司敬旗 | 丹荆州 | 张柯 | 总分 | 排名 |
1 | 焦作市宏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95.7 | 80.7 | 83.7 | 80.7 | 83.7 | 84.7 | 91.7 | 85.841 | |
2 | 焦作市华亿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 | 78.19 | 64.19 | 64.19 | 66.19 | 64.19 | 64.19 | 62.19 | 66.192 | |
3 | 焦作市运安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 75.98 | 60.98 | 57.98 | 60.98 | 63.98 | 60.98 | 55.98 | 62.413 |
评委签名:
开标时间:2022-07-0509:00
十、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焦作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河南润标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单位名称)的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教育服务项目(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中原地区交通运输安全警示教育基地安全教育服务项目,属于服务业采购
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焦作市宏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从业人员20人,营业收入为191.812029万元,资产总额为1911332530万元①,属于
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
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①,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业批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欢应责任。将依法
企业名称焦作国资源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明20229月5日
注:①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
不填报。
②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
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③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
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的,才能享受本办法规定的
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