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10/1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高性能轮胎生产线第二批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高性能轮胎生产线第二批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随着最近电动汽车市场的迅速发展,为了满足电动汽车专用轮胎需求和高英寸轮胎的需求,南京锦湖轮胎拟在原有厂房进行改造,对现有的轮胎生产线进行设备更新,购置成型机,硫化机,TUG,动平衡等,技改完成后,年新增新能源高性能轮胎140万条。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总 联系电话:025-86929000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江苏正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工 电话:13337900024 邮箱:906472345@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参与意见表链接网址:https://pan.baidu.com/s/1VaacP2H1hwXCbLXPL7GZ0w?pwd=6bun,提取码:6bun。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在有关信息公开后,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负责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出宝贵意见。
公示单位:南京锦湖轮胎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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