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东莞市新创艺商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东莞市新创艺商贸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顺地工业路12号。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3200m2。项目主要从事塑胶玩具的加工生产,年加工生产塑胶玩具262.5万件。
建设单位曾于2022年12月委托珠海市君庐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了《东莞市新创艺商贸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12月26日取得了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2〕13424号)。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东莞市新创艺商贸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 义;
联系电话:13342663635;
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虎门镇顺地工业路12号;
邮编:523000。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破碎工序
项目破碎过程中由于破碎机对塑料边角料的高速切割,会有少量的粉尘逸出。以颗粒物表征,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
(2)注塑成型、印商标工序
项目在印商标过程中使用水性油墨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主要成分为VOCs。具体如下;注塑成型工序时,当塑料颗粒 ( ABS、PC、色母)在加热软化时会挥发出少的有机气体和异味,如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甲苯、乙苯、非甲烷总烃等,由于达不到塑胶新粒的分解温度,注塑过程中不产生苯乙烯、丙烯腈、丁二烯、甲苯、乙苯等气体,产生有机废气的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项目在注塑成型、印商标工序过程中,除了产生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外,相应的会伴有明显的异味,以臭气浓度计,项目注塑成型、印商标工序非甲烷总烃经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的要求;VOCs有组织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可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中的”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II时段排气筒排放标准限值。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项目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要求;无组织排放的VOCs厂界浓度达到广东省《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达到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同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控制需符合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中表3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要求。
2、水污染源
(1)冷却水
项目冷却用水为普通自来水,不添加任何药剂。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员工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水质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值要求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由市政截污管网引入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为减小项目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了以下治理措施:
①对于设备选型方面,选用了低噪声设备。
②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采用了密闭形式,生产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
③加强维修保养,定期添加润滑剂防止设备老化,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④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加强职工环保意识教育,提倡文明生产,防止人为噪声。
综上所述,采取了经墙体隔音等措施处理后,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是废包装材料、原料包装、塑胶边角料等一般固体废物,统一收集后交给专业公司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空压机油罐、废活性炭、废油墨罐、废抹布、废网版、废空压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3)生活垃圾
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塑料等,交给环卫部门处理。
四、建设项目验收结论
建设单位遵守“三同时”的管理规定,完成各项报建手续,确实保证环评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的落实,并尽一切可能确保本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质量不因本项目的建设而受到不良影响,真正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的协调发展。达到环评所提出的各项要求后,该项目对周围环境将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建设单位:东莞市新创艺商贸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