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国石化公司三门峡石油分公司2023年度承运商采购招标
金额
-
项目地址
河南省
发布时间
2023/02/2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24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13
公告正文
中国石化公司三门峡石油分公司2023年度承运商采购招标
开标时间:2023-03-13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1.招标条件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2023年度承运商采购项目已由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批准,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2023年度承运商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X-CG-2023-0203
2.3服务地点:三门峡区域(王官油库)为主要出库点和非三门峡区域(洛炼、洛阳分公司油库)油库为补充出库点。
2.4 服务期限:3年,在招标结果有效期内,服务合同一年一签,每年度合同期满,对存在严重违约行为或不能满足服务要求的承运商不再续签合同,另行招标引入新的承运商。
2.5招标范围: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河南三门峡石油分公司2023年度承运商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3.1.1承运商资质要求
(1)承运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经营所需证照(应合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3类)营运资质);
必须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二章第八条规定要求和具备条件(提供承诺书);
必须符合中国石化总部和河南石油分公司承运商管理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
承运商不在失信名录内。
(2)承运商拥有完全产权属于自有资产(即车辆登记人和所有权均属承运商)的油罐车,必须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29号)第一章第八条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挂靠经营;
油罐车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八十八条规定,使用安全技术条件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运输车辆(提供承诺书);
油罐车辆必须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同时满足河南石油分公司指定油库、加油站、终端客户的装卸工艺条件及油气回收等业务运行要求(提供承诺书)。
(3)按照国家油罐车汽车运输保险的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保险,并取得保险文书或财务担保证明(车辆购买保险证明)。
(4)承运商必须配备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
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二章第八条(三)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
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提供承诺书)。
(5)承运商必须设置与承运运力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
停车场地必须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二章第八条(二)要求,油罐车停放必须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规则第7部分:运输条件及作业要求》(JT/T617.7-2018)6.3停放要求和中国石化危化品车辆停放安全管理相关要求(提供承诺书)。
3.1.2油罐车资质及安全要求
(1)油罐车具有合法有效的车辆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3类))等危险品运输的所需证照。
(2)必须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二章第八条要求;
必须符合中国石化总部和河南石油分公司成品油公路运输车辆准入标准和管理要求(提供承诺书);
满足河南石油分公司指定油库、加油站及终端客户装卸工艺条件和其他业务需求(提供承诺书)。
(3)油罐车应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结构要求》(GB21668-2008)标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类型要求,罐体标志应符合《道路运输液体危险货物罐式车辆第1部分:金属常压罐体技术要求》(GB 18564.1-2019)喷涂和铭牌要求,悬挂标志应当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国家标准(提供相关证明)。
(4)油罐车分仓和隔仓容积必须满足签约属地市分公司客户需求,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配送需求(提供承诺书)。
(5)油罐车及其它营运工具不得使用中国石化系统标识及文字;
油罐车不在失信名录内(提供承诺书)。
3.1.3驾驶员、押运员资质及要求
(1)驾驶员、押运员必须符合《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42号)第二章第八条(三)规定经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的要求;
必须符合《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9年第 29 号)第一章第七条要求,经过承运商单位组织开展的岗前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和定期安全教育,有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记录(提供承诺书)。
(2)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经市分公司安全、物流(油库)部门定期组织的统一培训,取得理论考核和实操上岗合格证。
入库合格证由市分公司安全和物流(油库)部门联合发放,入库作业必须提供证上岗(提供承诺书)。
(3)作业期间,驾驶员和押运员必须按规定穿着防静电工作服、防静电帽、防静电鞋(衣、帽等劳保用品不得使用中国石化系统标识及文字)(提供承诺书)。
(4)驾驶员和押运员不在失信名录内(提供承诺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同一母公司的多个子公司(含子公司的子公司),只能有一家参与本招标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若报名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投标人请于 2023年 2月20日至 2023 年2月24日,每日上午 08时30 分至 12时00 分,下午14时30 分至17时30 分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注:报名时请提供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及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承运商拥有完全产权属于自有资产(即车辆登记人和所有权均属承运商)的油罐车购车发票或其它证明;
(4)车辆购买保险证明;
(5)驾驶员、押运员从业资格证书;
(6)承运商必须设置与承运运力规模相适应的停车场地照片;
(7)油罐车具有合法有效的车辆登记证、机动车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危险货物运输(3类))等危险品运输的所需证照;
(8)相关承诺书。
5.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3日15时30分。
友情提醒:报名前与下方联系人索取投标登记表,以及办理后续事宜。
联系人:李 工
电 
 
话:17610398736
邮 
 
箱:1761039873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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