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开福区数据资源中心存储系统扩容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19/09/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1.6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开福区数据资源中心存储系统扩容项目合同公告
货物类合同预览
货物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KFCG-DY-201907240149-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开福区数据资源中心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美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  
(2)项目名称:  存储系统扩容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KFCG-201907240149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存储系统扩容项目 磁盘阵列 原有存储扩容: 1、硬盘:配置9块1.2TB 10K转SAS硬盘(增加在原有存储扩展柜里);配置25块1.8TB 10K转SAS硬盘; 2、扩展柜:配置1个2U25盘2.5寸新硬盘扩展柜; 3、高级功能软件:在原有系统上针对本次扩容的存储容量提供智能精简,智能卷快照,智能卷克隆,智能卷备份,智能卷镜像,智能Qos,智能RAID,智能多路径功能;支持存储双活、自动分层、存储虚拟化功能扩展; 4、数据迁移服务:将开福区安全生产系统、电梯监测系统、人大财政预算监督联网应用系统、政协云综合分析系统、互联网+监督综合管理平台(二期)、金霞经济开发区国土规划管理系统、网信办内部业务系统、商务局招商项目库管理系统、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楼宇经济管理系统、残联生活小秘书服务系统迁移部署至此次新增储存系统; 5、服务:三年免费原厂硬件保修服务,原厂工程师安装实施服务。 2 916000
 合计金额小写: 916000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壹万陆仟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制造厂商名称

单价

数量

合计

备注

1

双活存储系统扩容

浪潮

1、硬盘:配置9块1.2TB 10K转SAS硬盘(增加在原有存储扩展柜里);配置25块1.8TB 10K转SAS硬盘;

2、扩展柜:配置1个2U25盘2.5寸新硬盘扩展柜;

3、高级功能软件:在原有系统上针对本次扩容的存储容量提供智能精简,智能卷快照,智能卷克隆,智能卷备份,智能卷镜像,智能Qos,智能RAID,智能多路径功能;支持存储双活、自动分层、存储虚拟化功能扩展;

浪潮集团有限公司

410,000.00

2套

820,000.00

2

数据迁移服务:将开福区安全生产系统、电梯监测系统、人大财政预算监督联网应用系统、政协云综合分析系统、互联网+监督综合管理平台(二期)、金霞经济开发区国土规划管理系统、网信办内部业务系统、商务局招商项目库管理系统、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心楼宇经济管理系统、残联生活小秘书服务系统迁移部署至此次新增储存系统;

30,000.00

1项

30,000.00

3

质保服务:我单位提供三年售后支持服务(包含三年免费原厂硬件保修服务,原厂工程师安装实施服务)。

22,000.00

3年

66,000.00

4

包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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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6,0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签订合同后2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成。


3.2 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乙方负责送货上门,并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8702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95,说明:货到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95%。,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58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0,说明: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售后服务纠纷,以及其他经济法律纠纷等)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4.2 收款账户: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建支行(湖南美音网络技术有限公司:800081915508013)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

2)本项目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三年,由原厂提供三年售后支持服务(包含三年免费原厂硬件保修服务,原厂工程师安装实施服务)。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2)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十个工作日内提出。

3)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需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甲方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或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5)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收取发票并在《交货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印章。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实施协调及其它相关工作条件。

2)甲方需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并按合同规定办理合同款结算。

3)乙方需按期按质完成项目供货及安装调试工作。

4)乙方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实施,接受甲方的监督。

5)如项目实施上存在问题,经甲方确认后,乙方须采取措施纠正。

7.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期交付货物的,自逾期第十日起每日按照合同总额的0.5%且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1)甲方未按期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第十日起每日按照合同总额的0.5%且总额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不可抗力原因除外。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合同签订时间: 双方签章时间

11.其他条款

无。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政府大院 一办公楼10楼、11楼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节庆路7号
法定代理人: 张澜 法定代理人: 王顺
委托代理人: 张志强 委托代理人: 唐慧玲
电话: 0731-841399123 电话: 0731-88826586
传真: 0731-841399123 传真: 0731-88829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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