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2025年小微ICT设备采购询比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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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
100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x-202400014-030
预算金额100万元
招标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招标联系人邵工
招标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楼婷18857983512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6
公告正文
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2025年小微ICT设备采购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2025年小微ICT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X-202400014-03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启动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2025年小微ICT设备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拟对金华电信小微ICT项目所需的网络设备和监控设备进行采购,其中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防火墙、AC控制器、AP设备、千兆接入交换机、POE千兆交换机、汇聚/核心交换机、光模块、光纤收发器、光网络设备等;监控设备包括摄像机、存储等,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1)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00万元(不含税),不划分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合同期满框架份额未执行完毕,则采购人有权延续框架执行,最长1年。若在框架执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已达到框架采购合同金额上限,则本项目框架采购合同终止。
(3)★交货时间:采购订单下达后5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紧急情况下,有备货要求的产品,需在采购订单下达后2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4)实施地点:金华市全区范围,具体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5)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估算金额*成交份额】。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折扣为【90%】,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如下要求:本项目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仅允许原厂商授权唯一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函。(核心产品见附件)
2.5
响应产品中所有的交换机、路由器、光纤收发器(千兆单模单纤)、光网络设备(主设备、从设备)均要求供应商具有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6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的本次采购产品品类的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税),且销售产品至少包含2种或以上本次采购产品品类(采购产品品类见采购清单)。
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评分细则表。
2.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如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2025年小微ICT设备采购(项目编号:HX-202400014-030),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拟启动中国电信金华分公司2024-2025年小微ICT设备采购。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拟对金华电信小微ICT项目所需的网络设备和监控设备进行采购,其中网络设备包括路由器、防火墙、AC控制器、AP设备、千兆接入交换机、POE千兆交换机、汇聚/核心交换机、光模块、光纤收发器、光网络设备等;监控设备包括摄像机、存储等,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1)本采购项目估算为:100万元(不含税),不划分标包,成交1家供应商,成交份额100%。
(2)框架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若合同期满框架份额未执行完毕,则采购人有权延续框架执行,最长1年。若在框架执行期内,实际采购金额已达到框架采购合同金额上限,则本项目框架采购合同终止。
(3)★交货时间:采购订单下达后5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注:紧急情况下,有备货要求的产品,需在采购订单下达后2日内货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4)实施地点:金华市全区范围,具体以实际订单要求为准。
(5)本项目与成交人的签约总金额为【项目估算金额*成交份额】。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报价限价折扣为【90%】,供应商的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4
本次询比【接受】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如下要求:本项目核心产品同品牌同型号仅允许原厂商授权唯一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所投产品的唯一授权函。(核心产品见附件)
2.5
响应产品中所有的交换机、路由器、光纤收发器(千兆单模单纤)、光网络设备(主设备、从设备)均要求供应商具有工信部颁发的《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供应商须提供证书扫描件)
2.6
供应商【应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7
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起至询比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的本次采购产品品类的销售业绩累计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含税),且销售产品至少包含2种或以上本次采购产品品类(采购产品品类见采购清单)。
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评分细则表。
2.8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如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1月15日8时00分至2024年11月20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6日9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
7. 供应商注册
7.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西市街155号 | 地 址:杭州市滨江区春波路999号 |
邮 编:321000 | 邮 编:310014 |
联 系 人:邵工 | 联 系 人:楼婷【报名联系人】、张珺斓 |
电 话:057982311035 | 电 话:18857983512、15005899648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1969160258@qq.com |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华信咨询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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