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p24050203
预算金额20.27万元
招标联系人西星百
招标代理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刘伟0472-266899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5/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5/23
公告正文
项目公告说明
项目编号 ZP24050203 项目名称 2024年5月包钢各厂仪器仪表备件采购
发布日期 2024/05/16 报名截止日期 2024/05/21 -- 18:00
投标开始日期时间 2024/05/17 -- 08:00 开标日期时间 2024/05/23-- 09:00
项目类别 备件 单价 不含税
地址 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项目公告内容
1.招标条件
     项目已获批准,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国内招标,招标人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项目编号ZP24050203
2.项目概况
     ZP24050203,2024年5月包钢各厂仪器仪表备件采购 项目招标,内容如下,明细详见公告附表
    
标段 名称 交货期 付款条件 最高投标限价不含税(元) 投标保证金(元) 备注
1 2024年5月包钢各厂高频温感测控装置等备件采购 技术协议有要求按照技术协议要求(最长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技术协议没有要求的按照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1,630,294.20 20,000.00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不定标,项目终止。2、投标人需在报价明细中填报所投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商。3、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并满足技术协议要求,不容许对技术协议中的要求产生负偏离。4、所报品牌备件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满足技术协议内全部要求,无任何负偏离。5、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2 2024年5月包钢各厂微量氧分析仪等备件采购 技术协议有要求按照技术协议要求,技术协议没有要求的按照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998,008.50 10,000.00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两家,招标人不定标,项目终止。2、投标人需在报价明细中填报所投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商。明细中微量氧分析仪须报进口品牌.3、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并满足技术协议要求,不容许对技术协议中的要求产生负偏离。4、所报品牌备件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满足技术协议内全部要求,无任何负偏离。5、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3 2024年5月包钢各厂光电式检测器等备件采购 技术协议有要求按照技术协议要求(最长为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技术协议没有要求的按照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1,471,500.00 20,000.00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人不定标,项目终止。2、投标人需在报价明细中填报所投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商。3、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并满足技术协议要求,不容许对技术协议中的要求产生负偏离。4、所报品牌备件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满足技术协议内全部要求,无任何负偏离。5、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4 2024年5月包钢各厂光谱仪备件采购 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570,000.00 6,000.00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两家,招标人不定标,项目终止。2、投标人需在报价明细中填报所投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商。3、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并满足技术协议要求,不容许对技术协议中的要求产生负偏离。4、所报品牌备件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满足技术协议内全部要求,无任何负偏离。5、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5 2024年5月包钢探头等备件修复采购 技术协议有要求按照技术协议要求(最长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技术协议没有要求的按照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当月挂账次月付清 202,750.00 3,000.00 1、有效投标人不足两家,招标人不定标,项目终止。2、投标人需在报价明细中填报所投产品的修复厂家。3、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认真阅读并满足技术协议要求,不容许对技术协议中的要求产生负偏离。4、所报品牌备件必须满足现场要求,兼容现场整体设备,且保证完全互换性;满足技术协议内全部要求,无任何负偏离。5、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资质及业绩要求详见下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意: 1.以上要求均为投标前置条件,任意一项不满足,将会被否决投标。 2.要求提供发票的,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如,2023年4月26日发布公告,发票开具日期需在2023年3月31日之前)。 3.本次招标文件中指出的品牌型号仅起参考作用,投标人可选用其他品牌型号替代,但这些替代的品牌型号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参考品牌型号及其技术参数性能要求。
    
标段 名称 资质要求 业绩要求
1 2024年5月包钢各厂高频温感测控装置等备件采购 投标人须为高频温感测控装置所报品牌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提供所报品牌制造商的直接有效授权。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21年至今与最终用户签订高频温感测控装置和称重传感器业绩至少一份(可在同一份合同中,也可在不同合同中),提供合同原件扫描件及对应发票原件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可遮挡,若遮挡视为无效发票。)
2 2024年5月包钢各厂微量氧分析仪等备件采购 投标人须为微量氧分析仪的制造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直接有效授权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21年至今签订的微量氧分析仪和磷酸根分析仪供货业绩至少一份(可在同一份合同中,也可在不同合同中),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合同及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3 2024年5月包钢各厂光电式检测器等备件采购 投标人须为所投产品光电式检测器和制冷单元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可追溯至制造商的有效授权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至今签订的光电式检测器和制冷单元新品备件供货业绩至少一份(可在同一份合同中,也可在不同合同中),并提供合同及相应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4 2024年5月包钢各厂光谱仪备件采购 投标人须为光谱仪所报品牌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直接有效授权证明。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包含:分析仪表的生产),须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且为“有效”状态,提供查询截图(评委会可上网验证),原件备查。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21年至今签订的光谱仪供货业绩至少一份,提供合同及对应发票的扫描件,发票开具日期需在公告发布当月之前,合同及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具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授权代理商可提供制造商业绩)
5 2024年5月包钢探头等备件修复采购 投标人须提供自身2021年至今签订的探头修复业绩一份,提供合同及相应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合同发票信息须清晰,发票中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开票金额(不含税)不可遮挡,若遮挡则视为无效发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公布之日起至2024/05/21 18:00:00 4.2招标文件售价:每标包(套)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4.3招标文件购买方式:请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通过微信或者支付宝或者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支付购买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可直接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
5.投标保证金
     5.1须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进入保证金缴款作业界面,依据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信息进行缴纳,缴费完成后可直接进行网上报价。投标保证金应从投标人账户转出; 5.2若在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办有暂存协议的,系统将不再生成银行子账号,可在平台上直接点击下一步进入网上报价界面进行报价。若协议金额不够的,可按系统提供的银行子账号进行全额缴纳,缴纳成功后可点击下一步进行网上报价; 若供应商在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办有暂存协议但系统中提示未缴纳保证金不可以进行报价的,可电话联系刘伟(电话:0472-2668995)进行核实或确认。 5.3以无条件银行保函形式缴纳保证金的,应在开标前送达银行保函原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为 2024/05/23 09:00:00 (北京时间)。 6.2投标人在开标时间截止前上传投标文件及投标报价(须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上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步骤请参照网站首页“供应商帮助”。若运营商网络无法解析包钢电子采购域名,请各客户端在本地电脑的目录文件C:\Windows\System32\drivers\etc\hosts内增加< 111.56.21.178 ep.btsteel.com >,保存即可。或者直接用IP地址登陆111.56.21.178)。 6.3本项目不接受现场递交,谢绝邮寄。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ep.btsteel.com)、内蒙古自治区企业阳光采购服务平台(nmgygcg.ejy365.com)等媒介发布。
8.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9.异议
     潜在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提出异议。如有异议可登录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在“异议管理”模块中提出,异议事项应当一次性全部提出。 异议接收电话:0472-2668992/2669623 监督单位 包钢股份:营销中心采购管理部 集团其他单位:详见必得招采微信公众号《招标活动监督单位公示》或包钢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发布的《关于发布各单位招标项目监督单位信息的通知》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营销中心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都仑区河西工业园区包钢东路包钢股份采购中心办公楼 联 系 人:西星百 联系电话:18686109113 招标机构: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昆区河西工业区(钢铁大街与一号路交叉路口北侧200米) 招标机构项目负责人:马晓晨 0472-2668987 业务部长:曹小艳 0472-2669069 客服专线(EP网站咨询):0472-2663666
包头市必得招标有限公司
     2024/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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