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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350121]gyg[gk]202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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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谦江中小学、龙祥幼儿园及祥谦中心幼儿园操场塑化

交易项目编号:[350121]GYG[GK]2021013
时间:2021.10.08 来源:闽侯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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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公告
    祥谦江中小学、龙祥幼儿园及祥谦中心幼儿园操场塑化 2021-10-08

福州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闽侯县祥谦小学学区

乙方:福州市我想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121]GYG[GK]2021013的祥谦江中小学、龙祥幼儿园及祥谦中心幼儿园操场塑化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若有联合协议或分包意向协议)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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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类
品目号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品牌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产地
类型
规格型号 产品属性
1-1 A033699 其他体育设备 祥谦江中小学、龙祥幼儿园操场塑化 详见投标文件 1(批) 614703.0000 614703 国内 详见投标文件
1-2 A033699 其他体育设备 祥谦中心园人工草 详见投标文件 1(批) 102125.0000 102125 国内 详见投标文件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壹万陆仟捌佰贰拾捌元整(¥716828.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15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祥谦小学学区;

4.3交付条件: 采购人验收合格 。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合同包一1-1◆12mm运动人造草坪(闽侯县详谦小学学区江中小学)绿城、M12C300-1L5A 湖北省 70 3575.2㎡ 250264 合同包一1-2◆13mm透气型塑胶跑道(闽侯县详谦小学学区江中小学)爱上、13mm透气型塑胶跑道广东省145 824.6㎡ 119567 合同包一1-3移动式排球柱(闽侯县详谦小学学区江中小学)金陵、PPZ-5江苏省 4500 1副 4500 合同包一1-4移动式羽毛球(闽侯县详谦小学学区江中小学)金陵、ZYZ-1B 江苏省 2400 1副 2400 合同包一1-5场地打磨修复,做好地面清理、水平(闽侯县详谦小学学区江中小学)//10 4400㎡ 44000 合同包一 1-6◆25mm幼儿园人造草坪(闽侯县详谦学区龙祥幼儿园)绿城、N+B25B200-4LL3A-3湖北省 75 1460.8㎡ 109560 合同包一1-7原有场地EPDM材料铲除并垃圾清理(闽侯县详谦学区龙祥幼儿园)/ / 15 1460.8㎡ 21912 合同包一1-8现场游乐设施需移动至安全位置//1500 1项 1500(闽侯县详谦学区龙祥幼儿园)合同包一1-9场地部分积水处修复,做好地面水平(闽侯县详谦学区龙祥幼儿园)//5000 1项 5000 合同包一1-10◆20mm休闲人造草坪(洋下小学中心园)绿城、N+B20B160-5LL5A 湖北省 70 680㎡ 47600合同包一1-11中心园操场硬化// 8400 1项 8400 合同包一1-12◆25mm幼儿园人造草坪(闽侯县祥谦中心幼儿园)绿城、N+B25B200-4LL3A-3 湖北省 75 1255㎡ 94125 合同包一1-13原有场地铲除并垃圾清理(闽侯县祥谦中心幼儿园)// 8000 1项 800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1、验收标准:货物按生产厂家的产品验收标准、合同中的相关条款进行验收。所有设备必须是原装包装。若发现原包装破损或保修条款不满足要求,采购人有权不予接收,并要求成交供 应商无条件免费重新更换,并按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2、出厂检验:乙方负责所提供货物的出厂检验,应按货物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保证货物原厂地和技术指标的真实性、完整性,并负责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供货地点。 3、到货验收:货物送至甲方安装现场后,乙方和甲方一同拆箱,对其全部货物、零件、配件的型号、规格、数量、外型、外观、包装进行到货验收。乙方负责在项目验收时将系统的全部有关技术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配置文档等)、及安装、测试报告等文档汇集成册交付项目单位。 4、最终验收:甲方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结果经双方确认后,双方代表必须按规定的验收交接单上的项目对照本合同填好验收结果并签名盖章。验收过程中,若发现货物质量有问题乙方应无条件免费更换,并无条件重新检测并调试直至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在此期间,乙方在采购人现场进行安装、调试、集成、试运行直至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且已含在投标总价中 质保期: 1.乙方提供合格的产品人造草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四年免费保修。免费保修期自验收合格签名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按合同条款提供免费服务,非因操作不当造成要更换的零配件及仪器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2.竣工验收后,免费提供上门培训场地使用规则及场地使用保养注意事项,保证校方无后顾之忧3.质保期间,在接到采购方报修电话后立即响应,在工作日4小时内派出专业技术员到场免费维修,并承诺保证在12小时内修复交付采购方使用。在到达故障现场48小时内无法排除故障的,则提供同等配置备用设备以保证使用方正常使用。4.保修期后,乙方仍负责提供终身服务。乙方承诺对货物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置为产品同一批,其价格低于市场价。免费保修期满前1个月内乙方应负责对设备进行一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保证货物正常使用。 。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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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支付比例(%) 支付期次说明
1 95 完成交付条件,双方验收合格确认无误后,成交供应商按要求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人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
2 5 2、使用两年后无质量问题,采购人在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长期有效。

10、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乙方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乙方违约,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的,乙方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乙方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甲方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若发生死亡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采购人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特大安全事故,除按国家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甲方有关安全管理办法执行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5、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无。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 伍 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无 。

甲方: 闽侯县祥谦小学学区 乙方: 福州市我想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住所: 祥谦镇枕峰村上塘226号 住所: 福州市晋安区新店镇猫岭路9号C区厂房7#-10#厂房中的10#厂房4层10号
单位负责人: 张铭 单位负责人: 徐梦华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法: 0591-22265632
联系方法: 0591-87717102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福州湖前支行
账号: 账号: 118120100100026424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21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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