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15亿元企业债承销商遴选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洋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8
公告正文
一、本次发债概况
为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和补流资金,2023年拟向国家发改委申请在银行间市场、交易所公开发行1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债券(企业债专项品种),期限不少于5年,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性资金和航空谷项目建设。根据扬发改财金发〔2016〕830号文件及市直接债务融资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文件的要求,扬州易盛德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现采用公开遴选方式确定本次企业债的承销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主承销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4、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或《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5、本次债券承销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文件内容
1、投标函(附件一);
2、公司债券承销商资质证明文件(附件二);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2020-2022年券商分类评级结果、发改委公布的企业债主承销商评价结果、行政处罚情况(附件三);
4、承销业绩(附件四):
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全国范围内作为牵头主承销商发行企业债承销的业绩;省、市范围作为牵头主承销商承销的企业债承销的业绩;企业债券承销利率业绩;
5、本次债券年承销费率报价(附件五);
6、承销能力(附件六);
7、发行方案设计(附件七)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方案设计、工作进度安排、发行销售安排、后续服务安排等;
8、项目团队能力(附件八)
本次债券注册发行项目团队的人员组成、专业能力、工作效率、服务经验及后续服务等;
9、投标文件资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九)
10、其他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资料。
11、为提高本次招标效率,投标人应注意:
(1)投标文件应根据本公告(含附件)中所提供的格式,按顺序填写内容并装订成册,投标文件应有目录,以便评委检索;
(2)投标文件内容应简洁易懂,切合要点;
(3)投标文件的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或误导性陈述。若发现投标文件有关内容表述与事实明显不符且情节严重的,将取消投标人的本次遴选资格。
四、评审机制
1、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直接债务融资中介机构遴选的意见》,组建评审专家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对投标人的相关指标进行综合考评、独立评分,按评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前二名为中标人,确定第一名为牵头主承销商,第二名为联席主承销商,承销比例分别为60:40,最终中标价为综合得分前二名中最低的报价。
五、投标文件及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且必须统一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后,面交给招标联络人,不得通过电邮或其他方式递交,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北京时间2023年4月18日14时30分,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保密义务
未经本公司同意或授权,投标人严禁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透露、使用、复制本邀请函所提供的相关信息和资料。
七、注意事项
1、投标人因参与投标所发生所有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2、本公告有关表述以及未尽事宜以公告人解释为准。
3、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28日至2023年4月7日;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代理处报名登记获取,报名携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公章)。
4、未报名登记者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八、招标工作联络方式
招标联络人:刘洋
联系电话:15152732066
代理联系地址:扬州市文昌中路20号1-502文昌国际大厦5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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