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安徽省公安职业学院学生一层、二层食堂经营托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18/01/2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n2017-06-225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安徽省公安职业学院学生一层、二层食堂经营托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所属地区 [省直]
项目名称 安徽省公安职业学院学生一层、二层食堂经营托管
发布时间 2018年01月22日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省公安职业学院委托,就安徽省公安职业学院学生一层、二层食堂经营托管项目(招标编号:GN2017-06-2258)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 2018年1月19日143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楼第5开标室公开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审)结果

一标包:

项目名称

安徽省公安职业学院学生一层、二层食堂经营托管

招标编号

GN2017-06-2258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投标人名称

合肥长快餐饮有限公司

安徽金味祥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鸿青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二标包:

项目名称

安徽省公安职业学院学生一层、二层食堂经营托管

招标编号

GN2017-06-2258

中标候选人排名

第一名

第二名

投标人名称

安徽金味祥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合肥市鸿青商务发展有限公司

安徽徽王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公示期:2018年1月22 2018年1月24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评标情况简述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三、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四、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太和县人民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五、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安徽招标投标信息网(www.ahtba.org.cn)及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youzhicai.com/)发布。

2018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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